無資本金中央銀行

無資本金中央銀行是指設立時無法定資本金要求,而由國家授權執行中央銀行的職能,是無資本的特殊法人。採用該制度的是韓國和紐西蘭。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無資本金中央銀行
  • 特點:無法定資本金要求
  • 性質:無資本的特殊法人
  • 採用國家:韓國,紐西蘭
無資本金的中央銀行在建立之初根本沒有資本,而由國家授權執行中央銀行職能,中央銀行所運用的資金,主要是各金融機構的存款和流通中的貨幣,其自有資本金只占很小部分。中央銀行在此時有無資本實際上不重要。如紐西蘭儲備銀行和韓國銀行都是無資本的中央銀行。韓國銀行在1950年註冊成立時,註冊資本為15億韓元,全部為政府出資,1962年《韓國銀行法》修訂後,韓國銀行成為“無資本的特殊法人”。該銀行每年度的利潤首先是用於補償資產折舊,然後提取50%作為法定公積金,在政府認可的情況下還可以提取特殊公積金,其餘部分全部上繳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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