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點及運用
無資本金的中央銀行在建立之初根本沒有
資本,而由國家授權執行中央銀行職能,
中央銀行所運用的
資金,主要是各金融機構的
存款和
流通中的
貨幣,其自有資本金只占很小部分。中央銀行在此時有無資本實際上不重要。如紐西蘭儲備銀行和韓國銀行都是無資本的
中央銀行。韓國銀行在1950年註冊成立時,
註冊資本為15億
韓元,全部為政府出資,1962年《韓國銀行法》修訂後,韓國銀行成為“無
資本的特殊法人”。該
銀行每年度的
利潤首先是用於補償資產折舊,然後提取50%作為
法定公積金,在政府認可的情況下還可以提取特殊公積金,其餘部分全部上繳
國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