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記名公司債是“記名公司債”的對稱。債券上不記載特定債權人姓名的公司債。無記名公司債與記名公司債的區別在於:(1)前者在應募人以現金當場購買時發行,後者則在應募人繳足款額後發行;(2)前者僅載明無記名字樣,後者則須載明債權人的姓名或名稱及住所或居所“(3)轉讓時,前者以“交付”為己足,勿須背書或登記,後者則得由持有人以背書方式始生轉讓的效力;(4)設質時,前者亦因交付僨券於質權人即生設定質權的效力,後者則須屨行背書手續,否則不得對抗公司。依法律規定,無記名公司債債權人可隨時請求改為記名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無記名公司債
- 適用領域:法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