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為市2021年度推進現代農業發展的若干扶持政策

《無為市推進現代農業發展的若干扶持政策》是無為市為推進現代農業發展,提升現代農業產業化水平,加快現代農業建設,促進農業增效、農民增收,特制定的扶持政策。已經於2021年7月2日市政府第98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

政策內容,

政策內容

一、資金安排和適用範圍
1.每年設立無為市推進現代農業發展扶持資金1000萬元,扶持資金實行預算管理和總量控制。
2.本政策適用於主要從事“優質糧油、健康畜禽、特色水產、綠色果蔬、休閒農業、產地加工”等六大產業並在本市行政區域內註冊的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其他單位。
二、扶持政策
(一)促進六大產業發展
1.新建鋼架大棚獎補。新建用於果蔬花卉種植的鋼架大棚(大棚跨度6米以上、頂高2.3米以上、拱間距1米以內),連片面積15畝以上,每畝獎補2000元;連片面積30畝以上,每畝獎補3000元。新建用於果蔬花卉種植的鋼架連體大棚(頂高3.3米以上,肩高1.8米以上,拱間距1米以內,單拱寬5.5米以內),連片面積15畝以上,每畝獎補1500元;連片面積30畝以上,每畝獎補2500元。新建用於果蔬花卉種植的英國黑革蘿鋼架大棚,主要指標參數為單拱跨度8.5米、柱間距≤3米、拱高≥1.7米、肩高≥1.7米、拱間距≤3米、主立柱為Φ50*2.0mm熱鍍鋅圓鋼管、拱桿為≥角度50*25*1.5橢圓管/間距≤2m或≥60*30*1.5橢圓管/間距≤3m等,連片面積10畝以上,每畝獎補8000元。
2.新建連棟溫室大棚獎補。參照《蕪湖市農業農村局 蕪湖市財政局關於印發〈關於加快發展現代農業的若干政策規定〉實施細則(2020-2021)的通知》(市農計財〔2020〕153)建設標準,新建用於果蔬花卉等種植(含食用菌、水果、花卉)的簡易連棟溫室大棚,淨面積在2000平方米以上的,每平方米補助30元。新建用於果蔬花卉等工廠化育苗或示範品種展示的玻璃溫室大棚,淨面積在1000平方米以上,每平方米補貼100元。
3.漁業綠色循環養殖基地(場)獎補。(1)建立池塘標準化尾水處理示範基地2個,每個補助10萬元;(2)建立大棚龍蝦苗冬繁提前上市試驗示範點1個,補助資金10萬元;(3)建立100畝以上低密度高品質河蟹健康養殖試驗示範基地3個,每個補助資金10萬元;(4)創建農業農村部水產健康養殖示範場(包括稻漁綜合種養示範場等),支持良種發展,創建國家級水產良種場,每個補助資金10萬元;(5)開展長江漁業資源生態修復“四大家魚”增殖放流活動,補助資金30萬元。
4.畜禽養殖類獎補。(1)對當年新建糞污處理設施、設備及無害化處理設施達到標準,通過驗收合格的規模養殖場給予不高於8萬元的補助,養殖專業戶給予不高於3萬元的補助,具體按照實施細則執行;(2)當年新批覆省級畜禽養殖標準化示範場的,獎補10萬元;(3)引進畜禽良種,當年取得蕪湖市《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的給予獎補1萬元,當年取得安徽省《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的給予獎補5萬元。
5.種植綠肥獎補。利用冬閒田或果菜茶園種植紫雲英等綠肥還田,連片100畝(含100畝)以上,長勢良好,通過驗收達標後,每畝給予100元的一次性獎補。
6.冷鏈物流設施建設和倉儲保鮮設施建設獎補。對新建100立方米以上冷鏈物流設施及倉儲保鮮設施的農業經營主體,每立方米給予不高於300元的一次性獎補,最高獎補30萬元。
(二)扶持農業產業化高質量發展
7.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管理人才培訓及特色種養業實用技術培訓獎補。對由農業部門組織的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中高級管理人員參加工商管理學習(EMBA)等培訓的,給予補助80%學費。對參加2020年特色種養業實用技術培訓的貧困戶,每人補助100元。
8.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獎補。新認定省級、蕪湖市級和無為市級龍頭企業,每個企業分別獎補30萬元、5萬元和2萬元;監測合格的省級龍頭企業,每個獎補5萬元;新認定國家級龍頭企業,每個企業獎補50萬元。當年獲安徽省、蕪湖市、無為市授予的示範農業產業化聯合體核心龍頭企業,分別獎補10萬元、3萬元、1萬元。
9.農民合作社示範社和示範家庭農場獎補。新認定無為市級農民合作社示範社10家、示範家庭農場20家,每家獎補1萬元。
10.創建休閒農業與鄉村旅遊示範點(園區)獎補。新評定為安徽省級、蕪湖市級、無為市級休閒農業與鄉村旅遊示範點(園區),分別獎補15萬元 、10萬元和5萬元。
11.支持“158”行動計畫創建。對納入安徽省、蕪湖市實施長三角綠色農產品生產加工供應基地示範建設“158”行動創建的單位同等條件下優先扶持外,凡新創建成功並獲得省、蕪湖市認定的長三角綠色農產品生產加工供應基地,分別給予20萬元、5萬元的一次性獎補。
12.現代農業產業園(一鎮一園)創建獎補。省級開城現代農業產業園獎補100萬元,用於產業園區建設;當年評選出3個無為市級示範現代農業產業園,每個給予50萬元的獎補。
13.農事節慶活動獎補。安排10萬元用於舉辦2021年農民豐收節活動。安排20萬元用於其他農事節慶活動的獎補。
(三)扶持農業機械化
14.建設綜合性農事服務中心獎補。達到《蕪湖市農業農村局蕪湖市財政局關於印發<關於加快發展現代農業的若干政策規定實施細則(2020-2021年)的通知>》(市農計財〔2020〕153號)建設標準,每個獎補20萬元,並擇優申報省市級補助。
15.作業機械加裝智慧型監測裝置獎補。對參加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項目的作業機械,加裝智慧型農機作業監測終端,給予採購價50%的補助。
16.支持機械深施基肥技術套用獎補。新建機插秧同步側深施肥集成技術模式示範片,實施面積100畝(含100畝)以上,水稻長勢良好(實產650公斤以上,下同),通過驗收達標後,每片最高給予2萬元的一次性獎補。水稻新建旋耕同步深施肥集成技術模式示範片,實施面積100畝(含100畝)以上,水稻長勢良好,通過驗收達標後,每片最高給予1萬元的一次性獎補。
(四)扶持農業品牌建設
17.推進農產品品牌建設。對新獲得中國名牌農產品、全國特質農品、安徽名牌農產品稱號的農業經營主體,分別給予10萬元、8萬元和5萬元的一次性獎補。
18.培育農產品區域公用品牌。當年成功申報並獲得國家農產品地理標誌的,給予申報主體一次性獎補20萬元。給予“無為螃蟹”、“無為板鴨”、“無為有味”等區域公用品牌宣傳推廣單位10萬元的一次性獎補。
19.龍頭企業參展補助。對參加農業部門組織的各類農產品展示展銷會(農交會)的參展農業經營主體,每個主體給予不超過1萬元的參展補助。
(五)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
20.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獎補,對2020年新獲得“三品一標”認證的經營主體,按要求規範生產,並在省、市平台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產品銷售實行帶標帶碼上市。根據認證產品類型和數量分別給予資金獎補,補助標準為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農產品認證分別補助1萬元、1.5萬元和0.5萬元,同一單位認證多個產品,以最高獎項為基數,每增加一個產品分別補助0.5萬元、0.5萬元、0.3萬元。
21.農產品質量安全示範主體獎補。對有效期內農產品“三品一標”認證主體,進行年度評比,根據評比結果,評選5個農產品質量安全示範主體,每個給予2萬元獎補。
(六)安排相關政策配套資金
22.蕪湖市相關政策配套資金。根據《蕪湖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蕪湖市扶持產業發展政策(2020-2021 年)的通知》(蕪政〔2020〕46號)檔案和《蕪湖市農業農村局蕪湖市財政局關於印發《關於加快發展現代農業的若干政策規定實施細則(2020-2021年)的通知》(市農計財〔2020〕153號)》檔案規定:“新建鋼架連棟大棚項目、創建綠肥種植示範片項目、支持長三角休閒食品原料生產基地建設項目、扶持稻漁綜合種養等4類建設類項目採取蕪湖市與無為市按8:2比例承擔”以及“智慧蕪湖大米”縣(市)級配套資金。
三、附則
1.本辦法由市農業農村局負責解釋。
2.為鼓勵農業經營主體爭取上級政策資金,本扶持政策與省、蕪湖市政策內容相同的,在獲得上級政策獎補資金後(不重複享受),我市按上級政策補助資金的20%加計獎勵。
3.同一企業的同一設備、同一項目補助只能享受其中一項將政策,不得重複申報。同一項目不重複享受由市本級財政資金承擔的獎補。
4.對競爭立項類獎補資金,要嚴格公開申報、專家評審、網上公示、驗收、審計等程式,確保扶持資金管理規範、使用高效。
5.對弄虛作假、騙取資金的,予以追回;情節嚴重的,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責任。
6.本政策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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