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政府主義合作學說

無政府主義合作學說是無政府主義是一種否定一切國家政權和無產階級有組織有領導的階級鬥爭的小資產階級思想。其合作學說是這種小資產階級思想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無政府主義於19世紀上半葉出現於歐洲。主要代表人物有法國蒲魯東、俄國巴枯寧和克魯泡特金等。無政府主義者可分為兩類: 一類是個人主義者,他們主張不要社會組織 (包括合作社),不要國家; 另一類是團隊精神者,或稱無政府主義共產主義者,他們一方面反對國家這個強制機構,同時又深信非強制性的協作制和合作制的優點。蒲魯東介於兩類之間,巴枯寧、克魯泡特金等屬於第二類。蒲魯東承認小生產者之間的小規模合作還是必要的,目的在於利用這種合作加強個人的地位,而不是剝奪個人的地位。他認為,合作有削弱個人的獨立性和損害自由的危險,合作有限制個人和家庭獨立的傾向。

他說: “一個人除非是他身不由己或者是沒有辦法,否則他決不會同他人合作。” 因此,他既反對傅立葉等人關於組織自給自足的公社 (當時稱作法倫斯泰爾或法朗基的生產消費合作組織),使人們全面的共同生活,從而解決社會問題的主張,也反對路易·布朗把“合作工場”組織成為全國的公司,按照統一的生產計畫進行生產的主張。他希望仍舊把家庭當作經濟生活和社會生活的基本單位,對合作加以限制。巴枯寧等人對合作社的看法與蒲魯東又有不同。巴枯寧不像蒲魯東那樣懷疑合作社中存在著官僚主義和政府權力的胚芽。他認為合作企業而不是個人或家庭企業是人的自發的社會衝動的表現,所以是好的。巴枯寧、克魯泡特金等人認為,合作是人類的天性,在社會發展的各個階段,人類都傾向於友好地在一起工作以達到共同的目的。克魯泡特金有一本著名的著作,書名就叫做《互助論》。書中說: 這種互助不僅是人的特性,而且也是許多動物的特性。他們認為,進行合作的 “自然”傾向在小集體中作用最強,也最直接,在家庭和擴大的家庭氏族中尤其是這樣。隨著社會生活規模的擴大和勞動分工的發展,這種傾向在組織社會的各種社會集體中,在集體內部,在集體與集體之間都發生作用。他們把集體內部和集體之間互相矛盾的對抗趨勢首先歸因於私有財產的發展和以此為基礎的階級劃分的出現,因此他們主張廢除私有財產,實行生產資料集體所有制。他們所追求的是一種建立在自然合作基礎上的社會,認為這樣的社會才會鼓舞而不會壓制人要求 “互助” 的自然傾向。克魯泡特金認為,人在小集體中生活得最愉快,並且能最好地發展互助和民主生活的內在傾向。他相信這種小社會 (小集體) 只要實行生產資料公有制和共同管理,就可以無需任何強制權威而維持下去。他們將進行合作,為自己提供美好的生活所需的資料,並且通過合作的紐帶而把成員團結在一起。在社會基本單位中培養起來的這種合作精神,也不難推廣到有必要在較大範圍內興建的共同事業的經營管理方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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