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形資產科目

無形資產科目(編碼104號)是國營工業企業會計科目本科目核算企業專有技術及專利權、商標權、特許權等各種無形資產的價 值。各種無形資產應按規定的使用期限,分期攤銷。企業購入或按法律程式申請取得的各種無形資產,應按實際支出數,借 (增)記本科目,貸(減) 記“銀行存款”等科 目。

其他單位作為投資投入的各種無形資產,應按聯營雙方確定的價值,借 (增) 記本科目,貸 (增) 記“其他單位投入資金”科目。企業按規定的使用期限攤銷無形資產時,借 (增) 記“企業管理費”等科目,貸(減) 記本科目。本科目應按專有技術及專利權、商標權、特許權等各種無形資產的類別設定明細科目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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