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形資產攤銷的核算

無形資產攤銷的核算由於無形資產的價值具有高度的不確定性,如何將其價值轉移、是個值得研究的問題,無形資產雖然具有不確定性,但是,通常還是有一定有效期限的,因為無形資產所具有的價值的權利或特權總會終結或消失,但是這種權利或特權總會持續個階段,在這個階段內,它的價值也應該逐步、分期轉移到商品的價值中去,因此,無形資產的成本應該在它的有效使用期內推銷。《企業會計準則》規定;“各種無形資產應當在受益期內分期平均攤銷,未攤餘額在會計報表中列示。”無形資產的有效期限,有的有規定,例如專利權,商標權等,在法律上均明確地規定了有效的使用期限。對於具有有效使用期限的無形資產,應該按照規定的使用期平均攤銷。有些無形資產在法律上沒有規定其有效使用期限,可以按照契約,協定或者企業申請書中規定的期限作為有效使用期限。這時,也應按照現定的有效有用期平均攤銷。有些無形資產沒有規定有效使用期限的,例如商譽,應將其價值在較短時間內分期攤銷,但不能超過10年。無形資產沒有殘值。沒有物質實體。所以不能象固定資產那樣分期計提折舊。只能採用分期推銷的辦法。無形資產的攤銷可以直接沖減無形資產帳戶。當實際情況發生變化,無形資產不能繼續給企業帶來經濟效益時,企業應該立即將該無形資產全部作為費用處理。為了正確核算無形資產的攤銷,應設定“無形資產”、“管理費用”科目,企業發生無形資產攤銷時,借記“管理費用”科目,貸記“無形資產”科目。期末無形資產的攤余價值在“無形資產”科目的借方餘額中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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