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利息債權

無利息債權是指不收取利息,債務到期時只需歸還原來借出的本金的債權,即無償借與的債權。對無利息的未到期的債權,在破產中請受理時同樣應視為到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無利息債權
  • 類別:會計學術語
內容,參考文獻,

內容

對無利息債權.在破產中請受理時是否應當扣除未到期的法定利息.理論界觀點不一。有的學暫主張,對這種債權也應扣鼠,理由是提前清償使債權人得到了未到期的法定利息,不加扣除,就會使債權人不當得利.而使破產之債務人無形中受到經濟損失。有的學者認為,無利息的債權不應扣息,其理由是:未到期的無利息債權的債權人在破產中請受理時,因未收取利息而不必受扣除未到期利息之法律限制;如果對未到期的無利息債權也扣息.將會產生債務人不史付利息給債權人,債權人反向要向債務人支付利息的悖論。多數人贊同後一種觀點.我國的破產實踐中,對未到期的無利息債權,也不扣利息。

參考文獻

1 王欣新著.現代遠程教育系列教材 破產法學.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4年10月第1版.
2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釋義》編寫組編著.企業破產法律理論與實務.南海出版公司,2007年1月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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