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公害食品:鱖

無公害食品:鱖

《無公害食品:鱖(NY 5166-2002)》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提出,由全國水產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起草單位:江蘇省淡水水產研究所、中國水產科學研究院珠江水產研究所、江蘇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本標準規定了無公害食品鱖的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誌、包裝、運輸和貯存。本標準適用於鱖(Siniperca chuatsi Basilewsky)的活魚、鮮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無公害食品:鱖
  • 外文名:The pollution-free food: salmon
  • 頒布時間:2002年
  • 出版社中國標準出版社
  • 標準號:NY 5166-2002
  • 頒布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
範圍,規範性引用檔案,要求,感官要求,安全指標,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誌、包裝、運輸、貯存,

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無公害食品的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誌、包裝、運輸和貯存。
本標準適用於鱖(Siniperca chuatsiBasilewsky)的活魚、鮮魚。

規範性引用檔案

下列檔案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檔案,其隨後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於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定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檔案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檔案,其最新版本適用於本標準。
GB/T 5009.11 食品中總砷的測定方法
GB/T 5009.12 食品中鉛的測定方法
GB/T 5009.15 食品中鎘的測定方法
GB/T 5009.17 食品中總汞的測定方法
NY 5029—2001 無公害食品 豬肉
NY 5051 無公害食品 淡水養殖用水水質
NY 5070—2002 無公害食品 水產品中漁藥殘留限量
SC/T 3303—1997 凍烤鰻
SN 0208 出口肉中十種磺胺殘留量檢驗方法
SN 0530 出口肉品中呋喃唑酮殘留量的檢驗方法 液相色譜法

要求

感官要求

1、活鱖
魚體健康,遊動活潑;魚體呈鱖固有形狀、體色,具光澤;體態勻稱;鱗片緊密。
2、鮮鱖
鮮鱖感官要求見表1。
表1 感官要求
項 目
指 標
體態
體態勻稱。
體表
魚體呈固有體色和光澤;鱗片完整,不易脫落。
鰓絲清晰,色鮮紅或紫紅,無粘液或有少量透明粘液,無異味。
眼球
眼球飽滿,角膜透明。
氣味
氣味正常,無異味,具有鱖固有氣味。
組織
肌肉結實,有彈性,內臟清晰,無腐敗變質。

安全指標

鱖安全指標見表2。
表2 安全指標
項 目
指 標
汞(以Hg計)/(mg/kg)
≤0.5
砷(以As計)/(mg/kg)
≤0.5
鉛(以Pb計)/(mg/kg)
≤0.5
鎘(以Cd計)/(mg/kg)
≤0.1
土黴素/(mg/kg)
≤0.1
磺胺類(以總量計)/(mg/kg)
≤0.1
不得檢出
呋喃唑酮
不得檢出

試驗方法

1、 感官檢驗
在光線充足,無異味的環境中,在白瓷盤中對樣品進行檢驗。
2、汞的測定
按GB/T 5009.17的規定執行。
3、砷的測定
按GB/T 5009.11的規定執行。
4、鉛的測定
按GB/T 5009.12的規定執行。
5、鎘的測定
按GB/T 5009.15的規定執行。
6、土黴素的測定
按SC/T 3303—1997中附錄A的規定進行。
7、磺胺類的測定
磺胺類中的磺胺甲基嘧啶、磺胺二甲基嘧啶的測定按SC/T 3303—1997中附錄C的規定執行,其他磺胺類按SN 0208的規定執行。
8、氯黴素的測定
氯黴素殘留量的篩選方法按NY 5070—2002中附錄A規定執行,氯黴素呈陽性者,其殘留量的測定按NY 5029—2001中附錄D(氣相色譜法)的規定執行。
9、呋喃唑酮的測定
按SN 0530執行。

檢驗規則

1、組批規則與抽樣方法
(1)組批規則
活魚以同一魚池或同一養殖場中養殖條件相同的產品為一檢驗批;鮮魚以來源及大小相同的產品為一檢驗批。
(2)抽樣方法
每批產品隨機抽取5尾~10尾,用於感官檢驗。
每批產品隨機抽取至少3尾,用於安全指標檢驗。
(3)試樣製備
至少取3尾魚清洗後,去頭、骨、內臟,取肌肉等可食部分絞碎混合均勻後備用;試樣量為400 g,分為兩份,其中一份用於檢驗,另一份作為留樣。
2、檢驗分類
產品檢驗分為出廠檢驗和型式檢驗。
(1)出廠檢驗
每批產品應進行出廠檢驗。出廠檢驗由生產者執行,檢驗項目為感官要求。
(2)型式檢驗
檢驗項目為本標準中規定的全部項目。有下列情況之一時應進行型式檢驗:
a)新建養殖場的養殖鱖;
b)正常生產時,每年至少一次的周期性檢驗;
c)鱖養殖條件發生變化,可能影響產品質量時;
d)出廠檢驗與上次型式檢驗有較大差異時;
e)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機構提出進行型式檢驗要求時。
3、判定規則
(1)活、鮮品的感官檢驗所檢項目應全部符合3.1條規定;檢驗結果中有兩項及兩項以上指標不合格,則判為不合格;有一項指標不合格,允許重新抽樣復檢,如仍有不合格項則判為不合格。
(2)安全指標的檢驗結果中有一項指標不合格,則判本批產品不合格,不得復驗。

標誌、包裝、運輸、貯存

1、標誌
應標明品名、產地、生產者、出場日期。
2、包裝
(1)包裝材料及包裝容器
所有包裝材料及包裝容器應牢固、潔淨、無毒、無異味、符合衛生要求。
(2)包裝要求
a)活鱖
活鱖包裝中應保證對鱖所需氧氣充足;水質應符合NY 5051的規定。
b)鮮鱖
鮮魚裝箱(桶)應腹部向上,層魚層冰,並加封頂冰,使魚體不外露,確保魚的鮮度及魚體的完好。
3、運輸
(1)活魚運輸中應保證所需氧氣充足,用水的水質應符合NY 5051的規定。
(2)鮮魚運輸應採取保溫保鮮措施,應維持魚體溫度在0℃~4℃。
(3)運輸工具潔淨、無毒、無異味,嚴防運輸污染。
4、貯存
(1)活鱖暫養用水應符合NY 5051的規定。
(2)鮮鱖保持魚體溫度0℃~4℃之間,貯運過程中應輕放輕運,避免擠壓與碰撞。
(3)貯存環境應潔淨、無毒、無異味、無污染,符合衛生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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