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公害食品:落葉果樹堅果

無公害食品:落葉果樹堅果

《無公害食品:落葉果樹堅果(NY 5307—2005)》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頒布的國家標準。本標準規定了無公害食品落葉果樹堅果的要求、試驗方法、 檢驗規則、標誌、標籤、包裝、運輸和貯存。本標準適用於無公害食品核桃、榛子、扁桃、白果( 銀杏) 、板栗的帶殼果實和去殼仁。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無公害食品:落葉果樹堅果
  • 外文名:The pollution-free food: deciduous fruit tree nuts
  • 頒布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
  • 出版社中國標準出版社
  • 標準號:NY 5307—2005
  • 頒布時間:2005年
範圍,規範性引用檔案,要求,感官,安全指標,試驗方法,檢驗規則,

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無公害食品落葉果樹堅果的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誌、標籤、包裝、運輸和貯存。
本標準適用於無公害食品核桃、榛子、扁桃、白果( 銀杏) 、板栗的帶殼果實和去殼果仁。

規範性引用檔案

下列檔案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檔案,其隨後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 或修訂版均不適用於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定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檔案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檔案,其最新版本適用於本標準。
GB/T 5009.12 食品中鉛的測定
GB/T 5009.13 食品中銅的測定
GB/T 5009.15 食品中鎘的測定
GB/T 5009.17 食品中總汞和有機汞的測定
GB/T 5009.22 食品中黃麴黴毒素B1的測定
GB/T 5009.34 食品中亞硫酸鹽的測定
GB/T 5009.37 食用植物油衛生標準的分析方法
GB/T 5009.188 蔬菜、水果中甲基托布津多菌靈的測定
GB/T 8855 新鮮水果和蔬菜的取樣方法
NY/T 761 蔬菜和水果中有機磷、有機氯、擬除蟲菊酯和氨基甲酯酯類農藥殘留測定方法
SB/T 10192 板栗貯藏

要求

感官

同一品種,果粒大小均勻,果實成熟飽滿,色澤基本一致,果面潔淨,無雜質,無霉爛,無蟲蛀,無異味。
核桃、榛子和扁桃的果實應無明顯的空殼、破損、黑斑和出油等缺陷果,白果、板栗的果實應無明顯的病蟲害、風乾和裂嘴等缺陷果。

安全指標

安全指標應符合表1的規定。
表 1 安全指標
項目
指標
核桃、榛子、扁桃
白果、板栗
鉛( 以Pb計) , mg/kg
≤0.4
≤0.2
鎘( 以Cd計) , mg/kg
≤0.05
≤0.03
汞( 以Hg計) , mg/kg
≤0.02
≤0.01
銅( 以Cu計) , mg/kg
≤10
酸價, KOH mg/kg
≤4.0
過氧化值, mep/kg
≤6.0
亞硫酸鹽( 以SO2計) , mg/kg
≤100
敵敵畏( dichlorvos) , mg/kg
≤0.1
≤0.2
樂果( dimethoate) , mg/kg
≤0.05
≤1
殺螟硫磷( fenitrothion) , mg/kg
≤0.5
溴氰菊酯( deltamethrin) , mg/kg
≤0.5
≤0.1
多菌靈( carbendazim) , mg/kg
≤0.5
黃麴黴素B1, μg/kg
≤5
註:其他有毒有害物質的指標應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和強制性標準的規定。

試驗方法

1、感官
取樣量按GB/T 8855 規定執行。 從供試樣中隨機抽取樣品1000g於白瓷盤內。 品種特徵、果粒大小、成熟飽滿度、色澤、潔淨度、雜質、霉變、蟲蛀、病蟲害、出油果、畸形果及破裂果等用目測法檢測。 異味用鼻
嗅的方法檢測。 感官不合格率按缺陷果質量的百分率計算。
2、安全指標
(1)鉛
按GB/T 5009.12 規定執行。
(2)鎘
按GB/T 5009.15 規定執行。
(3)汞
按GB/T 5009.17 規定執行。
(4)銅
按GB/T 5009.13 規定執行。
(5)酸價、過氧化值
按GB/T 5009.37 規定執行。
(6)亞硫酸鹽
按GB/T 5009.34 規定執行。
(7)敵畏、樂果、殺螟硫磷和溴氰菊酯
按NY/T761規定執行。
(8)多菌靈
按GB/T 5009.188 規定執行。
(9)黃麴黴素B1
按GB/T 5009.22 規定執行。

檢驗規則

1、檢驗分類
(1)型式檢驗
型式檢驗是對產品進行全面考核,即按本標準規定的全部要求進行檢驗。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對產品進行型式檢驗。
a)申請無公害農產品認證;
b)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型式檢驗要求;
c)前後兩次抽樣檢驗結果差異較大;
d) 因人為或自然因素使生產環境或加工工藝發生較大變化。
(2)交收檢驗
每批產品交收前,生產單位都應進行交收檢驗。交收檢驗的項目包括感官、標誌、標籤、淨含量和包裝,安全指標由交易雙方根據契約選擇。 檢驗合格並附合格證後方可交收。
2、組批規則
產地抽取的同一品種、同一產地、同一規格的產品作為一個檢驗批次。 批發市場、農貿市場或超市相同進貨渠道的產品作為一個檢驗批次。
3、抽樣方法
按GB/T 8855 規定執行。
4、判定規則
(1)每批受檢樣品感官不合格率按其所檢單位(如每箱、每袋) 的平均值計算,其值不應超過5%,其中任何一件包裝的不合格率不應超過10%,判定為感官合格。
(2)感官、安全指標合格,判定該批產品為合格。
(3)感官要求不合格或安全指標有一項不合格,判定該批產品為不合格。
5、復驗
包裝、標誌、標籤不合格時,允許重新整改後重新申請復驗一次。 感官、安全指標不合格不進行復驗。
6、標誌、標籤
(1)標誌
無公害農產品標誌的使用應符合有關規定。
(2)標籤
應標明產品名稱、執行標準、生產者名稱、產地、淨含量和採收日期等, 標籤上的字跡應清晰、完整、準確。
7、包裝、運輸和貯存
(1)包裝
a) 包裝材料應乾燥、潔淨、無異味,能保護果品不受擠壓,縫口結實耐用。
b) 板栗包裝前應控制溫濕度,防止風乾、霉變。
c) 產品應按同一品種、同一產地、同一規格進行包裝。
(2)運輸
a) 運輸工具應潔淨、乾燥、無污染。
b) 運輸時應防潮、防雨、防擠壓。 板栗包裝後要快運,不宜久置,防暴曬,以免失水損耗。
c) 不應與有毒、有害和有異味的物品混裝混運。
(3)貯藏
a) 貯藏庫的地面應鋪設枕木,通風良好、乾燥,應防潮、防霉、防蟲蛀、防鼠。
b) 不應與有毒、有異味、發霉以及其他易傳播病蟲的物品混合存放。
c) 板栗的貯藏按SB/T 10192 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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