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魯木齊經濟技術開發區(頭屯河區)司法局成立於1984年9月,內設法律援助中心,下轄11個司法所。現有工作人員51人,其中司法行政幹警19人,事業編制4人。
主要承擔九項工作職能:
一、制定並組織實施普法教育規劃,指導、協調並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
二、組織開展人民調解工作,及時排查化解各類矛盾糾紛;
三、指導、監督和管理轄區律師事務所、基層法律服務工作;
四、組織實施法律援助工作;
五、承擔社區矯正工作,組織開展對社區服刑人員的管理、教育和幫助;協調、指導並做好刑滿釋放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
六、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七、做好法律顧問工作,完成與維護社會穩定有關的工作;
八、指導全區司法行政系統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
九、承辦區委、管委會(區政府)及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