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魯木齊市米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烏魯木齊市米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烏魯木齊市米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是烏魯木齊市米東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烏魯木齊市米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 所屬地區:烏魯木齊
  • 所屬部門:烏魯木齊市米東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負責區人民政府日常工作的綜合協調,承擔與區委、人大、政協、紀委監委辦公室以及駐米東部隊、各民主黨派的協調聯繫工作。
(二)負責區人民政府日常文電的處理工作,承擔區人民政府、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檔案文稿的草擬、修改、審核和制發、立卷、歸檔工作。
(三)研究區人民政府各部門、鄉(鎮)人民政府、片區管委會請示區人民政府的事項,提出審核意見,報區人民政府領導同志審定。
(四)負責督促檢查區人民政府公文、會議決定事項及區人民政府領導同志指示的貫徹落實情況並跟蹤調研,及時向區人民政府領導同志報告;負責人大代表建議意見和政協委員提案的督辦工作。
(五)負責區人民政府召開會議的籌備、組織和服務工作;負責區人民政府領導同志的公務活動安排,負責國家、自治區、市和各地政府領導來米東區進行公務活動的組織協調和接待服務工作。
(六)負責區委、區人民政府辦公樓值班工作,及時向區人民政府領導同志報告重要情況,協助處理各部門和鄉鎮(片區)向區人民政府反映的重要問題,傳達和督促落實區人民政府領導同志的指示。
(七)負責指導、監督政務公開及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協調推進“放管服”改革工作。
(八)根據區人民政府的工作重點和區人民政府領導同志的指示,組織專題調查研究,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建議。
(九)負責政府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報送工作,指導全區政務信息工作。
(十)負責區人民政府系統電子政務的組織、規劃、協調和指導工作;負責政府入口網站建設管理。
(十一)負責機關事務的管理、保障、服務工作。
(十二)承辦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十三)承辦區委、區人民政府和區人民政府領導同志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文書科
秘書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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