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魯木齊市米東區農業農村局

烏魯木齊市米東區農業農村局

烏魯木齊市米東區農業農村局是烏魯木齊市米東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烏魯木齊市米東區農業農村局
  • 所屬地區:烏魯木齊市米東區
  • 所屬部門:烏魯木齊市米東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組織實施我區“三農”工作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重大政策;負責指導監督農業綜合執法。
(二)統籌推動發展農村社會事業、農村公共服務、農村文化、農村基礎設施和鄉村治理;牽頭組織改善農村人居環境;負責農村精神文明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負責農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三)貫徹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負責農民承包地、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關工作;負責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展和集體資產管理工作;指導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與發展。
(四)負責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閒農業和鄉鎮企業發展工作;提出促進大宗農產品流通的建議,培育、保護農業品牌;發布農牧業和農村經濟信息,監測分析農業農村經濟運行;承擔農牧業統計和農業農村信息化有關工作。
(五)負責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農業機械化等農業各產業的監督管理;指導農業產業化發展和糧食等農產品生產;組織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指導農業標準化生產。
(六)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追溯、風險評估;會同有前部門組織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地方標準;指導農產品檢驗檢測體系建設。
(七)組織農業資源區劃工作;負責農用地、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與管理,負責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質量保護工作;組織農產品產地環境管理和農業清潔生產;負責設施農業、生態循環農業、節水農業發展以及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利用、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承擔外來物種相關管理工作。
(八)負責我區有關農牧業生產資料和農牧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組織農牧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監督實施有關農牧業生產資料地方標準;組織、指導和監督獸醫醫政、獸藥藥政及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工作;負責畜禽屠宰監督管理。
(九)負責農業防災減災、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工作;指導動植物防疫檢疫體系建設,組織、監督轄區內動植物防疫檢疫工作,發布疫情並組織撲滅。
(十)負責農業投資管理;提出農業投融資體制機制改革建議;編制自治區、市、我區投資安排的農業投資項目建設規劃,提出農業投資規模和方向、扶持農業農村發展財政項目的建議,按規定許可權審批農業投資項目,負責農業投資項目資金安排和監督管理。
(十一)承擔農業科技體制改革和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指導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和農技推廣體系建設,組織開展農業領域的高新技術和套用技術研究、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負責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和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負責農機改革的落實,承擔農機技術及新型農機設備推廣套用。
(十二)指導農業農村人才工作;擬訂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指導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農業科技人才培養和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作。
(十三)承辦區委、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中心
(一)負責對三品一標及產地的認證和管理,對標識使用的監管等;(二)貫徹落實農產品基地準出制度,規範農業投入品的使用,建立健全農產品生產養殖檔案準入檔案,使上市農產品能夠出具合格證進行交易。開展農產品專項監測工作。推廣農產品地方性生產技術規程。確保轄區內生產及養殖基地農產品質量安全。全年無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責任事故。(三)紮實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工作,配合做好例行抽檢工作。(四)加強對轄區內各檢(監)測點的督察和業務指導。(五)加強本轄區農業資源環境與保護,開展農業野生植物資源與外來物種普查、監控和數據上報等工作。(六)做好農產品質量安全預警和追溯信息平台建設相關工作。(七)“雙認證”實驗室(承擔310批次定量檢測任務、蔬菜農藥水果殘留、瘦肉精、抗生素、生鮮乳中的三聚氰胺和抗生素、雞蛋中的磺胺類抗生素、“雙認證”資質認定、機構認證)。(八)加大農產品質量安全宣傳和培訓工作。(九)建立健全農產品生產養殖檔案。(十)瘦肉精專項整治工作、開展轄區牛奶三聚氰胺專項抽檢、草莓生產基地專項整治、水產專項整治工作。(十一)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方面的技術諮詢、技術服務工作(十二)建設村級協管員隊伍建設。(十三)強化質量安全宣傳、抓好培訓工作。
(一)全面完成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工作。(二)全面完成農村土地確權登記頒證工作。 (三)農村土地仲裁工作。(四)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的備案登記,審核、項目申報、考核驗收、檔案管理等工作。(五)農村集體經濟統計工作,農村經濟收益分配季報;農村經營管理情況半年報和年終預報;農村經營管理情況統計年報;農產品成本收益監測調查統計;81個村村集體經濟收入專項調查統計及村集體收入增收方案及實施。(六)農村減負工作,負責農民負擔專項治理,承擔農村土地承包,減輕農牧民負擔的監督管理工作。(七)“三資”平台工作,全區村集體“農廉三資信息平台”監管工作。(八)承擔農村財政轉移支付資金、村級“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等的監督管理工作。(九)負責農村經濟統計、農產品成本核算。(十)承擔農村集體資產管理、農村集體經濟內部審計工作。(十一)農村集體財務審計工作。
畜牧獸醫站
(一)重大動物疫病免疫工作。(二)重大動物疫病流調及集中監測採樣工作,加強疫情監測和流行病學調查工作、加大人畜共患病防控工作力度。(三)奶牛“兩病”檢疫工作,切實做好奶牛布病、結核病檢疫淨化工作。(四)重大動物疫病疫苗供給及應急物資儲備。(五)做好品種改良工作。(六)加大對養殖合作社的檢查力度,高度重視養殖企業標準化建設和養殖備案管理工作。(七)承擔動物防疫技術指導、技術培訓、科普宣傳工作。(八)負責轄區內動物疾病的監測、預警、預報、實驗室診斷、流行病學調查、疫情報告。(九)做好養殖場的環境衛生整治和消毒滅源工作。
農業技術推廣中心
(一)食藥用菌科技示範基地建設,食用菌新品種的引進、試驗、推廣,開展食用菌病蟲害綠色防控新技術套用。 (二)負責農作物栽培標準化編制。(三)負責農業植物檢疫、監測植物疫病,實施防疫、滅疫技術工作。(四)米東區綠色-有機農產品生產基地培育。(五)病蟲害測報工作:病蟲害調查,進行大田普查並對重要病蟲害進行監測(水稻、蔬菜、玉米、油葵、瓜果等病蟲害、農田蝗蟲、農田鼠害)。 (六)植保試驗及新技術推廣(七)完成有機肥料推廣套用工作。(八)耕地質量監測,梳理污染耕地基本情況。(九)青儲飼料新品種引進、試驗、示範、推廣工作。(十)負責農業遙感農作物地面樣方監測(國家級)(十一)設施農業生產技術培訓服務(十二)負責對本轄區的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的監督管理和農業轉基因生物標識的監督管理工作。(十三)食藥用菌及地面樣方監測站,地面樣方監測(十四)負責耕地資源調查、評價和規劃,協助做好耕地保護工作;提供土壤、肥料分析化驗和鑑定服務工作;指導科學施肥和節水節能工作。(十五)負責土壤農化分析監測、土壤重金屬監測、農膜殘留監測、水肥一體化體系建設。(十六)合理使用化肥農藥,推廣測土配方施肥技術。(十七)制定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理試點方案,並進行試點,確保2020年全市產糧(油)、蔬菜全部實現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理。(十八)負責農作物種子生產許可證,種子經營許可證的審核、審批、發放,對種子生產、種子經營、種子質量進行依法監督檢查管理;(十九)負責全區拖拉機駕駛人員、農機修理工、農業機械駕駛操作人員以及農機管理人員的培訓工作。(二十)面向廣大農牧民和農機化服務組織,開展農機化新技術、新機具的宣傳、培訓、農機化套用技術及規範和生產作業標準;(二十一)進行農業機械化新技術、新機具和新設備的引進、試驗、示範、推廣;向農牧民提供農機化技術、機具、信息服務;(二十二)完善全區的抓好沼氣項目建設工作,服務體系建設,全面提升沼氣網點服務能力。(二十三)抓好秸稈焚燒治理工作,積極探索秸稈處理新工藝。(二十四)負責轄區農村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的管理工作;承擔各類新能源在農村的開發利用工作。(二十五)參與制定轄區畜牧、水產及飼草飼料技術推廣計畫,開展畜牧獸醫、水產養殖新技術的推廣、套用,承擔相關技術培訓、良種推廣、疾病防治和信息諮詢工作;負責水產養殖的監督管理工作。(二十六)負責全區農作物及牧草良種繁育體系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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