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蘭浩特市司法局

烏蘭浩特市司法局

烏蘭浩特市司法局,是政法系統的組成部門之一,也是市政府管理司法行政工作的職能部門,為正科級。司法行政機構,承擔著法制宣傳、法律服務、法律保障的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烏蘭浩特市司法局
  • 辦公地址:烏蘭浩特市和平辦事處聯軍村村部東100米道南,老前旗二中院內 
  • 性質:財政撥款的行政單位 
  • 行政級別:正科級 
主要職責,編制,領導分工,張海濤,劉婷婷,包海波,內設機構,下屬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

(一)承擔全面依法治市重大問題的政策研究,協調有關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長期規劃建議,負責有關決策部署的督查工作。
(二)承擔統籌規劃法治社會建設的草擬、修改責任。負責擬定全市法治宣傳教育規劃,組織實施普法宣傳工作。推動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建設。指導全市依法治理和法治創建工作。指導調解工作和人民陪審員、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工作,推進司法所建設工作。
(三)負責全市社區矯正工作。指導全市刑滿釋放人員幫教安置工作。
(四)負責擬訂全市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規劃並指導實施,統籌和布局城鄉、區域法律服務資源。指導監督全市法律顧問、律師、法律援助、司法鑑定、公證、仲裁和基層法律服務管理工作。承擔市法律專家庫、市政府法律顧問的選聘、組織、管理工作。
(五)負責全市國家法律職業資格和證書管理工作,負責規劃和指導全市法律職業人員入職前培訓工作。負責全市行政執法證管理工作。
(六)負責全市司法行政系統服裝和警車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司法行政系統財務、裝備、設施、場所等保障工作。
(七)規劃、協調、指導全市法治人才隊伍建設相關工作,指導、監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統隊伍建設。負責全市司法行政系統警務管理和警務督察工作。
(八)規劃、實施全市司法行政信息化工作。
(九)完成市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負責起草或組織起草市政府規範性檔案草案,承辦各部門報送市政府的規範性檔案草案的審查工作。負責市政府及其各部門擬制發政府規範性檔案合理性審查工作。
(十一)負責市政府各部門規範性檔案的備案審查工作和政府規範性檔案報送興安盟司法局備案和規範性檔案清理工作。
(十二)承擔統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責任。指導、監督市政府各部門依法執政、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負責綜合協調全市行政執法,承擔推進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有關工作,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指導、監督全市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負責行政複議和應訴案件辦理及行政確權工作,對市政府簽訂的契約檔案和其他法律文書進行合法性審查。

編制

司法行政編制42個,其中公務員24人,事業編制22人。
領導職數:正科級領導1名;副科級領導2名。

領導分工

張海濤

職務: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工:協助黨組書記、局長工作,分管政治警務辦公室、社區矯正執法大隊、普法與依法治理股。
烏蘭浩特市司法局
張海濤

劉婷婷

職務: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工:協助黨組書記、局長工作,分管公共法律服務、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股、法律援助中心、公證處。
烏蘭浩特市司法局
劉婷婷

包海波

職務:黨組書記、局長
分工:主要工作內容:主持司法局全面工作 分管政務公開工作
烏蘭浩特市司法局
包海波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司法局機關日常運轉,承擔信息、安全、檔案、機要、保密、信訪、政務公開、新聞宣傳、重大會議和活動的組織實施等工作。負責市司法行政系統財務、物資裝備和基本建設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司法行政系統服裝和警車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預決算、財務管理、國有資產管理、審計和政府採購等工作。
法治調研督察股
開展全市依法治市理論與實踐調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議,承辦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規劃建議的協調工作。組織起草全面依法治市有關重要檔案。研究提出建設法治政府、推進依法行政的意見和措施。負責擬定全市司去行政系統中長期規劃、重大決策。負責推進司法行政改革和開究工作。負責擬定全面依法治市決策部署的年度督察工作計和考核指標,組織開展重大專項督察和年度考核,提出督察、考核和問責建議。
社區矯正執法大隊
負責監督檢查全市社區轎正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執行工作。負責對社區矯正服刑人員的刑罰執行、管理教育和幫扶工作。指導社會力量和志願者參與社區矯正工作。
行政複議與應訴股
行政複議與應訴殷。指導、監督全市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負責辦理行政複議和應訴案件。負責市政府法律顧問工作,對市政府簽訂的契約及抗訴檔案進行合法性審查,起草政府相關法律文書。  
行政執法協調監督股
負責全市行政執法的綜合協調工作。指導、監督各部門行政執法工作,推進嚴格規範文明執法。負責推動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協調執法的普遍性重要性問題。承擔行政執法主體和行政執法人員、行政執法監督人員資格審核和證書管理工作,負責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負責規範性檔案的審查監督和異議申請工作。
普法與依法治理股
負責擬訂全市法治宣傳教育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各部門“誰執法誰普法”的普法責任制落實工作,推進全民普法。指導、監督全市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工作。指導各部門各行業依法治理和法治創建工作指導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建設工作。承擔市委依法治市辦日常工作。
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股
負責制定全市保障人民民眾參與、促進、監督法治建設的制度並組織實施。指導人民團體、民眾自治組織和社會組織參與、支持法治社會建設工作,負責推進全市司法所建設。指導全市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和行業性專業性調解工作.指導烏蘭浩特市人民調解協會等行業協會工作。指導全市人民陪審員、人民監督員的選任管理工作。指導全市幫教安置工作。
公共法律服務中心
負責規劃和推進全市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和平台建設工作。指導、管理、監督全市法律援助、司法鑑定、公證工作。編制烏蘭浩特市司法鑑定、公證名冊並公告。指導社會組織和志願者開展法律服務工作。指導烏蘭浩特市司法鑑定協會、公證協會等行業協會工作。指導、監督全市律師工作。負責全市律師事務所及律師的執業審批和管理。指導、監督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法律顧問工作。負責市政府法律專家庫、法律顧問的選聘、組織、管理工作。指導公職律師、公司律師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指導全市律師協會、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協會工作。負責承擔全市法律知識培訓、考試考務等項工作;定期研究各階層學法用法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培訓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市司法行政隊伍教育訓練工作。總結推廣法治教育培訓經驗,努力改善培訓條件,提高培訓質量。
科技信息化股
擬訂全市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設總體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司法行政信息化系統、軟體、平台套用和維護工作。承擔全市司法行政系統應急指揮、輿情處里和綜合協調調度工作。
政治警務辦公室
研究擬定全市司法行政隊伍建設工作發展規劃和計畫,指導全市司法行政系統隊伍建設.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人事、工資、機構編制、警務管理等工作。負責市司法行政系統黨建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工作。承擔全市司法行政系統內部宣傳工作。擬定全市司法行政系統警務督察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監督全市司法行政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職責和遵守紀律情況,負責維護全市司法行政機關及人民警察的正當執法權益。組織開展對全市司法行政重點業務工作的綜合督查。負責局機關及直屬事業單位黨群、紀檢等工作。
司法所
負責協助基層政府開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執法檢查、監督工作;負責對社區矯正服刑人員的刑罰執行、管理教育和幫扶工作;指導管理人民調解工作參與重要疑難民間糾紛調解工作;指導管理基層法律服務工作;代表鎮(街)處理民間糾紛,協助政府辦理行政重大法律事務;組織開展普法宣傳和依法治理工作;組織開展對刑滿釋放人員的過渡性安置和幫教工作;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完成上級司法行政機關和鎮(街)交辦的其他工作。

下屬事業單位

烏蘭浩特市法律援助中心
烏蘭浩特市公證處
內蒙古松柏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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