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海市海南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烏海市海南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烏海市海南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是烏海市海南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烏海市海南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 辦公地址:海南區政府A座4樓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關於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戰略、方針、政策,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發展計畫;統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研究分析全區經濟形勢,提出全區國民經濟發展、價格調控和最佳化經濟結構的目標、政策建議和措施辦法;提出綜合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的建議;受區政府委託向區人大提交烏海市海南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的報告。
(二)承擔監測全區巨觀經濟和社會發展態勢、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的責任;研究全區經濟運行、總量平衡、經濟安全和產業安全等重要問題並提出調控政策建議;負責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調節經濟運行。
(三)貫徹國家、自治區價格收費政策,提出全區價格調控目標;組織制定和調整我區管理的商品服務和收費標準。負責監督檢查價格政策的執行,依法查處價格違法行為和價格壟斷行為等。
(四)承擔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全區經濟體制改革的責任,研究經濟體制改革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會同有關部門搞好專項經濟體制改革之間的銜接。
(五)承擔規劃全區重大建設項目和生產力布局的責任,擬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及措施,銜接平衡需要我區投資和涉及重大建設項目的專項規劃。負責審核並上報需要自治區和烏海市審批、核准、備案的建設項目。承擔安排全區財政性建設資金,指導和監督全區國外貸款建設資金的使用,引導民間投資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規劃、總量平衡和結構最佳化的目標及政策建議;指導工程諮詢業發展。
(六)推進全區經濟結構調整。組織擬訂綜合性產業政策,負責協調全區第一、二、三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並銜接平衡相關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做好與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協調推進農區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擬訂全區服務業、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措施,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組織擬訂全區高技術產業發展、產業技術進步、產業升級的規劃和政策措施,協調解決重大技術裝備推廣套用等方面的問題。
(七)承擔組織編制全區主體功能區規劃並協調實施和進行監測評估的責任;組織擬訂全區區域協調發展及西部大開發等規劃和政策措施;研究提出全區資源型城市可持續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建議並組織實施;積極推進烏海市海南區資源型城市經濟轉型,大力爭取國家、自治區資源型城市政策、資金支持。
(八)負責全區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組織擬訂全區社會發展戰略、規劃和年度計畫,參與擬訂全區社會事業發展政策辦法,研究提出促進全區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
(九)負責全區節能減排的綜合協調工作,組織擬訂全區發展循環經濟、全社會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規劃及政策措施並協調實施;參與編制全區生態建設、環境保護規劃,協調生態建設、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的重大問題,綜合協調全區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
(十)起草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經濟體制改革的有關政策、辦法,按規定指導和協調全區招投標工作;協助政府部門進行中央投資項目招標代理機構資質初審;組織制定本行政區內的行業規範;管理招投標專家庫及招標投標網站;建立和管理招投標違法記錄公告平台;接受和反饋各種投訴舉報;為會員提供跨行業、跨地區的綜合服務。
(十一)承擔重大建設項目稽察責任,跟蹤檢查相關行業和地方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及我市投資政策和規定的情況,組織開展對中央、自治區和我市財政性建設資金投資安排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對違規問題,按有關規定提出處理意見。
(十二)承辦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1. 綜合辦公室
2. 產業發展股
3.綜合投資股
4.物資和價格管理股

現任領導

主任:王海剛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