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海市海南區工信和科技局

烏海市海南區工信和科技局

烏海市海南區工信和科技局是烏海市海南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烏海市海南區工信和科技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工業和信息化、科技工作的方針政策和自治區黨委、市委、區委相關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工業信息化和科技、科技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烏海市海南區工信和科技局
  • 辦公地址:烏海市海南區巴彥烏素東街黨政大樓A座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主要職責

(一) 貫徹國家、自治區和烏海市關於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政策,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工信和科技發展規劃,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最佳化升級。
(二) 監測分析全區工業經濟運行態勢,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負責工業運行中煤電油運綜合協調工作。貫徹落實自治區發電企業年度發電量預期調控目標、電力市場建設方案及年度實施計畫。
(三) 負責提出全區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中央、自治區和烏海市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的意見,按規定許可權審核報送屬於國家、自治區、烏海市級投資主管部門核准的項目,核准、備案全區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指導重點產業、重點企業的運行和協調,負責工業園區相關工作。
(四) 根據海南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和產業發展政策,提出傳統產業技術改造相關政策和產業結構調整意見。擬訂工業和信息化年度發展計畫並組織實施,貫徹執行重點行業準入制度,組織實施工業布局調整。負責工業領域的行業管理。承擔鹽業行業管理職責。負責全區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貫穿落實國家、自治區國防科技工業方針政策。
(五) 指導工業綠色發展。擬訂全區工業能源節約、資源綜合利用、自願型清潔生產促進政策及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工業綠色發展重大示範項目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工作。負責工業節能監察工作。
(六) 負責工業和信息技術服務業創新體系建設,推動技術創新和產學研用相結合。參與有關國家、自治區、烏海市工業和信息化產業科技重大專項,推進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指導工業行業的質量管理和品牌培育。
(七) 組織協調振興裝備製造業工作,組織擬訂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規劃、政策,依託國家、自治區和烏海市重點工程建設協調有關重大專項的實施,推進技術裝備國產化,指導引進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推動新興產業發展。
(八) 負責工業領域信息化工作。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發展。推進工業網際網路、軟體業、信息服務業發展。負責工業控制系統網路與信息安全。指導通訊網路基礎設施建設。指導協調網路資源共建共享。
(九) 負責中小企業及非公有制工業經濟發展的巨觀指導。擬訂促進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工業經濟發展的相關政策和措施。
(十) 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烏海市有關科技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牽頭擬訂全區科技發展戰略以及科技發展、引進國外智力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
(十一) 組織擬訂烏海市海南區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政策並監督實施,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評價和激勵機制,組織實施科技人才計畫,推動科技創新創業人才隊伍建設。
(十二) 統籌推進全區科技創新體系建設和科技體制改革,會同有關部門健全技術創新激勵機制。最佳化科研體系建設,推動科研機構和企業科技創新能力建設。承擔推進科技軍民融合發展相關工作。
(十三) 編制全區科技計畫並監督實施,統籌關鍵共性技術研發和創新,牽頭組織重大技術攻關和成果套用示範。
(十四) 牽頭建立統一的全區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項目資金協調、評估、監管機制。會同有關部門提出最佳化配置科技資源的政策建議,推動多元化科技投入體系建設,協調管理全區財政科技計畫(專項、基金等)並監督實施。
(十五) 組織擬訂全區基礎研究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全區重大基礎研究和套用基礎研究。
(十六) 牽頭組織全區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建設,推動科研條件保障建設和科技資源開放共享。
(十七) 組織擬訂高新技術發展、科技促進農牧業農村牧區和社會發展的規劃、政策和措施。組織開展海南區重點領域技術發展前瞻性研究,提出重大任務並監督實施。
(十八) 牽頭烏海市海南區技術轉移體系建設,擬訂科技成果管理、轉移轉化和促進產學研結合的相關政策措施並監督實施。指導科技服務業、技術市場和科技中介組織發展。擬訂科學普及和科學傳播規劃、政策。
(十九) 指導區域創新發展、科技資源合理布局和協同創新能力建設,推動科技創新平台、載體及園區建設。
(二十) 負責科技監督評價體系建設和相關科技評估管理,指導科技評價機制改革,統籌科研誠信建設。
(二十一) 組織實施全區創新調查和科技報告制度,組織開展全區科技保密工作。
(二十二) 歸口管理全區科技合作與交流工作;編制科技合作工作計畫、商簽和執行官方科技合作協定、協定;協調重要民間科技合作活動;會同有關部門審核派遣出國、出境和邀請國外、地區科技交流團組。
(二十三) 負責引進國外智力工作。擬訂全區引進外國專家總體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推動建立外國專家、團隊吸引集聚機制和重點外國專家聯繫服務機制。擬訂全區出國(境)培訓規劃、政策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
(二十四) 負責全區科學技術獎評審的組織工作。
(二十五) 對工業企業進行行政監督檢查、行政處罰、行使其他行政權力。
(二十六) 完成區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十七) 職能轉變。圍繞貫徹實施科教興區、人才強區、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加強、最佳化、轉變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務職能,完善科技創新制度和組織體系,加強巨觀管理和統籌協調,減少微觀管理和具體審批事項,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和科研誠信建設。從研發管理向創新服務轉變,深入推進科技計畫管理改革,最佳化科技資源配置。推動政府部門不直接管理具體科研項目,委託項目管理專業機構開展項目受理、評審、立項、過程管理、驗收等具體工作。對科研機構組建和調整事項不再進行審核,重在加強規劃布局和績效評價。進一步改進科技人才評價機制,統籌區內科技人才隊伍建設。
(二十八) 有關職責分工。
1. 與區委網路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辦公室有關職責分工。海南區工信和科技局負責工業領域信息化工作,推進工業網際網路發展,指導協調通訊網路基礎設施建設和網路資源共建共享。區委網路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全區信息化推進工作。
2. 與海南區能源局有關職責分工。海南區工信和科技局商海南區能源局貫徹落實烏海市發電企業年度發電量預期調控目標計畫,貫徹落實烏海市電力市場建設方案,維護電力市場秩序。

內設機構

經濟運行股。監測分析全區工業經濟運行態勢,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負責工業運行中煤電油運綜合協調工作。研究擬訂全區發電企業年度發電量預期調控目標、計畫、貫徹落實烏海市電力市場建設方案,維護電力市場秩序。

人員編制

區工信和科技局機關行政編制5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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