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什事變

烏什事變是指乾隆三十年(1765年)二月,烏什小伯克賴和木圖拉因其妻曾被烏什辦事大臣素誠凌辱,因此懷恨在心,召集所有運送沙棗樹的差役商議進行反抗,攻占烏什城。同年八月十三日夜,在清政府的軍事打擊下,烏什城克,“烏什事變”得以終結。

烏什事變是清政府收復新疆初期發生的影響力最為深遠的歷史事件,它不僅暴露了清政府經營與管理新疆事務的諸多問題,其後的善後措施更是奠定了清政府治理回疆的基本模式。

基本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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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背景

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平定大小和卓叛亂的戰事結束後,從此終結了中國西北地區的長期分裂動亂的局面。但是,剛收復之後的西域,“千里空虛,渺無人煙。”政治、經濟、社會均遭受了巨大的破壞。因此,清朝政府一面致力於在南疆各主要城鎮派駐官員、屯兵駐守,管理軍務把握政權;另一方面則著手建立以伯克(官名)為核心的民政管理體系。清朝政府廢除了舊有伯克世襲的權利,但保留了伯克舊有的一些特權,允許伯克們擁有一定數量的土地和親隨家僕,授予相應數量的土地(時稱“養廉地”)和農奴,同時規定各級伯克的“養廉地”屬伯克私有,不向國家繳納田賦。而對農民所有的土地,清政府則依照舊例,每年將土地所獲糧食的十分之一作為田賦上繳國庫;凡交於回人農民墾種的國家所有的公地和官地,清政府採取“對分制”,即平分的辦法徵稅,每年把收穫糧食的二分之一上繳國庫。這種賦稅制度與準噶爾時期相比,廣大農民民眾的負擔有所減輕,但對每戶農民糧食收穫總量的估算有很大的隨意性,為不法官員提供了橫徵暴斂的可能。雖然大小伯克都享有國家撥發的“養廉地”,但為求得額外收入,紛紛擴充自己所屬的“煙齊(農奴)”和“養廉地”。伯克們還隨意役使農民為自己開荒種地並令貧窮農民自攜牛具耕作,秋收入己;還有的以入京朝覲等名義,向農民民眾濫肆攤派財物。雖然伯克世襲被廢止了,但沒能打破伯克上級對下級存在已久的壓榨。下級伯克到任時,要送阿奇木伯克(伯克之首)重禮。這些負擔間接地轉嫁到當地回人身上。不僅如此,由於伯克的任免、升遷、考核及入覲的權利掌握在各城辦事大臣的手中,因而伯克餡媚賄賂駐地官員,駐地官員勒索欺壓當地伯克的現象在南疆地區十分普遍。

事件起因

清政府根據當時新疆的實際情況,採用“因俗而治”的邊疆治理策略。但由於新疆本地政治環境的限制,再加上受到全國政治情勢的影響,清代中期西域的吏治並非白璧無瑕,腐敗現象亦時有發生。特別是在落後而又偏遠的回疆地區,不僅官員素質較低,且地方伯克與派駐官員互相勾結,存在著較為嚴重的吏治問題,“當時的辦事大臣素誠,糊塗貪財好色,其子更為惡劣,遇到回人婦女稍有姿色的,不問何人,喚至官署內,父子公然淫亂,毫無避忌,且賞給家人輪姦,以為笑談,有時會囚禁一個月才會放出,烏什回人早就想睡的皮吃他的肉了。”而烏什原任阿奇木伯克霍集斯,因在收復新疆的過程中功勞顯著,想要統一整個回族部落,乾隆皇帝怕他叛亂而不敢讓他管理回部,於是把他召入京城,以哈密郡王額貝都拉之子、玉素卜之弟阿卜都拉代替他。阿卜都拉在魚肉百姓方面比素誠有過之而無不及。也正是在辦事大臣與當地伯克的雙重剝削下,烏什人民“不堪其虐”,種下了動亂的種子,這是其一。
其二,境內外分裂勢力的相互勾結,煽風點火。清政府收復新疆後,周邊的浩罕等伊斯蘭勢力為了自身利益,雖表面上臣服於清朝,但對清政府卻始終僅限於表面上的恭順,如浩罕的額爾德尼早想獨立稱汗並企圖劃定國界線,只是一方面畏懼清朝的軍事力量,另一方面也擔心清政府與之斷絕商貿,所以並未採取公開行動。但這些藩屬政權始終與大小和卓的家族和部分地方伯克保持緊密聯繫,為在政治、經濟方面入侵回疆積極做準備。“烏什事變”正是在這一歷史背景下發生的。
其三,“烏什事變”的導火索——辦理沙棗樹科。作為直接引發“烏什事變”的起因,目前所有的傳世文獻對烏什差役辦理沙棗樹科均諱莫如深,僅言及其事。據洪濤先生考證,正是乾隆皇帝本人為了取悅香妃而耗費大量人力、物力、財力從烏什運送沙棗樹苗進京。

事件經過

被逼反抗

乾隆三十年(1765年)二月,烏什辦事大臣素誠與阿奇木伯克阿卜都拉派240名回人差役運送沙棗樹進京,定於二月十五日起程。是時,素誠的兒子要回京,強征差役為其運送行李,並派小伯克賴和木圖拉負責押送。啟程之前的二十四日,奉命出差的回人頭目不知要送到哪裡,向阿卜都拉請示,而阿卜都拉卻認為他很冒失,很惱怒,不告訴他並重責數十鞭。回人頭目又向印房章京請示,對方也認為他很冒失,又重責三十大板,這使得回人群體因含冤而疑忌憤恨,這又觸發了回人以往的怨恨。而賴和木圖拉由於其妻曾被素誠強行留宿衙署,遭受凌辱,因此懷恨在心,遂利用當時人們受到欺壓的不滿情緒,於當天夜間召集所有運送沙棗樹的差役商議進行反抗。
賴和木圖拉和阿哈拉克齊海色木和卓等人的帶領下,起義隊伍向駐守在烏什的清軍發起進攻,阿卜都拉被囚,素誠兵敗後殺子自盡,接著,又放火焚燒官署。起事者隨後把內地官兵及往來貿易之人盡數殺戮,又把城外居住的回人都驅至城裡,加緊構築防禦工事,以準備迎擊清軍的反攻。
阿克蘇距烏什最近,阿克蘇辦事大臣卞塔海匆忙帶領數百名駐防官兵前往鎮壓。當時城內回眾還沒有全部叛變,曾開門迎接卞塔海,然而卞塔海卻不問致亂的緣由,直接用大炮攻城,這激怒了烏什城內的居民,他們共推賴和木圖拉為阿奇木伯克,開城迎戰。卞塔海被襲擊,敗走數十里。賴和木圖拉隨後派人前往額爾德尼處求援,其中有薩里之弟額伊敏,他趁眾人入睡之際逃出,報信於阿克蘇辦事布政使德福,德福又轉報於伊犁將軍明瑞,明瑞隨即派觀音保率兵取道穆素爾嶺往援烏什。此時,接到卞塔海通報前來救援的額爾景額、納世通、柏琨等,各路大軍均赴烏什為援。乾隆帝命伊犁將軍明瑞平亂,並務必親往伊犁詳查事變因由。

多方進剿

此後,因德福奏稱烏什噶匝納齊伯克沙資雅東又多次派人前往額爾德尼處求援,乾隆帝又派內大臣阿桂明亮馳赴烏什支援。並命明瑞一方面遣人前往額爾德尼處斷其往援烏什之心,一方面至烏什後速速查清“烏什事變”之後的所有情形。
納世通率先趕到,他抵達烏什後奉命暫先總理諸事,他一方面與乾隆帝一樣輕視“烏什事變”,另一方面也存有獨享戰功之私慾。更嚴重的是,作為總理回疆事務參贊大臣的他,不願意伊犁將軍插手回疆事務。因此,納世通數次上折,以種種藉口阻止明瑞的到來。但隨著事態日益嚴峻,納世通亂了方寸,被迫改變了主意,由“阻止”明瑞前來變為請求明瑞來烏什“會商進剿”。乾隆帝對此行為給以嚴厲的斥責。

事變平定

閏三月,伊犁將軍明瑞到達烏什前線。烏什城外匯集了清朝官兵萬餘人。從三月初到三月下旬,清軍連續不斷地對烏什發起軍事強攻,雖傷亡慘重,卻未能取勝,戰爭進入了相持階段。為儘快結束戰事,明瑞採取了“擾其耕作”、“斷其樵牧”策略,烏什城內出現了“糧盡樵斷,馬斃人飢”的困難局面,但清軍仍久攻不下。乾隆帝惱羞成怒,將此歸罪於昏庸的將軍和大臣,並想用懲辦將官的辦法來挽回敗局,屢戰屢敗而貽誤戰機的卞塔海、納世通便成為他開刀的對象,兩人於五月二十五日被置於軍前正法。五月二十七日,賴和木圖拉在交戰時中箭殞命,眾人又推選其父額色木圖拉為伯克。六七月間,烏什城內“口糧將絕” , “無以為食”,清軍加緊了對烏什的進攻。八月,戰鬥進入了白熱化階段。八月十三日夜,在原商伯克沙布勒錫喇布阿渾的帶領下,拿獲額色木圖拉等四十二名主事者獻給清軍。才使清軍克復了烏什城,至此,相持了半年之久的“烏什事變”宣告結束。

事件結果

“烏什事變”結束後是善後事宜,首先,善後工作的當務之急即是對烏什起事者的處理。按乾隆原意,清軍入城後,應將男丁全行剿殺,婦幼送往伊犁為奴。但明瑞、阿桂除將“為首之數十人凌遲處死、可惡之輩千餘人剿殺”外,將其餘三千餘人與應送伊犁之婦幼共一萬餘人供給盤纏,送往伊犁等處屯田。
其次,喀什噶爾參贊大臣移駐烏什,並在此屯田駐兵。乾隆命明瑞在烏什留駐滿洲兵一百、索倫兵一百,另將前來支援之烏魯木齊一千綠營兵留駐屯田。至於屯田所需牲畜,由葉爾羌、喀什噶爾所扣租馬內備辦;所需農具動用阿克蘇稅項購買,如再不敷,著陝甘總督楊應琚速行辦解,務足敷用,不誤農耕。但戰後烏什的千瘡百孔遠非兵屯所能解決。為此,乾隆又命明瑞將烏什現有耕田數目明確詳查,將阿克蘇、葉爾羌、喀什噶爾等處無業之民招徠,進行民屯。
三是確定“總理回疆事務參贊大臣”與“總統伊犁等處將軍”具體權責,避免相互推諉。
最後,為消除不利影響,明瑞與阿桂著手調整了回疆的治理政策,制定了回疆善後事宜八條。

事件評價

清朝乾隆帝:①朕以回人斷無無故作亂之理,必系彼處大臣官員等將伊等苦累不堪,致啟釁端。②烏什之始而激變。繼而聽賊猖獗。不能立時完結者。皆伊等卑鄙無恥。庸妄僨事之所致。實堪發指。此內素誠。情罪尤屬可惡。
新疆大學人文學院歷史系教授洪濤:烏什之戰,大功告成,回城久經綏輯,開屯增市,薄賦輕徭,耕牧恬熙,人安樂利,六七十年無烽煙之警,可謂大亂之後大治矣。
西北師範大學王力:烏什事變是清朝統一新疆初年發生的最具影響力的重大事件,暴露了清朝回疆治理政策的弊端與漏洞。暴露了新疆軍政人員素質低下、辦事能力差、不能盡心效力等弊端,敲響了清朝在新疆統治的警鐘。

事件意義

“烏什事變”發生後,清政府採取的諸多善後措施,是清朝對回疆伯克制度的又一次調整完善,一定程度上緩和了回疆地區的社會矛盾,有利於穩固清朝的統治,同時也奠定了新疆建省前清朝在回疆地區的基本治理模式,對新疆的政治、經濟等方面的發展,乃至國家西北邊防的穩定都起到了巨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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