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文論事》是宋代文學家洪邁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為文論事
- 創作年代:宋代
- 作品體裁:散文
- 作者:洪邁
- 作品出處:《容齋隨筆》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為文論事
為文論事,當反覆致志。救首救尾,則事詞章著,覽者可以立決。陳湯斬郅支而功未錄,劉向上疏論之,首言:“周方叔、吉甫誅獫狁。”次言:“齊桓公有滅項之罪,君子以功覆過。李廣利靡億萬之費,捐五萬之師,僅獲宛王之首,孝武不錄其過,封為列侯。”末言:“常惠隨欲擊之烏孫,鄭吉迎自來之日逐,皆裂土受爵。”然後極言:“今康居國強於大宛,郅支之號,重於宛王,殺使者罪甚於留馬,而不煩漢士,不費斗糧,比於貳師,功德百之。”又曰:“言威武勤勞則大於方叔、吉甫,列功覆過則優於齊桓、貳師,近事之功則高於安遠、長羅,而大功未著,小惡數布,臣竊痛之!”於是天子乃下詔議封。蓋其一疏抑揚援證,明白如此,故以丞相匡衡、中書石顯,出力沮害,竟不能奪。不然,衡、顯之議,豈區區一故九卿所能亢哉?
作者簡介
洪邁(1123~1202年),字景盧,號容齋,又號野處,南宋饒州鄱陽(今江西省鄱陽縣)人。洪皓第三子。官至翰林院學士、資政大夫、端明殿學士,宰執、封魏郡開國公、光祿大夫。卒年八十,謚“文敏”。配張氏,兵部侍郎張淵道女、繼配陳氏,均封和國夫人。南宋著名文學家。主要作品有《容齋隨筆》《夷堅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