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科技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受區政府委託起草全區科技管理和智慧財產權保護方面的規範性檔案草案,經審議通過後組織實施。
2、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訂全區科技體制改革和技術創新的方針、政策和措施;指導科技中介機構、民營科技機構和科技社團及管理工作;負責全區科技信息管理。
3、研究確定全區科技優先發展領域;組織制訂全區科技中、長期發展規劃、計畫和年度計畫;組織編制與實施高新技術產業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區級科技經費管理工作。
4、組織各級各類科技計畫項目的管理和實施;歸口管理科技成果的評價與科技保密、科技統計、科技檔案等工作;負責全區科學技術獎勵工作;管理與協調全區智慧財產權和專利工作;指導、監督技術市場、技術中介機構工作;推動全區科技創新體系和科技服務體系建設;組織市級以上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項目的推薦;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技術作價入股的管理工作;組織市級以上高新技術企業成果、產品、項目的推薦工作。
5、參與全區重大技術改造項目、重要工程建設項目的決策;歸口管理全區軟科學研究。
6、歸口管理全區國際科技合作與交流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國內外先進技術的引進、消化吸收和技術出口工作。
7、指導和協調區政府各部門與各鄉鎮、街道科技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科技興區,推進各鄉鎮、各行業的科技進步;落實“科技興農”戰略方針,開展“科技扶貧”工作,建立健全農村科技管理體系,推動農業和農村科技進步。
8、協同有關部門制定有關科技人員的政策;參與對全區科技人員的管理、培養、引進工作。
9、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科技局內設7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後勤工作;管理全系統行政經費、自然科學事業費、科技三項經費;負責機關財務、接待工作。
(二)政工科
負責全系統綜合協調、黨務、政務、人事、文秘、扶貧、實績考核、工青婦、體制改革等工作。
(三)農牧業科
負責全市農牧業項目的篩選、審核、論證、立項、申報工作,並組織實施、檢查、指導;負責國內外先進農牧業新技術、新成果、新材料的引進、試驗、示範工作;負責全市農村牧區科技培訓工作;負責農牧業科技園區的認定、管理工作;負責農牧業科技方面的調查、統計、規劃編制等工作;組織、牽頭農牧業科技特派員工作的規劃、計畫、總結、督促、指導、協調等工作。
(四)高新技術產業科
研究全市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的政策措施;組織提出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規劃和計畫;組織實施國家、自治區和全市科技攻關計畫、工業領域科技項目、高新技術園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和工業科技園區的有關工作;組織、牽頭企業科技特派員工作的規劃、計畫、總結、督促、指導、協調等工作。
(五)技術市場管理科
貫徹實施有關技術市場的法律、法規,管理監督全市技術貿易機構,進行年度檢查,培育全市技術市場,發展科技中介組織,幫助民營科技企業和各類民營科技服務組織的建立和審核,對各類技術貿易機構實行監督檢查,規範服務功能和質量,檢驗技術貿易證書,進行技術貿易情況的統計、分析、上報等工作。組織、申報、實施社會領域的國家、自治區重大科技計畫、科研項目;組織、管理、指導社會領域的科技工作;承擔社會領域的醫藥衛生、節能減排、循環經濟方面的科技工作以及協調、聯繫863計畫的組織、申報、管理工作;負責自然科學基金計畫及基礎研究規劃方面的工作。
(六)智慧財產權科
貫徹執行國家關於智慧財產權有關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提出加強我市有關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的措施辦法;做好有關智慧財產權必要的協調工作;研究制定我市專利工作發展規劃和專利信息網路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專利轉讓、專利貿易許可,專利權質押,專利廣告的出證管理工作,負責並指導旗縣市處理專利糾紛和查處冒充專利行為的工作;負責全市專利代理機構、人員資格的審報;組織推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及有關法規的宣傳普及工作;制定有關專利工作的教育與培訓規劃;負責有關專利和智慧財產權的統計和檔案管理等工作;負責全市科技獎勵工作。
(七)計畫成果管理科
研究全市科技發展戰略,編制全市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和科技項目計畫;負責全市各類科技計畫的協調和配置;負責各類科技計畫的呈報、下達、匯總、驗收、統計;負責全市科技成果的鑑定、驗收、評審、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