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歷史,建築,未來發展,
歷史
第一代灣仔警署於1868年啟用,位於灣仔道與東海旁(即今莊士敦道)的交界,有二號差館之稱。1932年,灣仔剛完成海旁東填海計畫,警署被遷到告士打道現址,占地7,500平方米,而當時警署臨近海旁,並具有警署、消防車站以及警員宿舍的多重功能。1941年香港保衛戰進入尾聲時,該署遭到日軍嚴重炮擊,到了香港重光後需進行大規模的修葺工程,才能恢復運作。
1992年,古物古蹟辦事處將灣仔警署評定為第三級歷史建築。1999年,民政事務局曾表示政府有意將其改建為特色餐廳。2000年,保全局表示會在未來將灣仔警署交回政府。2007年,警務處表示計畫於2010年遷出。
建築
灣仔警署是英國殖民地典型的建築,樓高四層,建築設計以流線型為主內有傳統的火爐、樓梯及門窗仍維持30年代的建築特色。灣仔警署為港島區現存仍在運作中最古舊的警署。
未來發展
政府計畫於上環中港道(即海傍警署周邊)興建新的中區警區總部及中區分區警署 (見中區警區總部及中區警署),並與海傍警區合併,工程耗資2億4320萬港元,預計2009年11月落成。中區總部及中區分區警署遷出警政大樓後,原設於灣仔警署的灣仔警區總部及灣仔分區警署將會遷入。對於灣仔警署原址的發展用途,民政事務局曾於1999年表示,政府不會拆卸警署,計畫把它改建為特色餐廳,毗鄰的已婚警察宿舍則用作商業用途。發展局則表示灣仔警署土地用途暫未有定案。灣仔區議會於2006年3月21日第二屆第十五次會議,在會議上有區議員動議保留灣仔警署,並獲得通過。
現灣仔警署被評為香港三級歷史建築,有古物諮詢委員會成員,表示認為有必要為灣仔警署重新評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