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特色
瀘州酒
色澤:無色、清亮透明,無懸浮物,無沉澱。
瀘州酒香氣:具有濃郁的己酸乙酯為主體的複合香氣。
瀘州酒口味:窖香幽雅,綿甜爽淨,香味諧調,餘味悠長。
瀘州酒風格:具有突出的風格。
產地環境
瀘州位於四川省東南,
地形地貌北低南高,河流湖泊眾多。長江由西從納溪區大渡口鎮進入瀘州,流經瀘州納溪區、江陽區、龍馬潭區、瀘縣至合江縣望龍鎮入重慶市,橫穿全市133千米,江面寬600~1300米。水資源總量大。
瀘州地處
四川盆地南緣與雲貴高原的過渡地帶,豐產的糧食和甘美的泉水,為釀酒業的發展提供了得天獨厚的自然條件。
歷史溯源
瀘州是中國
濃香型白酒發祥地。中國濃香型白酒的典型代表、歷屆中國名酒之一的瀘州老窖酒就盛產於此。瀘州大麯老窖池群是中國建造最早(始建於1573年)、連續使用時間最長、保護最完整的國寶窖池群,
瀘州地區酒的釀造技藝可以追溯到遙遠的漢代,瀘州獨特的氣候條件和豐富的物產是可以釀出濃香型和醬香型兩種酒的地方。兩大名酒瀘州老窖為“濃香鼻祖”,郎酒為“醬香典範”,其釀造工藝也不一樣。
生產情況
2006年,瀘州老窖集團、郎酒集團兩大企業收縮品牌,瀘州市內外民間資本進軍酒業,”“仙潭”、“國號”、“中華美”等一批二線品牌崛起,2006年白酒產量達24萬噸,利稅首日18億元。
截止到2010年,加標誌的瀘州酒附加值達22000萬元,2011年10月提升103000萬元。
截止2017年末,白酒金融支出近1億元,穩定合作窖池1萬餘口,累計收儲純糧固態原酒近2萬噸,帶動15家擁有優質窖池的停產規模以上酒企
恢復生產,幫助2千餘農村剩餘勞動力實現就近就業,為地方政府貢獻稅收近1億餘元。
產品榮譽
2006年1月24日,原國家質檢總局批准對“瀘州酒”實施
地理標誌產品保護。
地理標誌
地域保護範圍
瀘州酒地理標誌產品保護範圍以四川省瀘州市人民政府《關於界定瀘州酒地理標誌產品保護範圍的函》(瀘市府函〔2005〕31號)提出的範圍為準,為四川省瀘州市江陽區、龍馬潭區、納溪區、瀘縣、合江縣、敘永縣、古藺縣等7個區縣現轄行政區域。
質量技術要求
一、原料。
⒈
高粱:按GB8231-1987的規定執行,主要產於瀘州本地的糯紅高粱,部分來自川南地區的糯紅高粱,要求顆粒飽滿、糯性強。支鏈澱粉含量大於70%(絕乾樣計),占總澱粉量的95%以上;單寧含量介於0.8%至1.2%。
⒉
小麥:按GB1351-1999的規定執行,主要產於瀘州本地軟質小麥,要求顆粒飽滿,無霉爛,無蟲蛀,雜質少。粗蛋白含量介於7%至10%;粗脂肪含量介於1.0%至2.5%。
⒊玉米:按GB1353的規定執行,主要產於瀘州地區,要求細膩甘甜,富有粘性。
⒋大米:按GB1354的規定執行,主要產於瀘州地區,要求粘性強。
⒌釀造用水:按GB5749-85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執行,水源來自於保護區範圍內的井水、山泉水和江河水。硬度大於450毫克/升,pH值6.5至7.0。
二、大曲。
以瀘州軟質小麥為主體原料,在保護區範圍內在特定的溫度條件下製成中高溫大曲。
三、瀘州酒的生產控制。
決定瀘州酒品質的6大關鍵因素是:老泥窖、原料、大曲藥、釀造工藝、釀酒匠人、過程管理。
瀘州酒的主要釀造原料為糯紅高粱,輔以部分大米、玉米等,釀造原料經粉碎投入釀酒,按照季節不同,入窖糟醅澱粉含量控制在16%至19%。大曲藥用量為投糧的18%至25%。穀殼用量為投糧的17%至23%。糧食與母糟配比,按照季節不同為1∶4至5。釀酒過程的冷卻水,要求水溫高於80℃,按照季節不同,水用量為投糧的20%至120%。
四、濃香型白酒。
⒈工藝要求:糟醅發酵期60天至75天,採用雙輪底糟和翻沙發酵質量措施,採取泥窖發酵、續糟配料、混蒸混燒、緩火蒸餾、量質摘酒、分級貯存的工藝釀造。基礎酒貯存期2年以上,調味酒貯存期五年以上;經分析、嘗評、
貯存、勾兌、調味,從原料投入到產品出廠至少在30個月以上。
⒉窖池窖齡:瀘州酒釀造的泥窖,必須用瀘州城南五渡溪純黃泥壘制而成。窖齡在20年以上。
⒊質量特色:
⑴感官特色:色澤無色或微黃、
清亮透明,無懸浮物,無沉澱;香氣具有濃郁的己酸乙酯為主體的複合香氣;口味窖香濃郁、綿甜爽淨、香味協調、酒體醇厚、後味長,具有瀘型酒的突出風格。
⑵理化指標:
註:酒精度允許誤差為±1.0%(v/v)
五、醬香型酒。
⒈工藝要求:採用整粒糯紅高粱,破碎率5至10%,高溫曲藥用量占投糧的85%左右,穀殼用量占投糧的19%以內。2次投糧、8次加曲發酵、7次蒸餾取酒;高溫制曲、高溫堆積、高溫發酵、高溫流酒、長期貯存。原酒用陶壇或不鏽鋼罐貯存3年,再盤勾組合。
⒉質量特色:
⑴感官特色:外觀無色(或微黃)透明,無懸浮物和沉澱;香氣醬香突出,幽雅細膩,空杯留香持久;口味醇厚淨爽,回味悠長,具有醬香型白酒的固有風格。
⑵理化指標:
註:酒精度允許誤差為±1.0%(v/v)
專用標誌使用
瀘州酒地理標誌產品保護範圍內的生產者,可向瀘州市質量技術監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標誌產品專用標誌”的申請,由國家質檢總局公告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