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陽市供銷合作聯合社

瀏陽市供銷合作聯合社成立於1951年,1997年來,遵照各級政府“關於深化供銷合作社改革的決定”精神,實施以“兩個置換”為主要形式的企業產權制度、人事制度改革,取得了突破性成功,得到省、市、縣領導的肯定和讚許。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瀏陽市供銷合作聯合社
  • 成立時間:1951年
企業改制後,2005年瀏陽市供銷合作聯合社正式列為市政府直屬財政撥款的事業單位,並更名為瀏陽市供銷合作總社,機關內設辦公室、財務審計科、合作指導科、經貿發展科、信息中心五個職能科室。近年來,市社堅持科學發展觀為總攬,堅持開放辦社,以“為農服務”為宗旨,以“新網工程”為平台,積極推進六大網路體系建設,全面實現了經濟效益、供銷地位、隊伍素質的提高。目前,瀏陽市供銷總社所屬企業總資產達15000萬元,年銷售達5.6億元,隨著“新網工程”建設的不斷深入,供銷社運行體制的不斷完善,社屬企業的日益壯大,全新的供銷合作經濟組織初步形成,將更好的服務瀏陽人民,為促進農業產業化,推動瀏陽市域經濟的發展作出更大的貢獻。
主要職能:
貫徹執行國家、省市人民政府和上級供銷合作社有關農村經濟工作方針、政策、法規;研究制定全市供銷合作社的發展戰略和規劃,指導全市供銷合作社的改革和發展。
行使政府授予的行業管理職能,對重要農業生產資料、農副產品進行儲備、購銷、管理和服務,發揮供銷主渠道作用,發展合作經濟,促進商品流通。
指導供銷合作企業的業務經營活動,組織農民進入市場,建立和完善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預測預報相關的市場信息;按照政策,依照社章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社入股;促進城鄉商品流通,發展供銷合作經濟。發揮供銷系統網路優勢,參與鞭炮煙花的經營和管理。
向市委、市政府和有關部門反映社情民意,維護各級供銷合作社組織及投資企業的合法權益。 5、行使本級社有資產出資人代表職權,實現資產保值增值。
指導供銷合作企業進行業務經營活動,組織農民進入市場,建立和完善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參與和推動農業產業化經營,組織指導村級綜合服務社建設,發展農村專業合作社、經濟協會和農民經紀人組織。
發揮供銷系統網路優勢,參與對廢舊物資回收、報廢汽車回收等特種行業的經營管理。
管理社屬單位,確保社屬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負責對社員、職工的教育培訓。
承辦市委、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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