瀋陽市醫療保障局

瀋陽市醫療保障局

瀋陽市醫療保障局是瀋陽市人民政府下設職能部門,辦公地址位於遼寧省瀋陽市和平區南寧南街11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瀋陽市醫療保障局
  • 辦公地址:遼寧省瀋陽市和平區南寧南街11號
  • 性質:政府下設職能部門
  • 現任局長王志剛
機構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機構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關於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規、政策、規劃和標準及省有關要求,擬訂全市相關政策、規劃和標準 。組織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和市政府規章草案。
(2)組織制定並實施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 ,推進醫療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組織制定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完善動態調整和區域調劑平衡機制,統籌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標準 ,建 立健全與籌資水平相適應的待遇調整機制。組織擬訂並實施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方案。
(4)組織制定城鄉統一的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等醫保目錄和支付標準,建立動態調整機制,承擔醫保目錄準入相關工作。
(5)組織制定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建立醫保支付醫藥服務價格合理確定和動態調整機制,推動建立市場主導的社會醫藥服務價格形成機制,建立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布制度。
(6)制定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採購政策並監督實施 ,指導藥品、醫用耗材招標採購平台建設。
(7)制定定點醫藥機構協定和支付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 ,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 ,監 督管理納入醫保範圍內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依法查處醫療保障、生育保險、長期照護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8)負責醫療保障經辦管理、公共服務體系和信息化建設。組織制定和完善異地就醫管理和費用結算政策。 建 立健全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負責城鄉居民醫療救助工作。
(9)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市直公務員補助、大額醫療費用補充保險政策,指導全市醫療保險、生育保險經辦機構開展業務工作。
(10)承擔本部門及所屬單位黨組織建設相關工作。
(11)本部門具體行政職權見政府入口網站公布的權責清單和政務服務事項清單。
(12)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13)職能轉變。市醫療保障局應完善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大病保險制度 ,建立健全覆蓋全民、城鄉統籌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不斷提高醫療保障水平,確保醫保資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進醫療、醫保、醫藥“三醫聯動”改革,更好保障人民民眾就醫需求 、減輕醫藥費用負擔。
(14)與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 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市醫療保障局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 、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內設機構

(1)綜合辦公室
負責機關的文電、信息、文字綜合、檔案管理工作。負責預決算、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內部審計等工作。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安全、保密、信訪 、政務公開和國際合作交流等工作。
(2)待遇保障處
擬訂全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大額醫療費用補充保險的發展規劃、法規、規章及相關配套政策、具體待遇和支付政策,建立健全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組織擬訂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指導醫療、生育保險經辦機構業務工作、落實醫改相關工作任務。綜合管理全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及大病保險工作、負責城鄉醫療救助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
(3)醫藥服務管理處
擬訂醫保目錄和支付標準,建立動態調整機制,承擔醫保目錄準入相關工作。擬訂定點醫藥機構醫保協定和支付管理、異地就醫管理辦法和結算政策。組織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 組織開展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技術的經濟性評價。
(4)醫藥價格招標採購和信息處
擬訂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並組織實施,建立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布制度,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擬訂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採購、配送及結算管理政策並監督實施,推進招標採購的信息化平台建設及機關信息化建設。
(5)基金監管處
擬訂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監督管理納入醫保支付範圍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規範醫保經辦業務、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負責定 點醫療機構、定點藥店的監督管理工作。
(6)機關黨委辦公室 (人事處 )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人事管理、機構編制、教育培訓、隊伍建設工作。負責機關工會工作。機關黨委辦公室與人事處合署辦公。

現任領導

局長:韓春麗
黨組成員、副局長:崔俊
黨組成員、副局長:劉佶
黨組成員、副局長:張威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