瀋陽市渾南區應急管理局

瀋陽市渾南區應急管理局

瀋陽市渾南區應急管理局,是瀋陽市渾南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內設機構包括辦公室(應急指揮中心)、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科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瀋陽市渾南區應急管理局
  • 辦公地址:渾南區世紀路15號區政府3號樓13樓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負責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各部門應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二)擬訂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等政策,組織編制全區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組織實施安全生產規程、標準。
(三)負責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建立完善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組織編制全區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推動應急避難設施建設。
(四)牽頭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系統,負責信息傳輸渠道的規劃和布局,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
(五)組織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承擔區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委員會日常工作,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並提出應對建議,協助區委、區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重大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六)統一協調指揮各類應急專業隊伍,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推進指揮平台對接,銜接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七) 統籌應急救援力量建設,負責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災撲救、抗洪搶險、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生產安全事故救援等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指導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
(八)指導消防工作。
(九) 指導協調森林和草原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負責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
(十)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組織指導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工作,管理、分配下撥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區政府有關部門、開發區和街道辦事處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依法組織並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產準入制度,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經營監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組織指導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
(十四)開展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方面的國際交流與合作。
(十五)制定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並組織實施,會同區發展和改革局等部門建立健全應急物資調撥制度,在救災時統一調度。
(十六)負責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組織指導推廣套用和信息化建設工作。
(十七)指導區域內鐵路無人看守道口(鐵路專用線、專用鐵路、地方鐵路的無人看守道口除外)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十八)承擔全區民用機場淨空保護區域淨空安全管理工作。
(十九)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十)職能轉變。區應急管理局應加強、最佳化、統籌全區應急能力建設,構建統一領導、權責一致、權威高效的全區應急能力體系,推動形成統一指揮、專常兼備、反應靈敏、上下聯動、平戰結合的中國特色應急管理體制。一是堅持以防為主、防抗救結合,堅持常態減災和非常態救災相統一,努力實現從注重災後救助向注重災前預防轉變,從應對單一災種向綜合減災轉變,從減少災害損失向減輕災害風險轉變,提高全區應急管理水平和防災減災救災能力,防範化解重特大安全風險。二是堅持以人為本,把確保人民民眾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確保受災民眾基本生活,加強應急預演練,增強全民防災減災意識,提升公眾知識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三是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堅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堅決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內設機構

1.辦公室(應急指揮中心)。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編制、人事、財務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政務公開、政務宣傳、安全保密、績效考評、督查督辦和信訪等工作;負責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新聞宣傳、輿情應對及培訓等工作;組織起草重要檔案、綜合性報告等文字材料;開展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方面的國際交流與合作。負責本單位安全生產、人才隊伍建設、黨組織建設相關工作。
負責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建立完善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組織編制全區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牽頭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系統,負責信息傳輸渠道的規劃和布局,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統一協調指揮各類應急專業隊伍,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推進指揮平台對接,銜接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組織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承擔區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委員會日常工作,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並提出應對建議,協助區委、區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重大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2.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科。負責非煤礦礦山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依法組織並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產準入制度,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經營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和審批工作;負責區政府及有關主管部門審批、核准、備案的在建建設項目的安全設施設計審查與竣工驗收審核。
3.綜合科(淨空管理辦公室)。依法行使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區政府有關部門、開發區和街道辦事處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巡查、考核工作;統籌組織協調綜合性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安全生產督查工作,承擔區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指導、協調全區安全生產執法監察工作,承擔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執法監察工作,查處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負責全區安全生產違法案件的調查處理工作,依法承擔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受理安全生產舉報投訴,負責對舉報投訴、上報、移送或上級交辦的非法、違法案件的查處;負責區域內鐵路無人看守道口(鐵路專用線、專用鐵路、地方鐵路的無人看守道口除外)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4.災害防治及救災和物資保障科(法制辦公室)。編制全區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設工作;指導協調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負責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統籌應急救援力量建設,負責抗洪搶險、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生產安全事故救援等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指導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組織指導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工作,管理、分配下撥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制定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並組織實施,會同區發展和改革局等部門建立健全應急物資調撥制度,在救災時統一調度。承擔區防汛抗旱指揮部、抗震救災指揮部、減災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安全生產執法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工作。
5.消防科。指導消防工作。承擔區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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