瀋陽市瀋河區應急管理事務服務中心

瀋陽市瀋河區應急管理事務服務中心,根據《中共瀋陽市委關於印發〈瀋陽市加快推進事業單位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沈委發〔2018〕18號)精神和《瀋河區公益性事業單位最佳化整合方案》的要求,設立瀋河區應急管理事務服務中心,機構規格相當於正處級,為區政府直屬事業單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瀋陽市瀋河區應急管理事務服務中心
  • 機構規格:相當於正處級
  • 機構屬性:區政府直屬事業單位
  • 人員編制:250名,實配240名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直屬機構,分支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相關附則,

主要職責

(一)負責宣傳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關於應急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承擔全區應急管理工作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中相關任務的組織實施。
(二)負責全區災害信息管理,收集居民民眾各類訴求和社會輿情信息,建立應急指揮平台和市民公共服務平台,為全區應急管理、數位化城市管理等提供相關服務和保障。
(三)負責受理各類民生訴求案件,跟進案件辦理進度,直至辦結反饋。
(四)負責全區通信、警報保障等應急事務服務和應急救援指揮的服務保障工作。
(五)負責應急救援、防災減災物資的儲備管理,組織應急搶修等保障服務工作,參與自然災害和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救助等工作。
(六)受政府委託承擔政府安全生產檢查、監督及執法等工作,承擔區安全生產綜合監督部門交辦的其他安全生產管理方面事項。
(七)負責全區供熱、物業管理及住宅小區內環境、道路建設、公共安全等各類問題的巡查、組織協調處理、改造搶修等工作。
(八)負責組織實施房屋搶修、排險工作;承擔保障性住房的相關服務和保障工作;承辦區內房屋安全日常管理和區房產部門交辦的其他房屋管理工作。
(九)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應急管理事務服務中心共設5個內設機構:
(一)綜合辦公室
負責黨的組織建設、黨風廉政建設、宣傳教育、意識形態、精神文明建設等黨務工作和群團工作,承擔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工作;負責內部外部綜合協調,承擔文電、會務、後勤、機要、檔案等日常運轉工作。
人員編制9名,主任由部門領導兼任,副主任3名(正科級2名、副科級1名)。
(二)住宅小區管理服務辦公室
負責全區物業管理日常服務工作;為住宅小區改造、小區環境管理、道路建設、公共安全等提供保障服務工作。
人員編制10名,主任由部門領導兼任,副主任2名(正科級、副科級各1名)。
(三)住房保障服務辦公室
負責全區危險房屋安全管理的檢查、協調服務工作,組織實施房屋搶修、排險工作;承辦區內房屋安全日常管理工作;承擔保障性住房的相關服務和保障工作。
人員編制10名,主任由部門領導兼任,副主任2名(正科級、副科級各1名)。
(四)供熱保障工作辦公室
負責為全區熱源、熱網等供熱設施建設、改造、運行提供相關服務和保障。
人員編制10名,主任由部門領導兼任,副主任2名(正科級、副科級各1名)。
(五)應急指揮辦公室
負責應急救援指揮調度、各類民生訴求案件受理、應急網路平台建設等保障服務工作,負責對中心駐街道派出機構的巡查監督及收集重大應急信息等工作。
人員編制26名,主任由部門領導兼任,副主任1名(正科級);設2個巡查中隊,中隊長2名(正科級),副中隊長2名(副科級)。

直屬機構

安全生產執法一大隊、安全生產執法二大隊、安全生產執法三大隊
按區域設三個安全生產執法大隊,派駐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受其委託承擔安全生產監督及執法工作,承辦其交辦的安全生產方面其他相關工作。人員編制21名,設大隊長3名(正科級),副大隊長3名(副科級)。

分支機構

(一)各街道應急管理服務分中心
設15個分中心,按街道派駐,負責轄區內安全生產檢查及各類巡視、信息收集、應急突發情況發現、訴求案件辦理結果反饋等工作;負責管理街道安全協管人員,與街道安全生產監管部門配合,承辦區安監局交辦的街道轄區範圍內的其他安全生產方面相關工作。人員編制60名,其中應急管理服務分中心主任15名(正科級)。可配備安全協管人員51名。
(二)各街道小區保障服務分中心
設15個分中心,按街道派駐,負責區域內住房安全保障、住宅小區改造、小區環境、供熱及公共安全等工作。人員編制90名,其中小區保障服務分中心主任15名(正科級)。

人員編制

區應急管理事務服務中心暫控編制250名,實配240名,其中:全額撥款事業編制93名,差額撥款事業編制137名,經費自理事業編制20名。核定主任1名,副主任2名;核定正科級領導職數41名,副科級領導職數9名。

其他事項

請按有關規定到區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機關辦理相關手續。將原有區電教館20人調整至區信息和營商服務中心。

相關附則

本通知由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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