瀋陽市瀋河區應急管理局

瀋陽市瀋河區應急管理局

瀋陽市瀋河區應急管理局是區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

瀋陽市瀋河區應急管理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應急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及省委、市委的有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應急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瀋陽市瀋河區應急管理局
  • 辦公地址:瀋河區承德路7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負責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各部門應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二)貫徹落實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等政策,組織編制全區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組織制定部門規程、標準並監督實施。
(三)指導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建立完善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組織編制全區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推動應急避難設施建設。
(四)負責信息傳輸渠道的規劃和布局,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
(五)組織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承擔區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委員會日常工作,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並提出應對建議,協助區委、區政府組織重大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六)統一協調指揮各類應急專業隊伍,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推進指揮平台對接,銜接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七)統籌應急救援力量建設,負責消防、抗洪搶險、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生產安全事故救援等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指導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
(八)負責指導、協調開展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等工作。
(九)指導協調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負責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指 導開展 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
(十)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組織指導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工作,管理、分配下撥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區政府有關部門和街道辦事處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依法組織並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產準入制度,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經營監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組織指導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
(十四)制定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並組織實施,會同區發展和改革局等部門建立健全應急物資調撥制度,在救災時統一調度。
(十五)負責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推廣套用和信息化建設工作。
(十六)承擔區安全生產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七)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八)職能轉變。瀋陽市瀋河區應急管理局應加強、最佳化、統籌全區應急能力建設,構建統一領導、權責一致、權威高效的全區應急能力體系,推動形成統一指揮、專常兼備、反應靈敏、上下聯動、平戰結合的中國特色應急管理體制。一是堅持以防為主、防抗救結合,堅持常態減災和非常態救災相統一,努力實現從注重災後救助向注重災前預防轉變,從應對單一災種向綜合減災轉變,從減少災害損失向減輕災害風險轉變,提高全區應急管理水平和防災減災救災能力,防範化解重特大安全風險。二是堅持以人為本,把確保人民民眾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確保受災民眾基本生活,加強應急預演練,增強全民防災減災意識,提升公眾知識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三是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堅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堅決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內設機構

(一)綜合辦公室。負責機關黨群和紀檢工作;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編制、人事、財務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政務公開、政務宣傳、安全保密、督查督辦和信訪等工作;負責機關政府採購、國有資產管理、車輛管理和後勤保障工作;承擔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執法監督、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工作;指導本系統法制建設,負責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和重大行政處罰的合法性審核工作。
(二)綜合組織科。承擔區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組織協調上級部門對區政府的應急管理目標考核,組織實施對全區應急管理工作目標管理和考核工作;組織起草重要檔案、綜合性報告;統籌組織協調綜合性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安全生產督查工作,指導協調有關部門貫徹落實中央、省、市安全生產委員會決議事項;負責向區委區政府報送安全生產信息,承擔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新聞宣傳、教育培訓等工作;負責全區應急體系建設,編制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設工作;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擬訂有關科技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推動應急工程和避難設施建設,承擔區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專家組有關工作。
(三)安全監察科。組織擬訂和實施全區安全生產執法監察工作制度和標準,指導全區安全生產執法計畫編制、執法隊伍建設和執法規範化建設工作,指導、協調全區安全生產執法監察工作,查處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違法行為;指導、協調、監督受本機關委託開展安全生產執法檢查單位的執法工作,依法依規指導協調和監督有專門安全生產主管部門的行業和領域(鐵路除外)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承擔全區鐵路無人看守道口(鐵路專用線、專用鐵路、地方鐵路的無人看守道口除外)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區安全生產專項執法行動的組織、協調和管理,受理安全生產舉報投訴,負責對舉報投訴、上報、移送或上級交辦的非法、違法案件的查處,參與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負責實施企業安全生產“黑名單”制度的貫徹落實。
(四)行業管理科。負責治金、有色、機械、建材、輕工、紡織、菸草、商貿等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監督檢查相關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安全生產條件、設施設備(特種設備除外)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負責化工(含石油化工)、醫藥、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監督檢查相關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和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執行有關法律法規的情況,指導監督安全生產標準化、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建設等工作;承擔危險化學品監督管理綜合管理工作,參與相關行業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負責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和審批工作,負責行政審批的政策諮詢、業務指導和信息發布。
(五)救援調度科。統籌應急預案體系建設,組織編制全區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並負責各類應急預案的備案、銜接、協調,指 導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承擔預案演練的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工作;承擔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等災害救助工作;擬訂應急物資儲備規劃和需求計畫,組織建立應急物資共用共享和協調機制,組織協調重要應急物資的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承擔區內救災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監督使用工作;會同有關方面組織協調緊急轉移安置受災民眾、因災毀損房屋恢復重建補助和受災民眾生活救助;依法承擔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及評估工作,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情況;組 織開展自然災害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負責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統計分析工作;擬訂事故災害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發布預警和災情信息,對接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組織指導應急管理社會動員工作。負責應急值守相關工作。
(六)防災減災科。承擔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組織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與減災能力調查評估;協調協助地震應急救援工作,指導協調地質災害防治相關工作,組織重大地質災害應急救援;負責指導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等工作;組織協調水旱災害防治工作;落實轄區內河流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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