瀋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瀋陽市促進會展業發展實施方案的通知

《瀋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瀋陽市促進會展業發展實施方案的通知》是瀋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促進展覽業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關於印發〈加快遼寧會展業發展的意見〉的通知》,加快促進瀋陽市會展業發展制定的方案。

通知背景,基本原則,主要目標,任務及分工,保障措施,

通知背景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促進展覽業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5〕15號)、《關於印發〈加快遼寧會展業發展的意見〉的通知》(遼服發〔2015〕15號),加快促進我市會展業發展,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基本原則

(一)堅持科學發展、激發活力的原則。統籌全市展館布局、會展結構和總體發展,科學界定展覽場館和展覽會的公益性和競爭性,充分調動社會各方面積極性,營造“協同互補、互利共贏”的發展環境。
(二)堅持市場主體、政府推動的原則。遵循會展業發展規律,借鑑國內外發展經驗,建立公開公平、開放透明的市場機制,綜合運用財稅、金融、產業等政策,鼓勵和引導會展業健康有序發展。
(三)堅持問題導向、重點推進的原則。明確會展業經濟、社會、文化、生態功能定位,針對影響和制約我市會展業發展的體制機制不順、展會規模不大、企業競爭無序等問題,加強行業自律和部門協調,重點推進舉辦對我市主導產業最佳化升級和社會文化事業及民生保障有重大牽動作用的展會。

主要目標

打造“東北區域會展中心城市”。到2017年,成功舉辦國家級國際性大型展會10個以上;會展主要經濟指標年均增長10%以上。到2020年,形成功能完善、基礎紮實、管理規範的會展城市,會展環境顯著最佳化,展覽業市場化水平顯著提升,國際化程度顯著增強。

任務及分工

(一)加強頂層規劃設計。
1.制定綱領性檔案。根據《國務院關於進一步促進展覽業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5〕15號),結合我市實際,研究制定《瀋陽市會展業發展“十三五”規劃》和《瀋陽市會展業發展促進辦法》,明確我市會展業發展戰略方向、目標定位、發展路徑、行業規範、重點任務和保障措施。(市服務業委、發展改革委、法制辦、財政局、工商局、涉外大型活動辦、貿促會。位列第一的部門為牽頭部門,下同)
2.加強全市統籌管理。借鑑國內其他主要會展城市經驗,建立全市會展業統一協調管理機構,加強會展業統籌管理力度(市編委辦、服務業委)。編制2015—2017全市會展活動指導目錄(市服務業委、涉外大型活動辦、貿促會)。
(二)建立支持會展業政策體系。
3.市政府設立會展業發展專項資金。每年安排財政資金1億元,用於引導、支持會展業健康發展。由市服務業委負責,按年度提出專項資金使用計畫,報市政府審定後實施。(市服務業委、財政局)
4.制定實施《瀋陽市會展業發展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遵循市場原則,明確財政扶持資金支持方向、重點、內容、條件、環節、標準及申請流程、發放方式、懲戒措施等(市服務業委、財政局)。
5.加大金融稅收對會展業發展支持力度。鼓勵各類金融機構對符合條件的會展企業放寬融資條件,推動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及融資平台建設,加大擔保機構對會展企業的融資擔保支持力度。落實小微企業增值稅和營業稅優惠政策,促進會展企業及相關配套服務企業健康發展。(市地稅局、金融辦、服務業委及各區、縣(市)政府)
(三)加強基礎設施建設。
6.加快建設展覽場館。充分研究論證新建展館功能定位,啟動瀋陽國際展覽中心二期建設,擴大我市單體展覽場館面積,提高承接舉辦國際性大型展會的能力和水平(市服務業委、發展改革委、建委、規劃國土局、瀋陽捷運集團及蘇家屯區政府)。有計畫、有針對性地支持現有展館進行改造升級,完善功能(市服務業委、發展改革委、建委、規劃國土局)。
7.加緊完善配套設施。加緊完善大型展館周邊地區基礎設施建設,最佳化交通路網體系及公交線路布局,按輕重緩急原則加快推進路網和軌道交通項目建設進程,為大型會展活動提供交通保障(市規劃國土局、交通局、建委、城管局)。近期根據展會需要,適時增加途經展場(館)的公交線路車次或開通會展臨時公交專線(市交通局)。增加瀋陽國際展覽中心地區無線通訊基站,解決通訊擁堵問題(市經濟和信息化委、瀋陽捷運集團)。完善瀋陽國際展覽中心消防系統、公共標誌信息導示系統等硬體服務功能(瀋陽捷運集團、市質監局)。
(四)積極培育市場主體。
8.強化會展產業支撐。強化交通、物流、通信、金融、旅遊、餐飲、住宿等產業支撐作用,實現展覽、旅遊等優勢資源整合,引導“展、會、節、演”互聯互動、集群化發展。(市服務業委、發展改革委、交通局、經濟和信息化委、金融辦、旅遊局、文廣局)
9.支持行業協會和企業辦展。通過加強公共服務,大力支持行業協會和會展企業等招展辦展,支持各類會展企業“請進來”和“走出去”,提升會展業市場化、國際化水平。(市服務業委、經濟和信息化委、工商局)
10.培育本土專業會展企業。借鑑先進經驗做法,進一步整合全市會展資源,通過市場化途徑,推動組建瀋陽展覽集團(市服務業委、財政局、國資委)。積極支持本土會展企業做大做強。支持引入國內先進展覽運營管理模式,提高本土會展資源的優勢整合程度和本土會展企業在全國會展市場中的競爭能力(市服務業委、國資委、瀋陽捷運集團)。
(五)不斷擴大會展規模。
11.申辦國家級國際性展會。調查未來3-5年乃至更長時間內全國大型國際性流動展會安排情況(市服務業委)。以各部門、各區縣(市)政府、相關行業協會、會展場館為招展主體,積極申辦和承接相關行業領域、各具特色的國家級國際性展會,提升我市會展業的品牌化效應(市服務業委,市直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各區、縣(市)政府,相關行業協會)。
12.加強國際國內交流合作。推動本市展覽機構與國際展覽業組織、行業協會、展覽企業等建立合作機制,積極引進國際知名品牌展會來我市合作辦展。結合國家“一帶一路”等重大戰略實施及多雙邊和區域經貿合作,組織開發境外展覽項目(市貿促會、外經貿局、服務業委)。積極組織我市企業參加香港、澳門、台灣、俄羅斯等域外、境外展會(市貿促會、服務業委、外辦、台辦、外經貿局、旅遊局、文廣局)。積極組織我市名優企業參加國內其他城市舉辦的大型展會,如“亞歐博覽會”、“春季糖酒會”、“廣交會”、“綠色食品博覽會”等,通過展會平台促進行業合作(市服務業委、市直相關部門及各區、縣(市)政府)。
13.繼續培育自主品牌展會。加大力度培育與城市產業相連、密切貼近民生的自主品牌展會,如“制博會”、“旅遊節”、“農博會”、“汽博會”、“食博會”、“古玩展”、“旅遊名品展”、“珠寶展”、“模具展”、“腳踏車展”、“老年人殘疾人用品展”、“航空展”、“機器人展”、“五金展”、“文博會”等。(市服務業委、經濟和信息化委、涉外大型活動辦、農委、民政局、貿促會等)
(六)提高會展信息化水平。
14.推動發展“網際網路+會展業”。加快推進大數據、雲計算、物聯網、移動網際網路等在我市會展業的普及套用,將會展產業納入“智慧城市”建設,打造“網際網路+會展業”。加快建設會展業信息化平台。集中整合展館、展會、參展商、合作貿易等大數據信息,通過信息化逐步實現會展業發展數據化。(市經濟和信息化委、服務業委、瀋陽捷運集團等)
15.開發網路虛擬展覽會。建立依託線下實體會展的“線上會展”平台,發展新興展覽業態,延伸實體會展的展覽和貿易。推廣移動終端技術、APP、官微套用等現代信息技術在會展領域的套用,鼓勵專業展館升級寬頻和構建無線網路。以瀋陽展覽網為基礎,加強信息渠道拓展,更廣泛地宣傳推介瀋陽會展業。(市經濟和信息化委、服務業委、瀋陽捷運集團等)
16.提升會展宣傳推廣水平。充分利用各級各類媒體,加大宣傳推介力度,精心組織策劃大規模和品牌展會的宣傳推廣。支持建設“智慧展館”,通過網路全覆蓋實現展會廣泛傳播。鼓勵組展和參展企業在展會現場設定企業二維碼宣傳板。(市委宣傳部、市服務業委、經濟和信息化委、外經貿局)
(七)建立政府向社會“購買服務”機制。
17.制定《瀋陽市關於開展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工作實施方案》。堅持“政府承擔、定向委託、契約管理、評估兌現”的原則,按《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推進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工作的實施意見》(遼政辦發〔2014〕44號),將會展業“購買服務”有關事項納入《瀋陽市關於開展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工作實施方案》。建立以支持會展業發展為主、政府向社會“購買服務”的運行機制。(市服務業委、財政局、統計局、民政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18.推進落實政府向社會“購買服務”。公開擇優,以事定費,重點面向依法在民政部門登記成立或經政府批准免予登記的社會組織,以及依法在工商或行政主管部門登記成立的企業、機構等社會力量和符合條件的相關事業單位等承接主體,委託、購買關於招商組展、調查統計、展會評估、法律服務、機構引進、組織認證、行業發展分析研究等服務項目。(市服務業委、財政局、發展改革委)
(八)建立健全會展統計體系。
19.建立監測統計指標體系和調查渠道。構建以展覽數量、展出面積及會展業經營狀況為主要內容的統計指標體系,以展館、辦展機構和展覽服務企業為主要對象的統計調查渠道,綜合運用統計調查和行政記錄等多種方式採集數據,完善統計監測分析制度,全面、真實地反映全市會展業發展情況。推行網上備案核准,提高行政許可效率和便利化水平。(市統計局、服務業委、財政局、大型涉外活動辦、貿促會)
20.加強政府部門、行業協會及會展企業之間的統計合作。依託行業協會提高會展企業組織化程度,開展展會統計評估和會展業發展趨勢分析研究,定期編印年度《瀋陽會展業發展白皮書》;對列入全市重大會展活動,實行跟蹤統計,並做出評估報告。(市服務業委、統計局、財政局)

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全市會展工作在瀋陽市會展業發展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組織開展,各區縣(市)政府、市政府各部門,應高度認識全市大力發展會展業的重要意義,要作為“一把手”工程,切實加強領導。全市上下要落實責任,及時督導,形成齊抓共管、協力共促的發展局面。(各成員單位及各區、縣(市)政府)
(二)最佳化會展環境。充分挖掘整合我市商、旅、文資源特色,結合東北老工業基地振興發展,宣傳樹立瀋陽城市形象,吸引國內外大型展會來沈舉辦(市委宣傳部、市服務業委、旅遊局、文廣局)。切實加強改善公共服務,為辦展商、參展商、參展觀眾提供熱情、周到、便捷的服務,不設卡、不添亂,千方百計幫助解決其一切後顧之憂。讓瀋陽會展成為城市的“視窗”和“名片”(市服務業委,發展改革委、公安局、交通局、工商局、地稅局、城管局、行政執法局、食品藥品監管局及各區、縣(市)政府)。
(三)引進培養人才。加快會展業人才引進培養。將會展業高級管理人才列入市人才引進培養計畫。支持市屬高校設立會展專業,合作建立會展人才培訓基地;支持大型專業會展企業,建立會展專業實踐實習基地。鼓勵相關中介機構、行業協會與相關院校和培訓機構聯合培養、培訓展覽專門人才。(市服務業委、教育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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