濱海縣教育局

面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和法規,研究草擬地方性教育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研究擬訂全縣教育事業發展的長、短期規劃,並協調指導實施工作;負責全縣教育財務管理工作;指導、協調各鄉鎮、學校的教育工作,抓好教育督導與評估,指導辦學體制和學校內部管理體制的改革。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縣教育局是主管全縣教育工作的縣政府組成部門,其主要職責是:
全好全縣學校的德育、智育、體育、美育及勞動教育、國防教育勤工儉學學歷教育以及成人教育工作;組織和實施全縣高中階段教育招生考試工作,審定和參與有關的招生計畫和錄取工作;組織和指導全縣各級各類學校開展教育教學研究和教學改革;規劃並抓好全縣教師隊伍和教育行政幹部隊伍建設,協助做好師範類本、專科畢業生的考錄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學校團隊工作。
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教育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1、紀委、監察室
協助局黨委抓好教育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負責教育系統黨員幹部廉政教育工作;協助做好教育系統有關違紀案件的查處工作,向局黨委提交違紀人員的處理意見;負責全縣教育系統行風建設和廉政文化進校園工作;負責紀檢監察來信來訪的調查、報結工作;負責幹部選任、教師考錄、教育收費、招生考試、大宗物資採購、基建工程招投標等熱點事項的執法監察工作。
2、教育工會
發揮教職工的主人翁作用,組織教職工開展教育教學、科研生產等勞動競賽;協助做好先進工作者和勞動模範的評選、表彰、培養和管理工作;負責開展教職工思想政治教育和教師職業道德教育活動,加強師德師風建設;組織開展健康的文化體育活動,豐富職工生活;組織教職工參與本單位的民主管理、民主監督;指導學校實行校務公開。
3、教育督導室
負責制定全縣教育督導工作規章制度、工作計畫和教育督導評估方案,統籌規劃並組織實施教育督導工作;對部門(行業)辦學和各鄉鎮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及相關部門執行教育法律法規等情況進行督導;組織實施對各鄉鎮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各級各類學校和其它教育機構的教育工作進行年度考核評估;指導實施中國小辦學狀況自評制度和學校發展性教育督導評估制度,並對教育熱點難點問題實施專項督導;培訓督學人員,發揮“監督、檢查、指導、評估”作用;負責中國小法制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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