濱海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濱海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是濱海縣地方人民政府主管濱海縣發展和改革工作的政府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濱海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 外文名:Binhai County Development and Reform Commission
  • 地址:府前路濱海縣檔案局附近
服務承諾,內設機構及職責,

服務承諾

1、首問負責制。凡外來人員 (包括外地客商、基層單位、個體投資者)諮詢項目審批、資金引進事宜的,實行首問負責制,第一接待人員負責解答、指導或引見,並實行全程跟蹤,直至洽談事項落實為止。
2、縣批項目即辦制。對企事業單位、個體投資者來我委報批各類投資項目,凡屬本委直接審批的,只要條件符合,隨到隨辦,並在一日內辦結。
3、轉批項目幫辦制。對企事業單位或個體私營企業的投資項目屬於需要我委轉批上級部門審批的,我委保證在二日內辦理有關轉批手續,並明確專人及時幫助到市、省計委報批
4、重大項目特辦制。對招商引資、項目推進工作中新上的一些重大項目實行特辦制,委主要負責人或分管負責人親自協助投資者辦理各項手續,決不讓一個項目在計委系統辦理手續過程中受到耽誤。

內設機構及職責

(一)辦公室 電話
協助委領導組織協調日常政務,負責全委有關工作的督辦,負責會議組織、文秘、信息、檔案、保密、機關信息化建設等工作;負責機關資產管理及後勤行政財務管理。
按管理權許可權,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人員、工資、機構編制管理及幹部教育培訓、公務員考核等工作;負責委機關及所屬單位的黨群和老幹部工作。研究制定全縣國防經濟動員的方案、動員預案、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指導檢查全縣國防經濟動員工作;承擔國民經濟和應急生產儲備方面的職責以及國防動員委員會賦予的其他任務。
(二)發展規劃科
研究提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提出國民經濟中長期發展、總量平衡、結構調整的目標和政策建議,匯總編制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及重點領域的專項規劃,銜接平均各行業、專項、區域等規劃和政策;參與事關經濟和社會發展全局的重大項目的研究論證;組織編制全縣區域經濟發展規劃,研究提出區域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協調地區經濟發展中的有關問題。牽頭負責我縣參與南北掛鈎、西部大開發、接受上海輻射規劃的制定和有關重大項目的組織實施工作;擬定和協調國土整治、開發、利用和保護的政策,會同有關部門負責編制、上報、下達年度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計畫並監督實施。
研究和分析全社會資金平衡情況,對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的執行情況進行動態分析並提出建議;研究提出全縣直接融資的發展戰略和政策建議,對企業債券融資和企業內部集資活動實施監管;負責提出全縣物價巨觀指導和價格總水平平衡的對策措施;負責重大政策調研及研究報告的撰寫,組織、參與協調經濟政策的起草。負責辦理本委行政複議工作。
研究提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畫,提出年度總量平衡、發展速度、結構調整的目標和政策;收集匯總全縣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預期調控目標和主要計畫執行情況;研究分析巨觀經濟形勢,負責全縣經濟形勢的預測、預警和分析;針對經濟和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及時提出對策和建議;參與有關經濟體制改革及經濟政策的研究,牽頭制訂全縣非公制經濟發展的戰略和政策,並負責巨觀指導工作;承擔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目標的跟蹤、管理、考核工作。
研究提出全到社會發展戰略,組織編制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執行;協調人口、就業、勞動、文化、教育、衛生、體育、廣播電視、旅遊、政法、民政、社會保障等方面的政策及有關重大問題;組織編制全縣社會發展年度報告,評估社會發展總體水平,指導發展方向;安排社會發展專項資金;負責社會事業重大項目的前期工作,協同有關科室審批和上報政府性投資和限額以上非政府性投資社會事業重點建設項目;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各類招生計畫,參與研究制定畢業生就業政策和教育布局調整意見,參與全縣各類人才資源的開發,協調和研究社會保障制度改革的巨觀管理政策,牽頭負責全縣勞動力轉移的組織管理工作,定期分析勞動力資源及流動情況。
(三)投資科
研究固定資產投資管理的巨觀政策和措施;研究提出全縣固定資產的總規劃、結構、資金平衡意見;監測分析全縣固定資產投資運行狀況;負責提出全縣能源、交通、原材料發展戰略;銜接平衡能源、交通、原材料行業規劃和政策;負責研究提出全縣重大建設項目和能源、交通、原材料重大項目布局;編制全縣固定資產投資和能源、交通、原材料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提出縣級政府財政性建設資金年度總規模和資金配置意見,安排縣級財政性資金的建設項目;指導政策性貸款的使用方向,提出政府性投資的重大項目融資方案;負責審核報批國家、省、市出資的大中型基本建設項目和能源、交通、原材料基本建設項目立項檔案、 初步設計、開工報告和組織竣工驗收;負責對國家、省、市、縣出資的大中型項目和縣重大項目建設過程中的工程招投標、建設進度、工程質量、資金使用情況進行投資概算控制及稽查督導;負責能源、交通等基礎產業方面的對外合作。負責石油網點建設立項。研究制訂全縣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和利用外資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研究提出利用外資的發展戰略、總規模和政策;負責授權範圍內的國外貸款項目、外商投資項目的報批、審批工作,對縣重點利用外資項目實行動態跟蹤管理;研究提出全縣外貿的發展戰略,按照分工承擔農產品關稅配額的有關工作。
(四)農村經濟發展科
研究提出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戰略及政策措施;研究編制農業和農村經濟年度發展計畫,並對實施情況進行檢查、監督和考核,會同有關部門提出農業綜合開發規劃、農業科技發展規劃、農村小城鎮發展規劃、農村二、三產業發展規劃、農產品市場發展規劃及有關政策措施;監測和分析農村經濟發展情況;編制和實施生態環境建設規劃;按照審批許可權,審批農、林、水及農產品加工等項目,組織編報、爭取農業重大項目和資金,負責農業項目招商等;會同有關部門編制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省、市級龍頭企業申報工作;負責農用生產資料的平衡工作;編制以工代賑計畫;參與研究扶貧促小康、控減農民負擔及農村現代化、農業標準化等工作。
根據國家產業政策和全縣經濟及社會發展實際,組織編制全縣海洋經濟發展的中長期規劃;研究提出促進海洋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編制和實施全縣海洋經濟年度發展計畫;組織全縣海洋經濟領域重大難題的聯合攻關和對外招標;負責省、市級海洋開發專項資金項目的審核申報和縣級專項資金的使用和管理;參與沿海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調研、論證工作,牽頭做好有關政策協調和部門間工作協調。
研究提出全縣農村能源和新能源發展戰略,編制和實施農村能源和新能源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編制實施以農村能源建設為紐帶的農村生態環境建設規劃和生態家園富民計畫;負責沼氣、太陽能、風能、水能、地勢、生物質能、城鎮生活污水淨化、養殖場污水處理、生物技術推廣工作;負責農村能源重大項目和財政支農資金用於農村能源建設項目的審批和管理,組織實施國家和省、市級農村能源綜合建設項目;負責農村能源技術培訓、信息服務、國內外技術合作與交流;指導農村能源產業和服務體系建設工作。
(五)工貿經濟科
研究提出全縣工業經濟發展戰略、發展重點及相應的重大方針、政策,根據國家產業政策,提出全縣工業產業發展導向意見,加強工業各產業間的發展協調工作;牽頭制定全縣工業產業布局規劃方案和布局調整政策意見,針對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及時提出調控政策建議;負責由政府組織的產業轉移項目論證及實施管理工作;根據授權和分工負責工業基本建設項目審批工作。
研究提出全縣科技發展及高新技術產業發展戰略;安排高新技術產業重大項目;促進高新技術創業(風險)投資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工作;積極推動高新技術領域的合作和交流。編制全縣第三產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協調發展中的重大問題。
編制全縣商貿流通、市場發展規劃,提出全縣經濟貿易發展巨觀調控的政策建議;研究制訂並組織實施重點商品的市場流通設施建設規劃和總體布局;會同有關科室負責流通領域有關基本建設項目和市場建設項目的可行性論證、立項審批工作;負責制定城市化發展政策和規劃,並做好相關協調工作;牽頭負責全縣糧食體制改革、糧食儲備、糧庫建設等工作;牽頭負責全縣棉花資源的落實、平衡調度和資金協調、棉花儲備、棉庫建設等有關工作;負責成品油、廢舊金屬、老舊汽車更新等及有關日常工作市場監管;參與重要商品流通體制改革工作,參與制定價格調控政策和價格改革方案;會同有關部門負責旅遊重點項目的實施、立項審批工作。
牽頭負責全縣信息產業和信息化建設工作;編制並組織實施信息產業和信息化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提出信息產業和信息化發展的政策措施;協調全縣基礎通信網、計算機網、廣播電視網和其他部門專用通信網規劃,負責信息服務市場的管理和監督,推進信息產品製造業、軟體業的科研開發工作,促進科技成果產業化;指導、協調各鄉鎮、各部門信息化工作,爭取國家、省、市信息化發展資金,並監督管理;負責信息化建設工程重大項目立項、可行性研究的初審工作,對項目建設進行督查和驗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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