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能
(一)綜合管理全市安全生產工作。貫徹執行國家船影邀、省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安全生產工作方針政策、工礦(以下均指非煤礦山)商貿行業及有關綜合性安全生產規章規程、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標準;研究擬定有關安全生產工作的規範性檔案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二)依法行使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和監督有關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制定全市安全生產發展規劃;分析和預測全市安全生產形勢,研究、協調和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
(三)負責發布全市安全
生產信息,綜合
管理全市生產安全傷亡事故調度統計和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分析工作;依法組織、協調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的落實情況;組織、指揮和協調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
(四)負責綜合監督管理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五)指導、協調全市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工作。組織實施對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進行檢測檢驗、
安全評價、安全培訓、安全諮詢等社會中介組織的資質管理工作,並進行監督檢查。
(六)組織、指導全市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全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的安全培訓、考核工作;依法組織、指導並監督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鞏狼放備作業人員除外)的考核工作和生產經營單位主要經營管理者、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考核工作;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工作。
(七)負責監督管理市屬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工作。依法監督工礦商貿企業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的安全管理工作。
(八)依法監督檢查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夜請設櫻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情況;依法監督檢查重大危險源監控、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工作,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
(九)擬訂全市安全生產科技規劃,組織、指導安全生產科學技術研究和技術示範工作 ( 十)組織實施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監督和指導
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和註冊工作。 (十一)承擔市安全生產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二)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十三)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濱州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設5個職能科(室),1個直屬機構。
(一)辦公室(掛政策法規科牌子)
協助局領導協調機關日常工作;承擔機關文秘、檔案、信息、保密、信訪和行政事務等方面的工作;承擔機關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人事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及註冊管理工作。
擬定貫徹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實施意見;承辦安全生產方面的行政複議和執法監督工作,指導全市安全生產系統的法制建設;研究擬定安全生產重大政策,組織、指導安全生產新聞和宣傳教育工作。
承擔市安委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聯繫市政府有關部門和各縣(區)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掌握重要情況和重大事項;組織、協調全市性的安全生產大檢查、專項督查和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
(二)信息科技科
組織研究擬訂全市安全生產發展規劃和科技規劃;組織、指導安全生產重大科學技術研究、技術示範及安全生產科研成果鑑定和技術推廣工作;負責安全生產信息化建設工作;擬訂工礦商促乘您棕貿行業及有關綜合性安全生產規章、規程和工礦商貿安全生產標準的實施辦法;負責全市安全生產信息發布和傷亡事故調度統計工作,分析和預測全市安全生產形勢;分析預測重特大事故風險,及時發布預警信息;組織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和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建設;負責市安全生產專家組的組織管理工作;負責安全標誌的監督管理工作;實施對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進行檢測檢驗、安全評價、安全培訓、安全諮詢等社會中介機構的資質管理,並進凶戶符行監督檢查;依法組織、指導本系統安全生產監察人員、生產經營單位主要經營管理者、特種作業人員和安全管理人員的培訓、考核工作;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工作。
(三)監督管理全章一科
依法監督檢查非煤礦山、石油、冶金、有色、建材、地質等行業的工礦商貿企業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情況;組織相關的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指導和監督相關的安全戒棗熱評估工作;組織、協調相關行業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組織全市重大事故調查處理,並監督事故查處的落實情況。
(四)監督管理二科
負責煙花爆竹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具體包括:監督煙花爆竹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情況,審查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條件和發放安全生產許可證、銷售許可證,組織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基本條件的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組織查處煙花爆竹安全生產事故。
依法監督檢查機械、輕工、紡織、電力、貿易行業的工商貿企業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情況;組織相關的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指導、監督相關的安全評估工作;指導、協調和監督公路、水運、鐵路、民航、建築、水利、郵政、電信、林業、旅遊等行業的安全生產工作和有關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並監督事故查處的落實情況。
(五)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科
綜合監督管理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依法負責危險化學品生產和儲存企業設立及其改建和擴建的安全審查、危險化學品包裝物和容器專業生產企業的安全審查和定點、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的發放、危險化學品登記工作並監督檢查;依法監督檢查化工(含石油化工)、醫藥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情況;組織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基本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組織相關的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指導和監督相關的安全評估工作;組織、協調危險化學品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組織重大事故調查處理,並監督事故查處的落實情況。
直屬單位
設立濱州市安全生產監察支隊,為市安監局直屬副縣級行政機構,主要職責是:受市安監局的委託,承擔全市性的安全生產大檢查、專項督查和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
承擔市安委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聯繫市政府有關部門和各縣(區)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掌握重要情況和重大事項;組織、協調全市性的安全生產大檢查、專項督查和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
(二)信息科技科
組織研究擬訂全市安全生產發展規劃和科技規劃;組織、指導安全生產重大科學技術研究、技術示範及安全生產科研成果鑑定和技術推廣工作;負責安全生產信息化建設工作;擬訂工礦商貿行業及有關綜合性安全生產規章、規程和工礦商貿安全生產標準的實施辦法;負責全市安全生產信息發布和傷亡事故調度統計工作,分析和預測全市安全生產形勢;分析預測重特大事故風險,及時發布預警信息;組織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和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建設;負責市安全生產專家組的組織管理工作;負責安全標誌的監督管理工作;實施對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進行檢測檢驗、安全評價、安全培訓、安全諮詢等社會中介機構的資質管理,並進行監督檢查;依法組織、指導本系統安全生產監察人員、生產經營單位主要經營管理者、特種作業人員和安全管理人員的培訓、考核工作;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工作。
(三)監督管理一科
依法監督檢查非煤礦山、石油、冶金、有色、建材、地質等行業的工礦商貿企業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情況;組織相關的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指導和監督相關的安全評估工作;組織、協調相關行業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組織全市重大事故調查處理,並監督事故查處的落實情況。
(四)監督管理二科
負責煙花爆竹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具體包括:監督煙花爆竹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情況,審查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條件和發放安全生產許可證、銷售許可證,組織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基本條件的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組織查處煙花爆竹安全生產事故。
依法監督檢查機械、輕工、紡織、電力、貿易行業的工商貿企業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情況;組織相關的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指導、監督相關的安全評估工作;指導、協調和監督公路、水運、鐵路、民航、建築、水利、郵政、電信、林業、旅遊等行業的安全生產工作和有關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並監督事故查處的落實情況。
(五)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科
綜合監督管理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依法負責危險化學品生產和儲存企業設立及其改建和擴建的安全審查、危險化學品包裝物和容器專業生產企業的安全審查和定點、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的發放、危險化學品登記工作並監督檢查;依法監督檢查化工(含石油化工)、醫藥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情況;組織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基本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組織相關的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指導和監督相關的安全評估工作;組織、協調危險化學品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組織重大事故調查處理,並監督事故查處的落實情況。
設立濱州市安全生產監察支隊,為市安監局直屬副縣級行政機構,主要職責是:受市安監局的委託,承擔全市性的安全生產大檢查、專項督查和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