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負責保障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起草全區水利工作
的規範性檔案,擬訂全區水利發展中長期規劃和政策,組織編制水利綜合規劃和專業規劃;負責提出水利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財政性資金安排建議,提出水利建設投資安排建議;負責區級水利資金和水利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工作。
(二)負責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的統籌兼顧和保障。實施水資源的統一監督管理;擬訂全區水中長期供求規劃、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取水許可、水資源有償使用、水資源論證等制度;指導污水處理回用、雨洪資源開發利用等工作;指導水利行業供水和農村水能資源開發工作。
(三)承擔水資源保護和節約用水的責任。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節水的統一管理工作;組織編制全區水資源保護規劃和節水規劃;核定水域納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總量的意見;在河流、湖泊新建、改建和擴大排污口,應當事先經水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同意;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地下水開發利用和保護工作;負責《取水許可證》的審核、申報;擬訂節約用水政策,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
(四)組織、協調、監督、指揮全區防汛抗旱工作,承擔區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的日常工作。負責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規劃和其他涉及防洪的規劃、重大建設項目布局的防洪論證提出建議;負責重要洪泛區、蓄滯洪區和防洪保護區的洪水影響評價工作;指導水利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
(五)指導水利工程建設與管理工作。指導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與保護;指導河流、湖泊及河口的治理和開發;組織實施水利工程建設有關制度;指導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按規定許可權審查河道管理範圍內建設項目、工程建設方案;負責水利水電移民工作的管理和監督。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掛財務審計科牌子)。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局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督辦、信訪、政務公開、安全保密、維護穩定、應急管理、綜合性文稿的起草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務群團、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及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等工作;指導水利行業人才隊伍建設;負責水利體制改革的有關工作;負責全區水利綜合統計分析工作;負責編制區級水利部門預決算,承擔區級水利資金及水利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工作,指導局所屬單位財務管理工作等。
(二)水政法規科。起草有關水利工作的規範性檔案,擬訂有關政策;指導水政監察隊伍建設、水行政執法和水利行政事業性收費徵收管理工作;負責查處涉水違法事件,調處水事糾紛;指導水利行政許可和普法宣傳工作;承擔相關行政應訴、行政複議和行政賠償工作;負責區內水產養殖的技術指導、漁業資源保護、漁政管理等工作;負責全區水土保持工作等。
成員分工
劉瑞民 職務:局長、黨組書記 分管工作:全局工作、財務、人事
鄭書禮 職務:黨組成員、主任科員 分管領導:黨建、機關、招商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