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貫徹執行國家、省、縣人事管理政策法規,擬定全縣人事制度改革規劃、方案;擬定人事管理政策、辦法,建立科學化、法制化的人事管理制度並進行監督檢查;研究擬定機構改革人員定崗和分流的政策法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濮陽縣人事局
主要職責,機構設定,
主要職責
2、擬定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總體規劃、結構調整和巨觀管理意見;編制全縣機關、事業單位人員計畫和工資計畫,並組織實施;管理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總額和工資基金;負責全縣人事統計及統計分析工作。
3、負責全縣國家公務員隊伍的管理工作。完善國家公務員制度,按照國家公務員管理的政策法規,擬定實施辦法和細則;指導和協調縣直各部門、各縣(區)實施國家公務員制度。
4、負責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考核;監督、檢查、指導縣政府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檔案管理工作。
5、綜合管理全縣專業技術人員和專業技術隊伍建設工作。負責高級專門人才規劃、培養工作;組織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貼專家的選拔工作;負責來濮(回國)定居專家管理工作;負責博士後科研流動站和企業博士後工作站的管理協調工作;負責留學人員回國安置、工作調整和有關的科研經費資助工作;指導和協調全縣人事人才方面的國際交流與合作;歸口管理全縣引進國外智力和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出國(境)培訓工作。
6、管理全縣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工作。制訂全縣職稱改革的方案、實施辦法並組織實施;完善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制度,推行專業技術執業資格制度,完善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制度。
7、負責全縣人才資源規劃、開發工作,擬定全縣人才流動、人事代理、人才縣場管理政策和實施辦法;規範全縣人才縣場的發展,負責人才中介機構和人事代理的綜合管理;指導各類人才的流動和就業服務工作;管理全縣區域性大型人才交流和面向社會的人才交流活動;承辦全縣國家公務員考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調配和國家特殊需要人員的選調工作;承辦非師範類院校畢業研究生、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指導工作。
8、建立和完善全縣人事爭議仲裁制度,受理本級仲裁委員會管理範圍內的人事爭議案件。
10、研究完善全縣機關、事業單位離休、退休、退職人員待遇政策,並組織實施。
11、實施國家、省獎勵表彰制度;審核以縣政府名義實施的獎勵表彰活動;指導、協調各部門的全縣性獎勵表彰工作。
12、貫徹國家、省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政策,研究擬定全縣軍隊轉業幹部安置辦法,制訂安置、培訓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對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的管理。
13、負責全縣國家公務員培訓和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指導濮陽縣行政學院的業務工作。
14、承辦縣委管理的部分領導人員的行政任免手續有關事宜。
15、負責全縣政府系統人事工作的指導、監督檢查和協調;負責全縣人事系統宣傳、科研和信息工作。
16、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辦公室
政策法規股
綜合計畫股
任免培訓考核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