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市濟陽區行政審批服務局

濟南市濟陽區行政審批服務局

濟南市濟陽區行政審批服務局是濟南市濟陽區機構改革新組建的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濟南市濟陽區行政審批服務局
  • 辦公地址:濟陽區安康街29號市民中心
  • 所屬地區:濟南市濟陽區
  • 所屬部門:濟南市濟陽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行行政審批和政務服務管理、公共資源交易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二)負責市場準入、投資建設、安全生產、城市管理、交通運輸、國土規劃、民生保障、農林水等領域劃入區行政審批服務局的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和收費事項的辦理,並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三)負責編制和完善審批服務標準化規程和辦事指南,建立健全工作規範和管理制度,規範行政審批服務行為,創新和完善行政審批服務工作機制。
(四)負責規範和最佳化行政審批、政務服務事項流程,推進行政審批、政務服務標準化建設。
(五)負責對進駐區政務服務大廳的審批服務工作及人員進行指導、監督、管理和考核,提供相關政務服務和便民服務等;指導、協調各專業大廳相關工作。
(六)負責行政審批、政務服務、網際網路+政務服務信息化建設。
(七)負責全區政務服務體系建設工作,協調、指導各鎮(街道)行政審批、政務服務和政務服務平台建設工作。
(八)承擔區行政審批服務改革聯席會議的日常工作。
(九)指導全區行政審批和政務服務相關工作。
(十)負責本部門黨的建設、意識形態,宣傳思想和民眾工作。
(十一)履行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
(十二)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三)職能轉變。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深化“一次辦好”和市委、市政府及區位、區政府深化“一次辦成”改革的要求,推進轉變政府職能,深化簡政放權,創新監管方式,最佳化政務服務工作。
(十四)有關職責分工
1、關於暫未劃轉事項及上級政府依法下放實施事項方面的職責分工。暫未劃轉的行政許可事項及關聯事項和收費事項,由區行政審批服務局結合實際工作需要,另行研究提出劃轉意見,按程式辦理;對於上級以及本級政府依法下放實施的行政許可事項,先由業務主管部門承接,適合區行政審批服務局行使許可權的,由區行政審批服務局會同業務主管部門協商一致後承接。
2、關於行政審批和監管方面的職責分工。對於審管分離的行政許可事項,按照“誰審批誰負責、誰主管誰監管”的原則,科學確定職責定位、釐清權責關係。承擔監管職能的各部門負責全方位做好監管工作。區行政審批服務局負責及時將行政審批信息推送到行政主管部門和執法機構,供行政主管部門認領;行政主管部門和執法機構負責及時將監管信息、處罰結果及行政審批所依據法律法規等政策調整情況推送到區行政審批服務局。
3、關於依法需要現場踏勘、審圖和驗收事項方面的職責分工。區行政審批服務局會同有關職能部門根據法律法規、規章和相關行業標準,對依法需要現場踏勘、審圖和驗收的事項制定實施辦法。技術標準、人員資質要求不高的現場勘驗等事項,由區行政審批服務局自行組織;技術標準、人員資質要求較高的現場勘驗或專家論證等事項,應自受理之日起,通過聯動平台或電話預約等形式,組織相關行政主管部門在規定時間內參與現場勘驗、組織專家論證。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要積極配合,並對出具的相關意見、論證等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4、關於事項劃轉後相關材料移交等方面的職責分工。事項劃轉後,各相關部門要將相關檔案、檔案資料及制式證明、證書、申請文書、格式文本等統一移交區行政審批服務局;事項劃轉部門組織召開與行政審批業務相關的會議、開展相關培訓等,應通知區行政審批服務局派員參加。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要及時將上級部門下發的涉及行政審批相關事項的檔案轉送區行政審批服務局,牽頭協調涉及上級主管部門的行政審批事項處理。
5、區行政審批服務局承擔的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和收費事項實行目錄管理,根據國務院和省政府、市政府對行政審批事項的調整情況進行相應調整。
6、關於電子政務方面的職責分工。區委宣傳部負責全區電子政務網路建設的總體規劃和協調工作,指導全區電子政務建設,統籌協調政務網路管理。區政府辦公室負責研究提出全區電子政務發展規劃,推進全區政府系統電子政務項目建設。區行政審批服務局負責提出政務服務平台功能需求,承擔推進政務服務事項上網運行、業務標準制定、運行監管、評估考核工作,推進平台套用。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掛人事財務科牌子)。負責文電、應急值班、會務、檔案、保密、政務公開等日常工作;負責綜合調研、重要文稿起草工作;負責機構編制、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12345市民服務熱線辦理工作;負責工會、婦聯等工作;承擔區行政審批服務局的安全保衛、維穩、後勤保障等工作;負責辦公設備的採購、配置、維護保養等工作;負責財務、工資管理、局內部行政許可事項收費工作;負責機關預決算、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組織人事、隊伍建設、退休人員管理等工作;負責落實“放管服”改革、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各項工作的材料起草、統計上報等工作。負責本部門黨的建設、意識形態,宣傳思想和民眾工作。
(二)監督考核科(掛政策法規科牌子)。負責規範、監督本級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事項集中受理和辦理工作;負責局內部政務服務事項、進駐部門視窗行政審批事項及公共服務事項統籌協調;負責研究、制定區本級行政審批服務運行機制和流程;負責擬定視窗運行規範和工作制度並監督實施;負責監督省政務服務平台要素完善、流程最佳化、平台審批等工作;負責視窗及後台工作人員的培訓、監督管理和年度考核;負責政務服務大廳日常運行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依法行政和法治建設工作;負責行政審批、政務服務和公共資源交易政策法規的諮詢、解釋、宣傳、教育培訓工作;受理對區行政審批服務局和視窗工作人員的投訴。負責協助處理涉及行政審批、公共資源交易的行政複議和應訴;負責審核區行政審批服務局規範性檔案及其備案工作。
(三)市場準入審批科。負責市場準入領域相關的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和收費事項辦理,承擔作出行政許可和證照發放相關工作;負責與相關部門的銜接、溝通、協調等工作,互相推送和接收審管信息和檔案;負責推動相關行政許可事項的最佳化流程、精簡要件、減少環節、壓縮時限等工作。
(四)投資建設審批科。負責投資建設、國土規劃、安全生產、城市管理領域相關的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和收費事項辦理,承擔作出行政許可和證照發放相關工作;負責與相關部門的銜接、溝通、協調等工作,互相推送和接收審管信息和檔案;負責推動相關行政許可事項的最佳化流程、精簡要件、減少環節、壓縮時限等工作。
(五)民生事務審批科。負責交通運輸、民生保障、農林水等領域相關的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和收費事項的辦理,承擔作出行政許可和證照發放相關工作;負責與相關部門的銜接、溝通、協調等工作,互相推送和接收審管信息和檔案;負責推動相關行政許可事項的最佳化流程、精簡要件、減少環節、壓縮時限等工作。

現任領導

局長:王國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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