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市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檔案分級審批規定》是濟南市施行的規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濟南市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檔案分級審批規定
- 施行地區:濟南市
《濟南市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檔案分級審批規定》是濟南市施行的規定。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檔案分級審批規定》於2008年12月11日修訂通過,自2009年3月1日起施行。為進一步加強和規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檔案審批,提高審批效率,明確審批權責,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法》等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定。檔案發布 中華...
第十六條 環評處和省環境評審中心應當按照省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檔案質量考核有關規定,組織報告書質量考核,開展抽查覆核。對於發現報告書存在重大原則性問題的,按照規定從嚴處罰。環評處和省環境評審中心應當按照環境影響評價專家管理有關...
(一)縣級人民政府投資主管部門審批或者核准的建設項目;(二)對環境影響很小的和部分可能造成輕度影響的建設項目,具體項目見《河南省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檔案分級審批目錄》。第八條 省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可以依照本規定和國家產業政策...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檔案,是指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和環境影響登記表的統稱。第三條 本規定適用於環保總局負責審批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檔案的審批。第四條 按照國家規定實行審批制的建設項目,建設...
全省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檔案(以下簡稱環評檔案)質量,加強環境影響評價機構(以下簡稱環評機構)和從業人員的監督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和《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資質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
一、建設對環境有影響的項目,不論投資主體、資金來源、項目性質和投資規模,應當依照《環境影響評價法》和《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的規定,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向有審批權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報批環境影響評價檔案。
第一條 為加強對環境影響評價機構(以下簡稱“環評機構”)和環評工程師的監督管理,提高全省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檔案(以下簡稱“環評檔案”)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和《建設項目環境影響...
環評審批是指對新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報告書進行審批的行政行為。報告書審批 一、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審批 項目名稱: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審批 項目類別:前審後批 審批內容:1、是否符合環境保護相關法律法規。涉及依法劃定的自然保護...
檔案發布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部令 第36號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資質管理辦法》已於2015年4月2日由環境保護部部務會議修訂通過,現予公布,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原國家環境保護總局發布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資質管理辦法》(...
),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申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資質(以下簡稱“評價資質”),經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審查合格,取得《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資質證書》(以下簡稱“資質證書”)後,方可在資質證書規定的資質等級和評價範圍內從事環境影響評價...
第二十條加快環評手續辦理。環保部門要加快市重點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工作,凡在開發區、園區等特定區域已實施區域性綜合環境影響評價的,可根據項目實際情況簡化在該區域內落地的單個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內容和審查程式。第二十一條全面推進區域...
除上述情況外,對環境可能造成重大影響,並列入本通知附錄的建設項目,其環境影響評價檔案按附錄劃定許可權審批。應當由省環境保護局審批需要填寫環境影響登記表的項目,委託設區市、擴權縣環境保護局審批。其他項目的審批許可權由設區市政府規定...
第五條 市環保部門應當建立揚塵污染環境監測網路,加強對揚塵污染的監測監控,定期公布揚塵污染狀況的環境信息。第六條 環保部門在審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檔案時,應當一併審查建設項目的揚塵污染防治方案。第七條 招標單位在對有可能產生...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級審批目錄:2015年》是2016年中國環境出版社出版的圖書。內容簡介 2015年3月,環境保護部以第17號公告發布了《環境保護部審批環境影響評價檔案的建設項目目錄(2015年本)》,這是繼2013年11月環境保護部下放...
第十一條 對超過重點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或者未完成大氣環境質量改善目標的縣(市、區),市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會同市監察部門約談當地人民政府主要負責人,並暫停審批該地區新增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檔案,約談...
第三章 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 第十六條 國家根據建設項目對環境的影響程度,對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實行分類管理。建設單位應當按照下列規定組織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或者填報環境影響登記表(以下統稱環境影響評價檔案):...
第七條 建設單位應當依法開展環境影響評價,辦理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檔案的審批手續,接受並配合技術評估機構的評估、驗收監測或調查單位的監測或調查,按要求提供與項目有關的全部資料和信息。建設單位應當遵守下列規定:(一)不得在建設...
第三條 縣級以上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按照規定的許可權審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檔案。建設項目所在地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配合審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檔案的上級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對該項目實施監督管理。第四條 實行審批制的建設項目,建設...
受市政府委託對重大經濟和技術政策、發展規劃以及重大經濟開發計畫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對涉及環境保護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提出有關環境影響方面的意見;按規定審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檔案。(六)負責環境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制定水體、大氣...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檔案分級審批規定》《廣西壯族自治區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檔案分級審批管理辦法》(桂環發〔2009〕52號)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制定《北海市建設項...
(四)負責提出環境保護領域區級資金安排的意見;受市環保局委託負責全區排污費的徵收工作;參與應對氣候變化工作。(五)對涉及環境保護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提出有關環境影響方面的建議;按規定審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檔案。(六)負責...
受區政府委託對重大經濟和技術政策、發展規劃以及重大經濟開發計畫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對涉及環境保護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提出有關環境影響方面的意見;按規定審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檔案。(六)負責環境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組織落實水體、...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和規範我省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檔案審批管理,明確審批權責,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檔案分級審批規定》(環境保護部令第5號)和《海南省環境保護條例...
第十條 掛牌督辦期間,暫緩受理整改責任單位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檔案(污染治理和生態保護項目除外)、環保補助資金申請、上市和再融資項目的環保核查、評先評優等的環保證明申請。第十一條 對逾期未完成掛牌督辦的整改責任單位,依照法律...
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253號)、《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檔案分級審批規定》(環境保護部令第5號)、《廣東省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等規定,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四條根據《廣東省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檔案分級審批辦法》,按照《肇慶市生態環境局關於明確有關行政權力事項的通知》有關規定,分別由市生態環境局和各分局(以下簡稱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審批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檔案,建設單位應向生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