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邁往來台灣通行證申請指南

澄邁往來台灣通行證申請由澄邁縣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隊受理。

辦理時限,辦理條件,辦理材料,辦理依據,辦理程式,收費標準,

辦理時限

十五個工作日

辦理條件

1、大陸地區居民因私事前往台灣地區探親、定居、訪友、接受和處理財產,處理婚喪及其他私人事務。
2、大陸居民應邀前往台灣進行經濟、文化、科技、體育、學術等活動或者參加會議、進行兩岸事務性商談、採訪,以及執行海峽兩岸直航航運任務等。

辦理材料

1,《大陸居民往來台灣地區申請審批表》;
2、申請人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或者所屬單位或上級主管單位按照人事管理許可權審批後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證明;
3,申請人戶口簿及複印件;
4,申請人身份證及複印件;
5,入台許可證明或經確認能夠進入台灣地區的有關證明及複印件;
6,其他與申請事由相應的證明材料。

辦理依據

《大陸公民往來台灣地區管理辦法》
《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簽注審批簽發管理工作規範》

辦理程式

表格需到辦理視窗處領取
受理----審核---報批

收費標準

1,通行證:30元
2,簽注、加注、延期:20元
3,多次簽註:100元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