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縣行政服務中心

潼南縣行政服務中心於2003年4月成立運行, 2008年1月搬遷進入面積為1800多平方米的新大樓辦公,現有43個部門派人入駐中心,共設定29個辦事服務視窗。中心監管辦是政府下屬參公事業單位,內設綜合科、督查科、網路管理三個科,管理人員11名。全縣353個行政審批項目、246個非稅收入項目、109個經營性收費項目在中心辦理。2018年7月2日經研究並報區政府同意,重慶市潼南區行政服務中心整體搬遷至桂林街道巴渝大道288號隆鑫中央大街C區7號樓(桂林街道辦事處斜對面)辦公。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潼南縣行政服務中心
  • 地點:潼南縣
  • 成立時間:2003年4月
  • 性質:政府機構
單位簡介,職能職責,

單位簡介

中心自運行以來,堅持“勤政為民、規範公正、廉潔高效”的服務宗旨,實行“六公開”服務,即服務內容、辦事程式、政策依據、申報材料、承諾時限、收費標準公開;按照“六個一”運行,即一個視窗受理、一個視窗出件、一個視窗服務、一個視窗諮詢、一個視窗協調、一條龍服務;堅持“六制”配套,即直接辦理制、承諾辦理制、逾時默認制、首辦責任制、AB角工作制、即辦即評制、集中收費制。為民眾提供了方便、快捷、透明、高效的服務。

職能職責

行政服務中心職責:
(一)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行政審批的申請(包括申領許可證、辦理登記、批准檔案等),按規定直接辦理或轉呈有關上級部門辦理;
(二)提供公共服務,辦理行政事業性收費,開展水電氣公共服務和中介機構服務;
(三)通過優質高效的服務,收集民情,集中民智,反映民意,加強與民眾、企業的溝通和信息交流,密切黨和政府同人民民眾的聯繫;
(四)為服務對象提供政策諮詢服務。
行政服務中心監督管理辦公室職責:
(一)負責制定行政服務中心各項規章制度、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對服務視窗、工作人員的管理和考核;
(三)負責對進入行政服務中心服務項目的確定、調整,對項目運轉情況進行協調、督查。
下設兩個科:行政管理科、綜合科。
行政管理科職責:負責檔案的起草;公文管理、行政印章管理和文秘工作;根據縣委、縣政府統一安排,負責編制工作計畫並指導實施;安全保衛、後勤管理、檔案管理工作;負責起草領導講話材料和印製會議資料及大廳運行情況通報;負責規章和有關檔案的宣傳解釋工作;負責報刊發行和有關資料征訂;負責議案、建議、提案和信訪工作。
綜合科職責:負責綜合協調;負責督促督辦工作;負責會議的組織、接待;負責大廳日常管理及對大廳視窗工作人員考核;負責對大廳項目辦理情況監督檢查;負責財務管理;負責大廳網路維護;負責項目辦理情況統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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