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海洋與漁業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本報告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開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有關要求,由漳州市海洋與漁業局編制完成。全文由總體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政府信息公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和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等七個部分組成。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總體情況
2023年,我局繼續深入貫徹落實《條例》、《辦法》等要求,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突出重點,按照《條例》規定和要求,認真做好海洋與漁業信息公開工作,及時、準確地向社會公開海洋與漁業工作信息,保障公民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把推進政府信息公開與轉變政府職能、規範權力運行、促進依法行政緊密結合起來,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一)深化主動公開
認真貫徹實施《條例》,以政府入口網站為主渠道,平穩、有序地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研究制定的事項及政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均在法定期限內依法依規公開。全年共主動公開信息412條,其中,機構職能類信息7條,政策檔案類信息24條,政務動態類信息268條,通知公告類信息68條,其他類信息45條。主動公開內容涉及我局工作動態、人事信息、財政資金、政府採購、統計數據、人大建議政協提案回復等方面內容,為公眾提供全面、準確、及時的服務信息。
(二)規範依申請公開
嚴格根據《條例》要求,準確適用依申請公開各項規定,從嚴把握不予公開範圍,對法定不予公開條款堅持最小化適用原則,依法保障公眾合理信息需求。健全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工作機制,遵循嚴格依法、準確及時的原則,不斷規範依申請公開的受理、審查、處理、答覆等各環節的工作流程,進一步提升依申請公開辦理質量。完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辦理工作機制,暢通線上、線下申請渠道,提升答覆文書規範化水平。2023年我局收到網站政務信息申請3條,其中予以公開1份,部分公開1份,因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而無法提供的1份,均按期辦結並按照法定時限及時答覆申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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