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農業農村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報告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開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有關規定和《漳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編制2023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有關事項的通知》要求,由漳州市農業農村局編制完成。本報告的主要內容包括總體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政府信息公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等六部分內容。本報告所列數據統計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總體情況
    2023年,我局根據工作實際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市政府辦有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求,緊緊圍繞貫徹落實中央、省、市有關“三農”工作戰略、規劃、政策等中心工作和社會公眾關注點,強化制度建設,加強信息公開、政策解讀和互動交流等工作,不斷增強信息公開實效性和便利性,為社會公眾主動、及時、準確地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有效地保障了公民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主要工作情況如下: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我局認真依照漳州市政務公開工作主要任務,逐項細化年度工作要點,明確牽頭單位、任務目標和工作舉措,將信息公開工作具體化,確保落實到位,進一步推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朝著規範化、標準化發展。2023年度,我局官網發布各類信息總計1021條,其中在入口網站上進行信息公開53條,均在漳州市農業農村局網站公開,相關檔案紙質版和電子版送市檔案館、市圖書館存檔。2023年我局信息主動公開工作總體表現為程式更規範、獲取信息渠道更便捷,依法、全面、準確地做好公開工作,為公眾提供全面、準確、及時的服務信息。
    (二)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我局妥善受理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申請,進一步規範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工作,及時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獲取政府信息。依法履行依申請公開職責,暢通線上、線下依申請公開渠道,嚴格規範辦理流程、答覆時間和答覆格式,做到即收即辦,限期答覆,不斷提高依申請公開辦理工作質量。2023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1件,主要涉及糧食生產目標,切實做到了依法依規按時給予答覆。全年未發生針對我局的有關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行政複議案,未收到針對我局政府信息公開事務有關的申訴,包括信訪、舉報等內容。
    (三)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情況。我局領導高度重視政務公開工作,明確由一名副局長分管政府信息公開等有關政務公開工作,局辦公室作為牽頭部門和內容建設部門,各科站按照職責分工抓好信息公開具體工作,實現領導、機構、人員三到位。我局圍繞全市種植業、畜牧業、動物疫控、農產品質量安全等中心工作,加大信息檔案公開力度。2023年我局發布16篇政策性檔案,進一步豐富政策解讀形式。在政策解讀形式上改變以往文字解讀為主的形勢,在解讀內容、解讀形式、解讀功能上進行創新,逐步推進圖文、視頻等形式解讀政策,便於公眾更好的接受。
  (四)政府信息公開平台建設情況。一是以“漳州市農業農村局”網站為信息公開主陣地,按照市政府網站頁面設計統一規範,整合發揮網站政務公開工作的宣傳和解讀功能,民眾可以通過“漳州市農業農村局”官網查閱我局主動公開的“三農”工作信息。2023年,在“漳州市農業農村局”的“政務公開”一欄調整設定“政策檔案、政策解讀、監管執法、財政資金、規劃計畫”等欄目,作為我局“三農”政務公開解讀重要政策措施的主要平台。二是以微信公眾號“漳州鄉村振興”為信息公開有力補充,全年發布603篇文章,加大漳州“三農”工作宣傳力度。利用手機端公眾號,隨時查閱新聞動態、人居環境整治、鄉村治理以及三資公開等重要信息,實現“高效、快捷、無等待”,促進網上辦事和互動交流更加方便快捷。
    (五)監督保障工作情況。一是在信息發布前嚴格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福建省信息公開辦法》《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的暫行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對擬發布的信息特別是涉及黨中央、國務院檔案,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檔案、電報等進行保密審查,確保涉密不上網、上網不涉密。重大、敏感事項的公開、公開的範圍和程度則需信息公開領導小組研究、局班子會議討論同意後才公開。二是結合農業農村工作領域信息公開特點,制定《漳州市農業農村局關於進一步落實“三審三校”制度的通知》。遵循“誰製作、誰更新、誰審查、誰負責”的原則,對局入口網站、微信公眾號等媒介上擬發布的信息,嚴格貫徹落實“三審三校”,加強信息發布審核把關,執行“分級審核、先審後發”程式。在此基礎上,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辦理情況納入年度績效考核體系,明確責任分工、強化督辦落實。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信息內容
本年制發件數
本年廢止件數
現行有效件數
規範性檔案
4
2
10
第二十條第(五)項
信息內容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行政許可
75
第二十條第(六)項
信息內容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行政處罰
27
行政強制
4
第二十條第(八)項
信息內容
本年收費金額(單位:萬元)
行政事業性收費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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