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告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規定,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格式》(國辦公開辦函〔2021〕30號)要求,由漳州市公安局辦公室編制。全文包括總體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政府信息公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情況,信息處理費收取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共七部分。所列政府信息公開數據的統計時限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總體情況
2023年,漳州市公安局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廳的正確領導下,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開辦法》和省、市有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求,緊密結合“深學爭優、敢為爭先、實幹爭效”行動、2023年夏季治安打擊整治行動、“市縣主戰、派出所主防”警務機制改革、全省公安機關傳承弘揚新時代“漳州110”精神現場會等一系列公安工作重點,履行信息公開責任,拓寬信息公開渠道,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一)持續保持主動公開信息內容鮮活。市公安局指定專人熟知網站各類欄目更新要求,牢固樹立“第一時間發聲”意識,及時更新網站、新媒體信息,切實做到動態欄目信息新鮮。2023年,漳州公安公眾服務網共發布各類信息1281條(份),學員駕考名單1051條、媒體報導48條、警方提示46條、平安出行54條、回應關切28條、政策檔案6份、政策解讀6條、政府信息公開19份、線上視頻22條、線上訪談1條、民意徵集3條、網上調查3條等。
(二)持續保證依申請公開高質量答覆。2023年,市公安局共通過漳州公安公眾服務網收到8份信息公開申請,均嚴格按照法定程式、內部審批程式進行處理,並保質保量按時予以答覆,得到信息公開申請人的一致好評。
(三)持續健全政府信息發布制度。市公安局多措並舉,持續健全信息發布制度。一是嚴格落實工作規範。制定《漳州公安信息網信息發布標準化流程》《政府信息主動公開標準化流程》《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標準化流程》《漳州市公安局對外信息發布標準化流程》,規範落實信息公開流程,工作成效走在全省公安機關前列。二是嚴格管理平台賬號。建立內部政務新媒體管理專群,強化溝通聯繫,確保各平台賬號按期更新,轉載任務及時發布;圍繞考核指標認真檢查對照,查缺補漏,防止發生潛在錯情;引入遠略公司統一技術平台篩查文章錯情,全面強化信息發布、賬號管理;落實賬號專人專管,加強賬號安全保護措施,未發生賬號密碼泄露或被盜等事件、未發生公私混用導致錯發誤發信息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