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人大常委會機關財務管理制度

《漯河市人大常委會機關財務管理制度》是2005年10月14日漯河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秘書長辦公會議研究通過的制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漯河市人大常委會機關財務管理制度
  • 通過時間:2005年10月14日
制度全文
一、經費支出的範圍
機關的經費支出包括人員經費支出和公用經費支出。
(一)人員經費支出是用於機關工作人員的工資、福利等個人方面的費用。
(二)公用經費支出是指機關為完成工作任務,用於公務活動方面所必需的費用開支,包括1、日常公用經費是用於辦公費、郵電費、水電費、差旅費、取暖費、培訓費、三類會議費、招待費和車輛運行費(含修理費)等項開支。2、專項業務經費主要用於人民代表大會、常委會會議、代表活動、治安保潔、大宗印刷(含《漯河人大》)、報刊雜誌、圖書資料征訂等項開支。
二、經費管理原則
機關經費由辦公室根據全年工作計畫統一管理,按照量入為出、保證重點、兼顧一般的原則,統籌安排,合理開支。各部門應堅持節儉高效的原則,認真執行財務制度,遵守財經紀律,壓縮非必須的開支,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
(一)辦公費:機關購置日常辦公用品由行管科編制預算,經主管領導批准後,由行管科統一購買、保管和發放。凡不經批准私自購買辦公用品的,不予報銷。
(二)郵電費:信件等的郵寄,由辦公室指定專人負責。
(三)差旅費用:1、出省學習、考察、參觀(含在市內舉辦的各類培訓班),必須由主任會議研究同意或報常委會領導批准後實施。2、因公出差實行分級審批制度。常委會副主任、秘書長出差要經常委會主任同意;委、室主任出差要經常委會分管副主任或秘書長同意;其他人員出差要經秘書長及委、室主任同意。經批准出差,如果借支差旅費用,僅限於往返途中的交通和住宿費。因公出差,按規定報銷交通費,但不報銷計程車和機動三輪車費用。為確保機關經費正常運轉,返回單位後,應在一周內結算有關費用。3、上級人大指令性參加的活動,必須持正式檔案通知,報經常委會秘書長、分管副主任或主任批准。4、專項外出考察活動,其經費由外出考察部門協調有關方面落實,機關財務不予預支。
(四)三類會議費:1、三類會議是指委、室召開的本系統業務性會議。2、召開三類會議需經主任會議或分管副主任批准,如需安排食宿,按有關規定辦理。
(五)加班費:機關人員加班,一律不安排就餐。因工作需要確需加班的,須經委、室主任簽字確認,按財務審批許可權批准後,領取加班費。加班費的領取情況,定期予以公布。
(六)車輛運行費:按《機關車隊車輛和駕駛員管理制度》第七條執行,車輛運行費用定期公布。
(七)職工福利費:應按國家規定的比例提取,由辦公室統一掌握。主要用於解決幹部職工困難補助、獨生子女補助、看望病號及籌辦集體福利。凡不經批准私自購買的,不予報銷。
(八)醫療費:凡國家正式職工,其醫療費均按醫療部門的規定辦理,除特殊情況外,機關財務不墊支個人的醫療費用。
(九)報刊、雜誌、圖書資料征訂費:1、各類書籍及音、像資料,由辦公室統一征訂,原則上不另外征訂。確需征訂的,承辦人必須事先經辦公室主任同意,然後按財務審批許可權報銷。2、各委室為基層單位代訂、代購書刊、資料等,機關一律不墊支費用,應由各委室預收款後再辦理代購事宜。
三、經費的報銷與審批
機關的經費按事先預算、集體研究、級次審批的原則報銷。堅持民主理財制度,辦公室要不定期向機關人員公布財務支出情況。
(一)1000元以上的開支,一般均應事先編制預算。按照經費審批許可權,經有關領導批准後方可實施。
(二)統一報銷時間,每周三為集中報銷日。
(三)財會人員要認真履行職責,嚴格審核報銷憑證,確保憑證符合規定。1、報銷時,憑證必須齊全。凡數字不清、公章不清,不顯示品名、數量、單價、金額,沒有經辦人和審批人簽字以及塗改的沒有按級次審批的發票,不予報銷。2、每月向有關領導匯報一次財務收支情況,財務匯報中應列出1000元以上的支出。
(四)嚴格財務審批制度。經費報銷由會計具體處理,分管副主任審核,分別由行管科長、辦公室分管副主任、主任、秘書長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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