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中市城市管理局

漢中市城市管理局

漢中市城市管理局是漢中市機構改革組建的新部門,為漢中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漢中市城市管理局
  • 所屬部門:漢中市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陝西省漢中市
  • 現任領導:周慶福(局長)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依據國家和省、市有關城市管理、市政公用事業管理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結合本市實際,研究擬訂城市管理方面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行業標準、有關規範性檔案和發展規劃。對全市城市管理方面的重大事項提出處理意見建議,協調解決城市管理重大問題,監督指導考核全市城市管理工作。承擔本系統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
(二)指導城市道路、公園、供水、水質監測、城鎮燃氣、供熱、垃圾處理、污水處理等市政公用基礎設施日常維護、運營管理,負責中心城區污水處理、城市供水水質監測、園林綠化、城市照明等工作,承擔污水處理費徵收工作,制定城市節水規劃、措施及有關辦法,負責城市節水項目的設計審查、竣工驗收,負責燃氣燃燒器具安裝維修許可、燃氣經營許可和新(改、擴)建城鎮燃氣工程核准的相關管理工作。負責對全市污水、垃圾處理設施的運行監管,做好《漢中市生態環境保護崗位責任清單》規定的相關工作。
(三)參與中心城區路燈及園林規劃、改造、建設方案的制定、設計,負責對中心城區路燈及園林規劃、改造、建設方案的審定;監督指導城市公共綠地、風景林地、行道樹、幹道綠化帶綠化工作,指導開展園林城市創建,負責中心城區已建成公共綠地、行道樹、幹道綠化帶的日常管護;負責全市園林綠化管理業務,負責中心城區漢台區建成區內(除廣場、濱江綠化帶外)已建成交付使用的所有市政照明、路燈照明設施的監督管理和維護,負責中心城區路燈照明設施的節能改造。
(四)負責市區道路、廣場開挖等市政公用設施的日常監管,負責對臨時占用城市公共設施、道路、廣場的日常監管工作;在市政府確定的範圍行使城市管理領域涉及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城市園林綠化管理、市政公用設施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相關行政執法職能。
(五)負責中心城區城市規劃區範圍內戶外廣告、城市空間占用等方面的監督管理,監督指導縣區戶外廣告等城市空間占用、野廣告、小廣告清理工作。
(六)行使中心城區園林綠化管理、戶外廣告、城鎮燃氣經營等市政公用設施管理方面違法違規行為的執法職能。
(七)指導全市各縣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工作,監督指導全市建築物料處置運輸管理、餐廚垃圾處置管理工作,指導縣區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餐廚垃圾違規處置的執法工作。
(八)負責指導和監督全市各城市管理工作機構的執法工作;負責全市性重大執法活動、專項執法行動的協調督查,負責研究制定城管執法方面的管理制度、工作規範和行為規範;負責對全市城管執法工作的業務培訓。
(九)統籌擬定城市管理聯創工作計畫方案,牽頭協調各相關部門承擔國家園林城市、省級生態文明示範市等各項創建工作的複審和檢查,鞏固城市綜合創建工作成果;牽頭協調有關部門負責國家森林城市、國家衛生城市、國家全域旅遊示範市、環保模範城市、文明城市、節水型城市等各項城市創建、檢查和複審工作。
(十)負責城市管理和城管執法方面的宣傳教育工作,協調動員社會力量參與城市管理的相關活動。
(十一)承擔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監管工作;負責城市管理領域招商引資和相關服務保障工作;承擔本行業領域的智慧城市建設套用及數據採集推送、安全管理等工作;配合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做好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工作,履行行業監管職責。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市城市管理局設下列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承擔機關政務事務工作。組織協調機關和所屬單位業務工作,督辦重要決定事項。承擔機關公文處理、機要保密、政務公開、信息報送、檔案管理、會務、應急、信訪、接待、對外聯絡、扶貧幫困、綜合治理、精神文明、黨風廉政和政風作風建設監督檢查等工作。承擔機關財務工作,監督指導局系統下屬單位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承辦人大建議、政協提案。
(二)人事教育科。承擔本系統機關和所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勞動工資、日常考核、年度考核、職業技能培訓、繼續教育、專業技術職務評聘等工作;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局系統領導幹部的考察、考核、任免、交流等工作;牽頭負責局系統目標責任制日常管理;承擔全局人事信息系統建設和管理;擬定並審核本系統年度培訓計畫,承擔局系統幹部隊伍建設和幹部職工的培訓和教育;承擔全市城市管理和城管執法方面的教育培訓工作。
(三)執法監督科。貫徹執行業務範圍內涉及城市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負責指導中心城區城市戶外廣告、張貼懸掛宣傳品的管理,占用城市公地設定經營攤點、報刊亭、堆放物料、舉行宣傳促銷活動以及修建臨時設施管理、建築垃圾處置運輸管理;擬定城市管理方面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及相關規範性檔案;承擔本系統法治政府建設相關工作,負責城市管理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審核、報備相關工作;承擔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參與對重大行政案件處罰、行政賠償案件的審核,負責對執法過錯案件的調查、定性,並提出處理意見;承擔本系統普法、行政執法及執法監督工作;指導漢中市建築物料處置運輸協會工作;指導各縣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工作;參與查處行業違法違規案件。
(四)公用事業管理科。承擔局系統最佳化營商環境和全市市容環境衛生監管工作,提出市政公用事業中長期發展計畫,指導城市供水、城鎮燃氣、集中供熱、城市供水水質監測、污水處理費徵收等市政管理工作。
(五)市政管理科。承擔中心城區市政照明、景觀亮化管理和中心城區市政道路開挖、占用城市公共用地的管理工作,承擔城市污水處理、垃圾處理、餐廚垃圾處理運營監管,市政、環衛基礎設施建設的指導監督。
(六)綜合創建科。統籌擬定城市管理聯創工作計畫方案,牽頭協調各相關部門承擔國家園林城市、省級生態文明示範市等各項創建工作的複審和檢查,鞏固城市綜合創建工作成果;牽頭協調有關部門負責國家森林城市、國家衛生城市、國家全域旅遊示範市、環保模範城市、文明城市、節水型城市等各項城市創建、檢查和複審工作;承辦局系統各項綜合創建工作。

現任領導

局長:周慶福
副局長:成誠、陳昕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