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漁業海損
- 外文名:fisheries average
漁業海損,fisheries average,是指漁業船舶和其裝載的漁獲物,或其他物資因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包括風災、失火、碰撞、觸礁、漁具糾葛等對船舶、船員和貨物造成的直接損失。背景我國的海洋漁業自改革開放以來獲得了空...
第二十一條 漁業船舶發生海損事故時,應當組織自救,並及時發出求助信號,同時以最迅速的方式將出事時間、地點、受損情況、救助要求及發生事故的原因,向所在單位或有關管理部門報告。第二十二條 事故現場附近的船舶在收到求助信號或發現...
第二十一條船舶發生海損事故,應在到港48小時內由船長(駕駛員)填寫海事報告書,向漁監報告。漁港監督依《海損事故調查處理規則》的有關規定處理海損事故。第二十二條國內漁業船舶之間的海事糾紛、國內漁業船舶與漁業協定國(地區)漁業...
(二)辦理漁業船舶註冊登記、船員考試發證、船舶進出港簽證,檢查漁業船舶、船員的證書、證件;(三)監督管理漁港水域的交通安全秩序,處理漁業船舶的海損事故;(四)監督管理漁業港口及其設施的使用、維修和建設,徵收漁港建設基金;(五...
(二)在受政府委託時,代辦國家政策性漁業保險業務;(三)協助有關安全主管機關做好漁業船舶的安全管理工作;(四)向會員和有關方面提供有關法律和技術諮詢服務;(五)根據有關主管機關和會員的委託,調查處理漁業海損事故;(六)有...
(三)調查處理漁業船舶的海損事故;(四)監督管理漁業港口及其設施的使用、維護和建設;(五)監督管理漁港水域的交通安全秩序;(六)徵收漁港建設基金;(七)保護漁港環境,監督船舶排污,調查處理船舶污染漁港事件,並協同環境保護部門調查處理陸源...
(四)依法行使海洋監察、漁政漁港監督管理和漁船檢驗工作,維護漁業生產秩序,開展漁業安全生產監督檢查,進行漁業搶險救助,組織處理漁業海事糾紛及漁業船舶海損事故,會同有關部門對漁船修造企業的資格審核認可,組織漁民技術培訓、考試發證。...
論近年颱風等海洋災害對我國漁業的影響 對漁業船舶安全問題的認識與行動 試論漁船與商船的碰撞事故 遼寧省漁業船舶近十年海損事故綜述 緊迫而艱巨的任務--談小型漁船安全工作綜合治理 海隆號冷藏加工船火災事故分析 對我國漁船安全統計分析的...
(七)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漁港監督、漁業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規及國際公約,負責協調轄區內漁港、漁業專用港區、水域港航安全秩序的監督管理;依法協助調查處理重大漁業海損及港區污染事故;建立健全區域性漁船安全保障體系,協調救助海上遇難...
第二十三條 漁監接到港內外船舶發生海損事故處理申請後,應按“國家水產總局漁業船舶海損事故處理規則”和有關規定及時處理。第二十四條 船舶如發現航道變遷,航標滅失、移位,水中障礙物有礙航行等情況時,應儘快向漁監或港監和有關...
漁船檢驗 漁船檢驗是2002年公布的水產名詞。定義 為保障漁船和漁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防止漁船對江河湖海水域造成污染,漁船檢驗機構對漁業船舶依法進行的監督檢驗。出處 《水產名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