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業水質標準

《漁業水質標準》為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水污染防治法》和《海洋環境保護法》、《漁業法》,防止和控制漁業水域水質污染,保證魚、貝、藻類正常生長、繁殖和水產品的質量,制訂的標準。標準號GB11607-89 。標準由國家環境保護局於1989年8月12日批准 ,1990年3月1日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漁業水質標準
  • 外文名:Water puality standard for fisheries
  • 標準號:GB11607-89 
  • 通過機關國家環境保護局
  • 批准時間:1989-08-12
  • 實施時間:1990-03-01
漁業水質標準
為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水污染防治法》和《海洋環境保護法》、《漁業法》,防止和控制漁業水域水質污染,保證魚、貝、藻類正常生長、繁殖和水產品的質量,特制訂本標準。
1 主題內容與適用範圍
本標準適用魚蝦類的產卵場、索餌、越冬場洄游通道和水產增養殖區等海、淡水的漁業水域。
2 引用標準
GB5750
生活飲用水標準檢驗法
GB6920
水質
pH值的測定
玻璃電極法
GB7467
水質
六價鉻的測定
二碳醯二肼分光光度法
GB7468
水質
總汞測定
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7469
水質
總汞測定
高錳酸鉀-過硫酸鉀消除法雙硫腙分光光度法
GB7470
水質
鉛的測定
雙硫腙分光光度法
GB7471
水質
鎘的測定
雙硫腙分光光度法
GB7472
水質
鋅的測定
雙硫腙分光光度法
GB7474
水質
銅的測定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鈉分光光度法
GB7475
水質
銅、鋅、鉛、鎘的測定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7479
水質
銨的測定
納氏試劑比色法
GB7481
水質
氨的測定
水楊酸分光光度法
GB7482
水質
氟化物的測定
茜素磺酸鋯目視比色法
GB7484
水質
氟化物的測定
離子選擇電極法
GB7485
水質
總砷的測定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銀分光光度法
GB7486
水質
氰化物的測定
第一部分:總氰化物的測定
GB7488
水質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稀釋與接種法
GB7489
水質
溶解氧的測定
碘量法
GB7490
水質
揮發酚的測定
蒸餾後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
GB7492
水質
六六六、滴滴涕的測定
氣相色譜法
GB8972
水質
五氯酚的測定
氣相色譜法
GB9803
水質
五氯酚鈉的測定
藏紅T分光光度法
GB11891
水質
凱氏氮的測定
GB11901
水質
懸浮物的測定
重量法
GB11910
水質
鎳的測定
丁二銅肟分光光度法
GB11911
水質
鐵、錳的測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11912
水質
鎳的測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3.漁業水質要求
3.1 漁業水域的水質,應符合漁業水質標準(見表1)
表1 漁業水質標準 mg/L
項目
序號
項 目
標準值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色、臭、味
漂浮物質
懸浮物質
pH值
溶解氧
生化需氧量
(五天、20℃)
總大腸菌群








氰化物
硫化物
氟化物(以F計)
非離子氨
凱氏氮
揮發性酚
黃磷
石油類
丙烯腈
丙烯醛
六六六(丙體)
滴滴涕
馬拉硫磷
五氯酚鈉
樂果
甲胺磷
甲基對硫磷
呋喃丹
不得使魚、蝦、貝、藻類帶有異色、異臭、異味
水面不得出現明顯油膜或浮沫
人為增加的量不得超過10,而且懸浮物質沉積於底部後,
不得對魚、蝦、貝類產生有害的影響
淡水6.5~8.5,海水7.0~8.5
連續24h中,16h以上必須大於5,其餘任何時候不得低於3,
對於鮭科魚類棲息水域冰封期其餘任何時侯不得低於4
不超過5,冰封期不超過3
不超過5000個/L(貝類養殖水質不超過500個/L)
≤0.0005
≤0.005
≤0.05
≤0.1
≤0.01
≤0.1
≤0.05
≤0.05
≤0.005
≤0.2
≤1
≤0.02
≤0.05
≤0.005
≤0.001
≤0.05
≤0.5
≤0.02
≤0.002
≤0.001
≤0.005
≤0.01
≤0.1
≤1
≤0.0005
≤0.01
3.2 各項標準數值系指單項測定最高允許值。
3.3 標準值單項超標,即表明不能保證魚、蝦、貝正常生長繁殖,並產生危害,危害程度應參考背景值、漁業環境的調查數據及有關漁業水質基準資料進行綜合評價。
4 漁業水質保護
4.1 任何企、事業單位和個體經營者排放的工業廢水、生活污水和有害廢棄物,必須採取有效措施,保證最近漁業水域的水質符合本標準
4.2 未經處理的工業廢水、生活污水和有害廢棄物嚴禁直接排入魚、蝦類的產卵場、索餌場、越冬場和魚、蝦、貝、藻類的養殖場及珍貴水生動物保護區。
4.3 嚴禁向漁業水域排放含病源體的污水;如需排放此類污水,必須經過處理和嚴格消毒。
5 標準實施
5.1 本標準由各級漁政監督管理部門負責監督與實施,監督實施情況,定期報告同級人民政府環境保護部門。
5.2 在執行國家有關污染物排放標準中,如不能滿足地方漁業水質要求時,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制定嚴於國家有關污染排放標準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以保證漁業水質的要求,並報國務院環境保護部門和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5.3 本標準以外的項目,若對漁業構成明顯危害時,省級漁政監督管理部門應組織有關單位制訂地方補充漁業水質標準,報省級人民政府批准,並報國務院環境保護部門和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5.4 排污口所在水域形成的混合區不得影響魚類洄游通道。
6 水質監測
6.1 本標準各項目的監測要求,按規定分析方法(見表2)進行監測。
6.2 漁業水域的水質監測工作,由各級漁政監督管理部門組織漁業環境監測站負責執行。
表2 漁業水質分析方法
序號
項目
測定方法
試驗方法
標準編號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懸浮物質
pH值
溶解氧
生化需氧量
總大腸菌群








氰化物
硫化物
氟化物
非離子氨
凱氏氮
揮發性酚
黃磷
石油類
丙烯腈
丙烯醛
六六六(丙體)
滴滴涕
馬拉硫磷
五氯酚鈉
樂果
甲胺磷
甲基對硫磷
呋喃丹
重量法
玻璃電極法
碘量法
稀釋與接種法
多管發酵法濾膜法
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高錳酸鉀-過硫酸鉀消解雙硫腙分光光度法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雙硫腙分光光度法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雙硫腙分光光度法
二苯碳醯二肼分光光度法(高錳酸鹽氧化)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鈉分光光度法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雙硫腙分光光度法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丁二銅肟分光光度法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銀分光光度法
異煙酸-吡啶啉酮比色法 吡啶-巴比妥酸比色法
對二甲氨基苯胺分光光度法
茜素磺鋯目視比色法
離子選擇電極法
納氏試劑比色法
水楊酸分光光度法
蒸餾後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
紫外分光光度法
高錳酸鉀轉化法
4-乙基間苯二酚分光光度法
氣相色譜法
氣相色譜法
氣相色譜法
氣相色譜法
藏紅劑分光光度法
氣相色譜法
氣相色譜法
GB 11901
GB 6920
GB 7489
GB 7488
GB 5750
GB 7468
GB 7469
GB 7475
GB 7471
GB 7475
GB 7470
GB 7467
GB 7475
GB 7474
GB 7475
GB 7472
GB 11912
GB 11910
GB 7485
GB 7486
GB 7482
GB 7484
GB 7479
GB 7481
GB 11891
GB 7490
GB 7492
GB 7492
GB 8972
GB 9803
註:暫時採用下列方法,待國家標準發布後,執行國家標準。
1)漁業水質檢驗方法為農牧漁業部1983年頒布。
2)測得結果為總氨濃度,然後按表A1、表A2換算為非離子濃度。
3)地面水水質監測檢驗方法為中國醫學科學院衛生研究所1978年頒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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