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行道燈光包括滑行道中線燈,滑行道邊燈,停止排燈,中間等待位置燈和跑道警戒燈等。
組成部分
1.滑行道中線燈:在滑行道上,設定滑行道中線燈,燈光的顏色一般是綠色,間距一般小於60米,其光束大小只有從滑行道上,或其附近的飛機上才能看得見燈光。滑行道中線燈為駕駛員在跑道中線和停機位之間提供連續的滑行引導。
註:在某些機場,為了保障在低能見時的運行,在跑道出口滑行道和跑道上安裝有滑行燈。這部分滑行燈作為標準滑行路線顏色為綠色與黃色交替。
2.滑行道邊線燈:安裝於滑行道兩側的邊緣或距邊緣不大於3米處。滑行道邊線燈顏色為藍色。均勻分布。
3.停止排燈:停止排燈是朝著趨近跑道的方向發紅色光的單向燈,設定在滑行道上要求飛機停住等待通過許可之處,間距為3m、橫貫滑行道,由ATC控制。
註:停止排燈亮表示禁止通行,熄滅表示許可通行。正確識別停止排燈能夠有效防止跑道入侵。
4.中間等待位置燈:中間等待位置燈對稱於滑行道中線並與其成直角,設計為朝著趨向中間等待位置方向發恆定黃色燈光。
註:中間等待位置燈主要用於在跑道視程低於350m的情況下運行時,幫助駕駛員識別中間等待位置。
5.除冰/防冰設施出口燈:除冰/防冰設施出口燈設定於比鄰滑行道的遠距離除冰/防冰設施的出口邊界,朝趨近出口邊界方向發恆定的黃色燈光。
6.跑道警戒燈:跑道警戒燈的光束是單向的並對準方向使滑向等待位置的飛機駕駛員能看得見,用於警告在滑行道上操縱飛機的駕駛員和駕駛車輛的司機,他們將要進入一條現用跑道。
註:跑道警戒燈有兩種標準構型,A型跑道警戒燈和B型跑道警戒燈:
A.A型跑道警戒燈設定在滑行道的兩側,由兩對黃色燈組成,燈具內的燈泡交替發光。
B.B型跑道警戒燈橫貫滑行道設定,由橫貫滑行道間距為3m的黃色燈組成,燈中相鄰的燈交替發光,隔開的燈同時發光。
部分燈光系統英文縮寫含義
CAT-IPALS---------一類精密進近燈光系統
HIAL------------------高強度進近燈光系統
VASIS-----------------目視進近坡度指示系統
SALS------------------簡單進近燈光系統
PAPI-------------------精密進近航道指示器
LIZ---------------------航向燈
HIRL-------------------高強度跑道燈(邊燈)
MIRL-------------------中強度跑道燈(邊燈)
LIRL--------------------低強度跑道燈(邊燈)
RCL---------------------跑道中線(標誌)
RCLL-------------------跑道中線燈光
RCLS-------------------跑道中線燈光系統
REDL-------------------跑道邊燈
SFL----------------------順序閃光燈
擴展
民用機場的燈光設備都是目視助航設備。除了滑行道燈以外,目前的機場助航燈系統還有進近燈光系統和著陸燈光系統兩類。
進近燈光系統
1.進近中線燈:安裝於跑道中線上的一個固定燈標,其顏色為可變白色。1、2、3類精密進近燈光,延伸至跑道入口不少於900米,燈具間隔30米,如果是簡易跑道,進近燈光則延伸至離跑道入口不少於420米,燈具縱向間隔為60米。
2.進近橫排燈:在跑道入口300米處設定橫排燈(2、3類精密進近跑道在跑道入口150米和300米各設定一排),燈光顏色為可變白色。橫排燈與跑道中線垂直並被平分為18米至30米的直線燈組,每邊內側的燈距,距跑道中線延長線4.5米,各向外再設7個燈。燈的橫向間隔為1.5米。
3.進近旁線燈:2、3類精密進近跑道一般都安裝旁線燈,燈光的顏色為紅色。從跑道入口延伸至270米處,燈的間距為30米。
4.目視進近坡度指示燈:該指示燈由多組成對燈組組成,一般分為筒式、三排式或T式三種。種類不同燈組數量也不同,安裝的位置也有所區別。有的對稱地排列在跑道兩側,多數則排列在跑道左側。根據可降機型的不同,跑道入口也有所區別,一般為300米至400米。
5.進近燈標:在跑道中線延長線上距跑道入口300米至900米處設定進近閃光燈標。進近燈標顏色為白色閃光,但在跑道低仰角部分一般予以遮蔽,使飛行員在向進近燈標的方向起飛時,只能在離地以後才能看到燈光。這些燈標的閃光順序為逐個由前至後,每個燈閃光頻率為1次/秒。
著陸燈光系統
1.跑道邊線燈:跑道邊線燈必須沿跑道全長安裝於與跑道中線等距平行的跑道兩邊邊緣直線上,或在跑道邊緣以外不超過3米處安裝,燈光的顏色為可變白色,黃色燈光的頭尾距離為600米或跑道的一半,一般取其中的較小者。說明:跑道邊燈是白色的恆光燈,用於指示跑道兩側的邊界。
註:A.各機場跑道邊燈的間距並不一致,因此當駕駛員在使用可見跑道邊燈個數估算能見度時需核實該機場跑道邊燈間距,謹慎使用該數值估算能見度。B.在跑道入口內移的情況下,從跑道起點至內移跑道入口之間的跑道邊燈在進近方向顯示紅色;C.從起飛滑跑開始的一端看,跑道末端的600m或跑道長度的三分之一(二者取其小值)這一段的跑道邊燈顯示黃色。
2.跑道入口燈:安裝於跑道末端或靠近跑道末端外不大於3米處,燈光顏色為綠色。跑道入口燈必須垂直於跑道軸線。一般跑道安裝的跑道入口燈不少於6個。各類精密進近跑道安裝一排跑道入口燈,燈距間隔為3米。
3.跑道末端燈:跑道末端燈設定在有跑道邊燈的跑道的末端,設計為向跑道方向發紅色光的單向恆光燈,用於幫助駕駛員識別跑道末端。
4.跑道中線燈:一般2、3類精密進近跑道必須安裝跑道中線燈。這些燈應以5米7米15米或30米的縱向均勻間隔,從跑道入口至末端標出跑道中線。從跑道入口到離跑道末端900米處,必須是可變白色的固定燈;由距跑道末端900米處到離跑道末端300米處,是紅色與可變白色相間;由離跑道末端300米處直到跑道末端為紅色。說明:跑道中線燈用於標明跑道中線位置,通常沿跑道中線設定,但實際安裝時往往偏在跑道中線同一側一小段距離。駕駛員在操縱飛機對準中線滑跑時,這段距離可忽略不計。
註:在跑道長度小於1800m的情況下,從跑道的可用著陸長度的中點到距跑道末端300m處跑道中線燈交替地發可變白色光和紅色光。
5.跑道接地地帶燈:所有2、3類精密進近跑道的接地地帶,都必須設定接地地帶燈,燈光顏色為可變白色。從跑道入口起縱向延伸至900米處,僅當跑道長度小於1800米時,該距離就縮短到使其不超過跑道的中間點。接地地帶燈必須對稱地布置在跑道中線兩側,其最裡面的燈之間的橫向間隔不小於18米,也不大於22.5米,一般以18米為宜。接地地帶燈由若干橫向排列的燈組(即排燈)組成。每一排燈必須由至少3個間隔不大於1.5米的燈具組成,各排燈間的縱向間距為30米。
註:不是所有跑道都有接地帶燈
6.快速出口滑行道指示燈:快速出口滑行道指示燈為單向黃色恆定發光燈,設定在跑道中線聯接了快速出口滑行道那一側的跑道上,為駕駛員提供跑道上距最近的快速出口滑行道的距離方面的信息,以便其在能見度低的條件下更好地了解飛機所在的位置,更合理的使用剎車,以獲得更高效的著陸滑跑和脫離跑道速度。
註:如圖所示,快速出口滑行道指示燈起始設定於距脫離道口300米處,為3個並排的黃燈;在距脫離道口200米處設定2個並排的黃燈;在距脫離道口100米處及以後為單個黃燈。
7.停止道燈:停止道燈為單向朝跑道方向發紅色光的恆光燈,在夜間幫助駕駛員識別停止道。
8.跑道調頭坪燈:跑道調頭坪燈是發綠色光的單向恆光燈,在低能見情況下為駕駛員提供連續引導,以使飛機能進行180°的轉彎並對準跑道中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