滄州市新華區科技局

貫徹執行黨和政府有關科技方面的方針和政策、法規、規劃;制定符合本市實際情況的具體規定、辦法和實施細則。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滄州市新華區科技局
  • 地區:滄州市新華區
  • 類型:機關
  • 國家:中國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一)貫徹執行黨和政府有關科技方面的方針和政策、法規、規劃;制定符合本市實
際情況的具體規定、辦法和實施細則。
(二)組織制定本市的科技發展規劃和計畫(攻關計畫、星火計畫、火炬計畫、軟科
學研究計畫、重大科技成果推廣計畫、新產品試製鑑定計畫等)。負責本局管理的新產品
試製費、中間試驗費和科研項目補助費(朽設灑以下簡稱科技三項經費)、事業費和科技貸款的
分配及管理;負責全市技術創新基金的管理、協調、分配等;協調有關部門綜合運用財政
、信貸、稅收等經濟手段,促進科技事業的發展。歸口管理全市軟科學研究和科技信息工
作;指導科技第三產業的發展,負責市科技局管理範圍內的科技統計工作。
(三)負責省級科技成果評審和鑑定的申報工作,組織市級科技成果的鑑定、驗收、
登記、歸檔、評審、獎勵、轉讓、推廣和保密工作。負責智慧財產權協調工作。
(四)組織技術引進、消化吸收和推廣,針對工農業發展的重點、難點和薄弱環節做
好技術開發工作。
(五)對重大科技成果和綜合性實驗項目,組織跨部門多學科的協作攻關;組織並承
擔國家、省重大試區科技攻關研究;負責全市農業科技示捆乃范園區的管理工作。
(六)協同有關部門兵微照制定有關科技人員的政策、規定和辦法,參與指導全市科技管理
幹部培訓工作。
(七)組織指導科技情報、專利、技術市場、科技器材、技術諮詢等服務工作。
(八)制定並組織實施科技體制改革方案。負責全市獨立科研機構發展的規劃、布局
和調整,歸口管理民辦科技機構和民營科技型姜妹乘潤企業;會同有關部門審批市屬自然科學獨立
研究機構。牽頭負責全市科學技術普及工作。
(九)指導、協調全市科技管理工作,協同有關部門推動農村和企業的科技進步。
(十)組織管理高新技術及其產業的發展工作。
(十一)負責對外科技交流與合作和國外智力引進工作。
根據上述職責,市科技局內設7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後勤工作;管理全系統行政經費、自然科學事業費、科技三項經費;負責機關財務、接待工作。
(二)政立愚艱盛工科
負責全系統綜合協膠只婚調、黨務、政務、人事、文秘、扶貧、實績考核、工青婦、體制改革等工作。
(三)農牧業科
負責全市農牧業項目的篩選、審核、論證、立項、申報工作,並組織實施、檢查、指導;負責國內外先進農牧業新技術、新成果、新材料的引進、試驗、示範工作;負責全市農村牧區科技培訓工作;負責農牧業科技園區的認定、管理工作;負責農牧業科技方面的調查、統計、規劃編制等工作;組織、牽頭農牧業科技特派員工作的規劃、計畫、總結、督促、指導、協調等工作。
(四)高新技術產業科
研究全市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的政策措施;組織提出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規劃和計畫;組織實施國家、自治區和全市科技攻關計畫、工業領域科技項目、高新技術園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和工業科技園區的有關工作;組織、牽頭企業科技特派員工作的規劃、計付喇艱劃、總結、督促、指導、協調等工作。
(五)技術市場管理科
貫徹實施有關技術市場的法律、法規,管理監督全市技術貿易機構,進行年度檢查,培育全市技術市場,發展科技中介組織,幫助民營科技企業和各類民營科技服務組織的建立和審核,對各類技術貿易機構實行監督檢查,規範服務功能和質量,檢驗技術貿易證書,進行技術貿易情況的統計、分析、上報等工作。組織、申報、實施社會領域的國家、自治區重大科技計畫、科研項目;組織、管理、指導社會領域的科技工作;承擔社會領域的醫藥衛生、節能減排、循環經濟方面的科技工作以及協調、聯繫863計畫的組織、申報、管理工作;負責自然科學基金計畫及基礎研究規劃方面的工作。
(六)智慧財產權科
貫徹執行國家關於智慧財產權有關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提出加強我市有關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的措施辦法;做好有關智慧財產權必要的協調工作;研究制定我市專利工作發展規劃和專利信息網路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專利轉讓、專利貿易許可,專利權質押,專利廣告的出證管理工作,負責並指導旗縣市處理專利糾紛和查處冒充專利行為的工作;負責全市專利代理機構、人員資格的審報;組織推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及有關法規的宣傳普及工作;制定有關專利工作的教育與培訓規劃;負責有關專利和智慧財產權的統計和檔案管理等工作;負責全市科技獎勵工作。
(七)計畫成果管理科
研究全市科技發展戰略,編制全市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和科技項目計畫;負責全市各類科技計畫的協調和配置;負責各類科技計畫的呈報、下達、匯總、驗收、統計;負責全市科技成果的鑑定、驗收、評審、登記。
(四)高新技術產業科
研究全市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的政策措施;組織提出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規劃和計畫;組織實施國家、自治區和全市科技攻關計畫、工業領域科技項目、高新技術園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和工業科技園區的有關工作;組織、牽頭企業科技特派員工作的規劃、計畫、總結、督促、指導、協調等工作。
(五)技術市場管理科
貫徹實施有關技術市場的法律、法規,管理監督全市技術貿易機構,進行年度檢查,培育全市技術市場,發展科技中介組織,幫助民營科技企業和各類民營科技服務組織的建立和審核,對各類技術貿易機構實行監督檢查,規範服務功能和質量,檢驗技術貿易證書,進行技術貿易情況的統計、分析、上報等工作。組織、申報、實施社會領域的國家、自治區重大科技計畫、科研項目;組織、管理、指導社會領域的科技工作;承擔社會領域的醫藥衛生、節能減排、循環經濟方面的科技工作以及協調、聯繫863計畫的組織、申報、管理工作;負責自然科學基金計畫及基礎研究規劃方面的工作。
(六)智慧財產權科
貫徹執行國家關於智慧財產權有關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提出加強我市有關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的措施辦法;做好有關智慧財產權必要的協調工作;研究制定我市專利工作發展規劃和專利信息網路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專利轉讓、專利貿易許可,專利權質押,專利廣告的出證管理工作,負責並指導旗縣市處理專利糾紛和查處冒充專利行為的工作;負責全市專利代理機構、人員資格的審報;組織推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及有關法規的宣傳普及工作;制定有關專利工作的教育與培訓規劃;負責有關專利和智慧財產權的統計和檔案管理等工作;負責全市科技獎勵工作。
(七)計畫成果管理科
研究全市科技發展戰略,編制全市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和科技項目計畫;負責全市各類科技計畫的協調和配置;負責各類科技計畫的呈報、下達、匯總、驗收、統計;負責全市科技成果的鑑定、驗收、評審、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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