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二)組織全區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的開發、成果推廣及項目管理工作。
(三)負責做好農村科技工作,每年定期組織好科技下鄉等活動。
(四)收集、傳遞科技信息,管理技術市場。
1、貫徹、實施有關技術市場的法律、法規,管理、組織、協調並檢查、監督技術貿易活動。
2、審核、管理區內技術貿易機構,審查核發“技術貿易證書”。
3、負責全區技術市場的統計、分析工作。
4、建立科技信息網路,開闢信息渠道,推動信息交換,為企業提供科技信息服務,積極協助企業向市、省、國家申報各類科技項目。
(五)負責區內科技機構、科技開發企業的審批和管理及區內民營科技企業的審批和管理。
(六)負責區內非國家公職專業技術人員的管理及專業技術職務的評聘工作。
(七)牽頭負責全區科學技術普及工作。
(八)負責做好全區的防震減災宣傳工作。
(九)負責做好全區的專利申報工作。
(十)負責全區“科教興區”的日常工作。
(十一)負責科技項目及科技工作先進個人的獎勵評審工作。
(十二)負責全區“科技三費”(新產品試製費、中間試驗費、重要科學研究補助費)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科技局內設7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後勤工作;管理全系統行政經費、自然科學事業費、科技三項經費;負責機關財務、接待工作。
(二)政工科
負責全系統綜合協調、黨務、政務、人事、文秘、扶貧、實績考核、工青婦、體制改革等工作。
(三)農牧業科
負責全市農牧業項目的篩選、審核、論證、立項、申報工作,並組織實施、檢查、指導;負責國內外先進農牧業新技術、新成果、新材料的引進、試驗、示範工作;負責全市農村牧區科技培訓工作;負責農牧業科技園區的認定、管理工作;負責農牧業科技方面的調查、統計、規劃編制等工作;組織、牽頭農牧業科技特派員工作的規劃、計畫、總結、督促、指導、協調等工作。
(四)高新技術產業科
研究全市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的政策措施;組織提出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規劃和計畫;組織實施國家、自治區和全市科技攻關計畫、工業領域科技項目、高新技術園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和工業科技園區的有關工作;組織、牽頭企業科技特派員工作的規劃、計畫、總結、督促、指導、協調等工作。
(五)技術市場管理科
貫徹實施有關技術市場的法律、法規,管理監督全市技術貿易機構,進行年度檢查,培育全市技術市場,發展科技中介組織,幫助民營科技企業和各類民營科技服務組織的建立和審核,對各類技術貿易機構實行監督檢查,規範服務功能和質量,檢驗技術貿易證書,進行技術貿易情況的統計、分析、上報等工作。組織、申報、實施社會領域的國家
(六)智慧財產權科
貫徹執行國家關於智慧財產權有關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提出加強我市有關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的措施辦法;做好有關智慧財產權必要的協調工作;研究制定我市專利工作發展規劃和專利信息網路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專利轉讓
(七)計畫成果管理科
研究全市科技發展戰略,編制全市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和科技項目計畫;負責全市各類科技計畫的協調和配置;負責各類科技計畫的呈報、下達、匯總、驗收、統計;負責全市科技成果的鑑定、驗收、評審、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