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區劃
主要職責
(一)協助市政府領導組織起草或審核上報省政府、省政府辦公廳和省政府各部門的公文,以及以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辦理市政府各部門和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報送市政府的文電。
(二)負責市政府會議的組織工作,協助市政府領導落實會議決定事項。
(三)研究市政府各部門和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請示市政府的事項,提出審核意見,報市政府領導審批。
(四)根據市政府領導的指示,協調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的工作,對重要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報市政府領導決定。
(五)督促檢查市政府各部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對省政府和市政府重要檔案、重要會議決定事項及省政府、市政府領導重要批示的執行落實情況並跟蹤調研,及時向市政府領導報告。
(六)協助市政府領導做好需由市政府組織處理的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負責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向市政府領導報告重要情況,傳達和落實市政府領導指示。
(七)組織起草市政府領導重要講話及其他重要文稿;根據市政府工作部署和市政府領導的指示,組織專題調研,及時反映情況並提出建議。
(八)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工作;負責推進、指導、監督全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負責政務信息的收集、篩選、提供、反饋工作。
(九)負責全市政府系統電子政務建設的規劃、指導和檢查督導工作;負責政府公務外網、辦公業務資源網、協同辦公、網上審批、政府網站群等的建設和管理工作。
(十)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全市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審查、清理和起草市政府及各部門的規範性檔案;組織或參與對綜合性行政法律、法規、規章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市本級行政執法人員有關管理工作;協調部門之間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實施中的問題,受理並辦理市政府管轄的行政複議案件,受市政府委託,代理行政訴訟案件的應訴。
(十一)對全市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綜合性、關鍵性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並提出政策性建議。
(十二)負責對地方金融工作的巨觀指導、監督管理和綜合協調。
(十三)承辦市政府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政府領導
姓名 | 現任職務 | 曾任職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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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滄州市委副書記,市政府市長、黨組書記 | 任丘市委書記,滄州市委組織部部長,南皮縣委書記 |
| 滄州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務副市長、黨組副書記 | 唐山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樂亭縣委書記 |
| 滄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 華北理工大學副校長,河北聯合大學副校長 |
| 滄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長、黨組成員 | 河北省科技廳副巡視員,滄州渤海新區黨工委副書記 |
| 滄州市政府副市長、黨組成員,市公安局局長 | 文安縣委書記,固安縣委副書記、縣長 |
| 滄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長、黨組成員 | 滄州市財政局局長、黨組書記,肅寧縣委副書記、縣長 |
| 滄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長(掛職) | 交通銀行電子銀行部副總經理兼網際網路金融業務中心副總裁 |
| 滄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長(掛職) | 求是雜誌社文化編輯部主任 |
| 滄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 海興縣委書記 |
| 秘書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