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滄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加快智慧城市建設工作的通知》是為了推進滄州市發展而發布的通知。
主要內容
智慧城市的建設需立足我市城市發展現狀,本著“以人為中心”的設計理念,以保障城市的健康可持續發展為目標,充分利用雲計算、大數據等新一代信息技術進行融合創新,為公眾、企業和城市管理者提供通暢的雙向、多向信息溝通機制和便捷的服務渠道,並基於穩定的城市虛擬映像,可以隨時根據需要構建面向公眾、企業和城市管理者的服務套用。
按照省委、省政府關於我省智慧城市建設的工作部署,滄州市作為河北省智慧城市建設試點,全力推進智慧城市建設工作。2014年12月,市政府與神州數碼公司簽定了《滄州智慧城市建設戰略合作框架協定》,計畫用3-5年時間逐步建成完善的政務服務體系、公共服務體系以及專項套用體系,實現公共服務高質便捷、城市管理高效智慧型、創新經濟高端發展、城鄉一體高度融合,實現滄州跨部門、跨行業、跨領域的綜合集成,成為華北地區獨具特色的“智慧城市”建設典範。
目前,我市已經全面啟動了智慧城市建設工作,現階段建設將重點圍繞“一中心、四平台”(城市大數據云服務中心,市民公共信息服務平台、城市運行管理服務平台、企業融合服務平台、農村綜合事務管理服務平台)展開工作。
為了紮實、穩步地推進滄州智慧城市建設工作,現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專人負責。各相關部門和單位(見附屬檔案)要高度重視智慧城市建設工作,明確專人,具體負責,確保每項工作的推進有人抓,有人管。同時,要根據智慧城市運行需求,進一步理順內部管理機制和工作流程,適應智慧城市運行管理的需求。
二、開放數據接口,實現資源共享。智慧城市首先建設全市統一的大數據中心,最大限度地利用城市既有信息化資源,全面整合分散在相關各委辦局的數據資源,實現數據高度共享,避免重複投資造成的資源浪費。各部門和單位要全力配合我市智慧城市建設工作,開放系統接口及網路安全連線,提供已有業務系統數據(拷盤),最終實現各部門和單位業務流程互聯互通。
三、建立智慧城市建設考核機制,確保項目建設順利實施。建立滄州市智慧城市項目全流程管理,健全相應制度。建立目標責任制和責任考核制度,明確責任單位,落實考核內容,定期通報各項任務的進展情況。市政府督查室要加強對智慧城市建設項目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