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市鹿城區民政局

溫州市鹿城區民政局

溫州市鹿城區民政局,根據《中共中央關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定》 和省委、 省政府批准的《溫州市鹿城區機構改革方案》,區民政局是區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溫州市鹿城區民政局貫徹落實黨中央和省、 市、 區委關於民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 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民政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溫州市鹿城區民政局
  • 外文名:Civil Affairs Bureau of Lucheng District, Wenzhou City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機構屬性:政府工作部門
  • 主管部門:溫州市鹿城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職能轉變,職責分工,內設機構,行政編制,其他附則,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 貫徹執行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 組織擬訂有關民政的行政規範性檔案, 制定全區民政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 負責社會團體、 基金會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社會組織的登記和監督管理。
(三) 負責統籌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建設。 負責全區實施特困人員救助供養、 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臨時救助、 生活無著人員救助工作。負責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工作。
(四) 指導城鄉基層政權和基層民眾自治組織建設工作。 指導社區服務管理和村( 居) 務公開民主管理工作, 推進城鄉社區建設,組織開展城區基層治理相關工作。
(五) 負責行政區劃和地名管理工作。 規範全區地名 標誌的設定和管理,負責全區標準地名資料的編輯、審定和區劃信息。負責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日 常管理工作, 協調處理行政區域邊界爭議。
(六) 負責全區孤兒、 殘疾人等特殊困難群體的權益保障工作。 辦理全區居民的收養登記工作。
(七) 統籌全區養老服務體系建設, 推動全區養老服務業發展。 指導城鄉養老機構建設和居家養老服務工作。
(八)負責婚姻登記管理。
(九)負責殯葬管理。 指導公墓建設和管理工作。
(十)會同有關部門推進全區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建設和志願者隊伍建設。
(十一) 負責管理慈善工作, 推進慈善事業發展。
(十二) 負責區級“中福線上”福利彩票發行管理工作。
(十三) 負責大中型水庫移民的安置管理、 政策指導、 後期扶持和小型水庫移民扶持工作。
(十四) 負責區本級民政事業財務和統計工作,負責指導、監督全區民政事業費、 移民資金和區本級福利彩票公益金的使用管理工作。
(十五) 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能轉變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 深化“最多跑一次” 改革, 增強基本民生保障能力。 為困難民眾、 孤老孤殘孤兒等特殊群體提供基本社會服務。 完善社會治理方式, 積極培育社會組織、 社會工作者等多元參與主體, 推動搭建基層社會治理和社區公共服務平台,加快推進民政事業城鄉一體化進程。

職責分工

區民政局負責統籌推進、 督促指導、 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 擬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 政策、 標準並組織實施, 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區衛生健康局負責擬訂應對人口 老齡化、 醫養結合政策措施, 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老齡事業發展,承擔老年疾病防治、 老年人醫療照護、 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文秘、信息宣傳、政務公開、信訪、會務、機要、保密、檔案、安全生產、信訪維穩、辦公自動化和後勤事務等工作。擬訂綜合性材料、重要檔案。負責人大政協建議提案、領導重要批示件督辦工作。負責對外聯絡接待工作。 協調行政規範性檔案制訂、 審核、 報備、 清理。負責行政複議、 行政應訴案件的辦理工作。 負責信訪維穩工作。
負責機關和下屬單位的人事管理、 機構編制、 離退休幹部服務管理工作。負責編制全區民政事業發展規劃。負責部門預算的編制、執行及監督檢查。 負責機關行政經費的管理和使用工作。 負責全區民政業務綜合統計工作。 負責區本級移民經費、 區級福利彩票公益金的使用管理工作。 承擔機關和下屬單位內部審計工作。
(二) 社會工作和社會組織管理科
負責區本級社會組織的監督管理工作。 組織開展社會組織評估工作。 負責並指導區本級取締非法社會組織工作。 負責社會組織培育發展和信用管理, 協助有關部門開展社會組織黨建工作。 負責全區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 會同有關部門指導、 推動相關領域社會工作服務開展。 會同有關部門擬定全區社會工作、 志願服務發展規劃和政策。 指導全區志願者註冊等工作。 承擔區本級社會工作職業資格人員的註冊管理工作。
(三) 社會救助和社會福利科
負責指導監督全區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負 責指導監督全區城鄉 低保邊緣戶 保障工作。 負責審批全區城鄉困難民眾臨時救助工作。 負責全區精簡下放人員及特殊對象的救助工作。 負責全區殘疾人生活補貼和護理補貼審批工作。
牽頭協調社會救助體系建設工作, 指導全區開展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工作。 指導全區分層分類救助工作。指導全區開展特困對象集中供養工作。 指導全區孤殘兒童等特殊困難群體權益保護工作。負責殘疾人權益保障和集中就業工作。
(四)基層政權和社區治理科(掛區劃地名科牌子)
加強社區隊伍建設, 擬定基層政權和社區治理政策檔案。 組織指導村(居) 民委員會的換屆選舉工作。 負責區城鄉社區建設辦公室日常工作。 組織、 協調、 指導城鄉社區建設。 組織開展城市基層治理相關工作。 承擔區地名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負責街道、 鎮的設立、 撤銷、 更名 、 界線變更及駐地遷移的初審工作。 組織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日 常管理工作。 組織縣級邊界爭議的調查和協調處理工作。 組織全區地名標誌的設定和管理工作, 推進地名標準化建設。 組織和指導標準地名 資料的編輯和審定、 地名檔案管理、地名圖、 書、志編纂工作。
(五) 養老服務和慈善事業促進科
負責擬定全區社會福利事業的發展規劃和政策。
指導全區養老服務體系建設, 參與推動養老服務業發展。
負責指導城鄉養老機構建設。
指導居家養老服務工作。
組織擬訂促進慈善事業發展政策, 組織、 指導社會捐助工作。
(六)社會事務科(掛行政審批科牌子)
負責全區婚姻登記管理、 收養登記管理和殯葬管理工作。 承辦全區居民的婚姻登記、 收養登記工作。 參與保護合法婚姻和婦女兒童合法權益工作。擬訂全區殯葬發展規劃,推行殯葬改革。指導全區“三沿五區”墳墓整治和殯葬執法工作。 負 責區本級民政行政審批和服務工作。負責區級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七) 水庫移民安置扶持科
負責指導、 審核全區大中型水庫移民後期扶持規劃、 庫區和移民安置區基礎設施建設及經濟發展規劃, 並指導和監督實施。 按許可權負責移民扶持項目的審批、檢查和驗收工作。 負責開展移民培訓工作; 負責有關後期扶持數據的統計工作。 指導、 督促做好小型水庫移民解困工作。 辦理移民信訪工作。
機關黨總支。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的建設和群團工作。

行政編制

區民政局行政編制16名( 含統籌行政編制6名)。設局長1名, 副局長3名, 區移民安置辦公室副主任( 副科長級)1名;中層幹部職數9名(含機關黨總支專職副書記1名 )。後勤服務人員編制1名。區民政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其他附則

本規定由中共溫州市鹿城區委負責解釋,其調整由中共溫州市鹿城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本規定自2019年3月12日起施行。

現任領導

局長:黃浩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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