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市甌海區衛生局

溫州市甌海區衛生局成立於1981年,現擁有各類醫療衛生機構404家,其中衛生監督所(設分所4家)和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含區婦幼保健站)各1家,鎮、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13家,社區衛生服務站80家,其它社會醫療機構304家;已建成愛嬰醫院7個,兒童保健規範化門診5個,預防接種規範化門診13個,基層16個預防接種點全部通過省、市規範化驗收。全區公立醫療機構共有床位555張,每千人擁有床位1.36張。我區衛生系統現有在編人員775人,其中衛生技術人員675人,管理及後勤100人。在衛技人員中擁有高級職稱18人,中級職稱173人;大學以上學歷178人,大專學歷341人。全區每千人擁有醫師數(包括民營醫院)約2.64人,每千人擁有護士數為0.78人,城鄉醫療衛生資源配置較為合理。

從2006年開始至今,我區先後被評為“浙江省社區衛生服務先進區”和“浙江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先進區”,連續三年在全市公共衛生總體評比中榮獲第一名,並順利通過省級社區衛生服務先進區驗收,疾病防控、婦幼保健和衛生監督工作連續幾年在全市名列前茅,甌海衛生事業呈現出良好的發展態勢。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溫州市甌海區衛生局
  • 大專學歷:341人
  • 中級職稱:173人
  • 管理及後勤:100人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領導分工,

主要職責

區衛生局是主管全區衛生工作的區政府工作部門。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衛生法律、法規和規章;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擬訂全區衛生事業改革與發展規劃、戰略目標、相關政策;指導開展區域衛生規劃的編制和實施。
(二)制定技術規範並監督實施;研究提出衛生資源配置指導標準,監管局下屬衛生服務機構的國有資產,協調衛生經濟發展;制定有關規範性檔案;指導推進全區衛生信息化建設。
(三)組織擬訂公立醫院改革政策措施,指導和監督公立醫院建立科學的管理體制、運行機制和監管機制,組織擬訂社會資本參與醫療衛生事業發展政策措施,指導和監督民營醫療機構健康規範發展。
(四)負責醫療機構醫療質量和服務的全行業監督管理,組織實施醫療機構醫療服務、技術、醫療質量;負責衛生行政審批工作,實施醫療機構和從業人員執業許可制度;組織落實醫療衛生職業道德規範,建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體系。
(五)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醫學科技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實施醫藥衛生科學研究,指導推進醫學科技成果轉化和推廣套用;組織開展繼續醫學教育、全科醫學教育和畢業後醫學教育工作。
(六)指導、監督和管理全區社區衛生服務、農村衛生服務、婦幼保健工作,推進基層衛生服務體系建設;實施母嬰保健專項技術服務;負責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和生殖健康服務工作。
(七)依法管理全區中醫藥工作,貫徹落實中西醫並重方針和國家中醫藥法律法規,執行發展中醫藥政策;擬訂並組織實施中醫藥、民族醫藥和中西醫結合發展戰略、規劃;指導全區各級各類醫療機構發展中醫藥和中西醫結合的業務建設。
(八)貫徹落實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和藥品集中採購及日常監管工作,組織開展全區醫療衛生機構醫用耗材的集中採購和貫徹落實工作;負責醫療衛生機構內部的藥品和醫療器械管理工作。
(九)組織實施和協調推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工作,指導實施基本和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制度。
(十)貫徹預防為主方針,開展全民健康教育;制定並實施重大疾病防治規劃與策略,負責疾病預防控制工作,組織指導全區急慢性傳染病、地方病、職業病的防治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對重大疾病實施防控和干預;執行國家免疫規劃及政策措施。
(十一)負責衛生應急工作,組織制定衛生應急預案和政策措施,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預警和風險評估,組織調度全區的衛生技術力量,指導實施重大災情、疫情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對與應急處置、醫療救助工作。
(十二)履行衛生行政監督職責,依法開展傳染病防治、醫療衛生、職業衛生、公共場所衛生、生活飲用水衛生、愛國衛生等監督執法。
(十三)負責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工作;承擔區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四)指導實施衛生人才隊伍建設工作,擬訂全區衛生人才發展規劃;組織實施衛生機構編制標準。
(十五)組織實施衛生方面的交流合作、醫療衛生援外與援內等有關工作,開展與省、市的衛生交流合作工作。
(十六)負責相關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負責國際性、國家、省、市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十七)承擔區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八)參與全區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改革和管理工作,共同做好相關政策、標準的擬定和醫藥費用結算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醫療衛生服務指導價格的執行情況。
(十九)負責管理轄區衛生事業單位。
(二十)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規劃財務科)。
擬訂全區衛生事業發展規劃、中長期衛生經濟發展戰略和年度計畫。指導區域衛生規劃編制;擬訂全區衛生資源配置標準、衛生裝備標準和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制定大型醫用設備配置規劃;指導推進公立醫院經濟運行機制改革;負責編審全區衛生事業經費預、決算及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以及下屬醫療衛生單位財務、基建、節能減排、國有資產監管工作,審核各醫療衛生單位經濟分配方案;指導衛生系統各單位的政府採購、招投標、基本建設和後勤管理工作;負責對衛生系統各單位的財政預算資金、自有資金、財務收支、基本建設投資、設備購置、藥品和醫用耗材購銷、醫療服務價格、專項資金使用等進行審計監督;指導重大衛生建設項目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基本建設;組織實施下屬單位法人代表經濟責任審計及其他審計工作;負責全區衛生統計、綜合效益評價工作;負責醫療器械部門採購管理,以及藥品和衛生耗材集中採購日常監管工作;統籌安排衛生援助項目和扶貧工作經費;會同有關部門監管醫療衛生服務指導價格執行情況,參與做好全區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改革等工作。負責深化醫改和衛生創強工作;擬訂全局工作計畫及綜合性檔案;負責局領導對全區衛生工作進行綜合、協調、督辦和反饋;負責局機關文電、會務、檔案、機要、保密、政務公開、安全生產、制度建設、後勤事務管理等日常政務工作;負責局機關行政辦公信息化實施工作,指導推進全區衛生信息化建設;承擔媒體聯絡和宣傳、輿情信息監測工作;負責衛生行政聽證、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工作;負責行政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核和備案工作,負責區人大代表建議、區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和處理民眾來信來訪工作;組織、指導衛生法制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指導衛生系統各單位開展內部安全保衛、安全生產、消防安全工作,負責機關和指導系統各單位開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維護穩定及反恐怖工作。
(二)政工科。
負責衛生系統的黨建,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衛生人才發展規劃,合理配置衛生人才資源,指導衛生事業單位人事分配製度改革;負責局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機構、編制、崗位設定、人員招聘與選調、工資、人事檔案、計畫生育等內部人員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公務員及其直屬單位領導幹部任免、培訓、考核和後備幹部隊伍建設等具體工作;配合有關部門開展衛生行業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和專家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指導直屬單位外事活動和國外(境外)合作與交流,以及離退休人員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出國(境)團組、人員政審;牽頭負責區直屬醫療衛生單位文明單位創建、結對共建工作;負責區衛生系統綜合性表彰、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推選、統戰、對口聯繫和援疆援藏、農村指導員、維穩、雙擁等工作。
(三)醫政科(中醫科)。
負責社區衛生、農村衛生的監管和指導,擬訂並監督實施相關發展規劃和計畫,推進基層衛生體制機制改革;指導基層衛生服務體系建設;擬訂基層衛生服務標準化建設方案和服務規範;牽頭擬訂公立醫院管理體制改革政策並指導實施;擬訂醫療機構設定規劃;貫徹執行有關醫政管理的法律法規,負責對各醫療質量控制中心的協調與指導,開展醫療質量控制管理,指導、督促醫療機構落實各項管理規章和醫療服務質量標準,協助醫療機構等級評審;負責執業醫師資格考試管理,開展醫師定期考核;負責接受並辦理醫政、醫療方面的信訪投訴和舉報,防範和處置醫療糾紛,組織協調醫療事故鑑定工作;負責醫療救護的組織和協調工作;貫徹執行中醫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積極發展中醫藥事業;負責指導和管理城鄉社區衛生服務工作;負責全區醫學教育、醫學進修、醫學培訓和科研工作的管理;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醫學科技和教育發展規劃、年度計畫、重點學科(專科)建設和素質提升工程,負責組織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參與國家基本藥物制度貫徹落實;做好醫療機構內部藥品管理及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毒性藥品的規範化管理;組織協調全區無償獻血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招生、徵兵體檢工作。
(四)疾控監督與行政審批科(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科、公共衛生應急處理辦公室)。
負責疾病預防控制、婦幼保健業務和衛生監督機構的業務指導和巨觀管理工作;擬訂全區重大疾病防治規劃、免疫規劃和嚴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並組織實施和依法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完善全區重大疾病防控體系,防控疾病發生和疫情蔓延;牽頭組織實施基層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與相關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協助制定基層醫療衛生和婦幼保健機構基本建設規劃;組織開展生殖健康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依法監督母嬰保健專項技術的實施。負責傳染病防治、職業衛生、公共場所衛生、生活飲用水衛生、愛國衛生等工作監管。指導公共衛生隊伍建設,組織隊伍培訓管理;負責制定衛生行政審批工作相關制度、規劃和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衛生行政許可和非行政許可審批工作;組織實施衛生行政執法責任制工作,協調推進依法行政工作;牽頭負責衛生行政執法的指導、審核和備案工作,監督衛生行政執法行為;參與衛生行政重大決策的合法性論證與審核;會同業務科室承擔衛生法律規範適用中的行政解釋工作;組織協調有關部門擬訂食品安全管理規劃並監督實施;依法行使食品安全管理的綜合協調職責,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職能,組織協調食品安全專項執法監督檢查活動;綜合協調食品安全監測與評價工作;收集、分析、預測及上報食品安全綜合信息,並適時向社會公布;依法組織開展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處;協調配合有關部門開展食品重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承擔區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組織擬訂有關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和緊急醫學救援預案並進行演練,建立健全有關監測和預警系統,協調應急處置和緊急醫療救援工作;負責衛生系統反恐工作。

領導分工

陳勝利:局黨委書記、局長
主持衛生局全面工作。
林明山:黨委副書記
協助黨委書記、局長,負責政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平安建設、安全生產、法制、醫政、醫療保障、城鄉社區衛生、衛技人員素質提升工程,基本藥物、工會、婦聯、共青團等工作。分管醫政科、獻血辦,聯繫黨群口工作。
朱為柳:黨委委員、紀委書記
協助黨委書記、局長,負責糾風、機關效能、信訪、黨風廉政建設和計畫生育等工作。
莊哲銘:黨委委員、副局長
協助黨委書記、局長,負責衛投公司、公立醫院改革、信息化建設、計財、統計、防汛抗台、機關事務日常管理等工作。分管辦公室、會計核算中心、信息中心、衛投公司。
陳佩:黨委委員、副局長
協助黨委書記、局長,負責疾病預防控制、婦幼保健、精神衛生、健康教育、公共衛生服務項目、愛國衛生等工作。分管疾控監督科、創衛辦;聯繫:區疾控中心。
黃建裕:黨委委員、區衛生監督所所長
協助黨委書記、局長。負責監督所全面工作,衛生審批相關工作、衛生應急、衛生執法監管、“打非治違”等工作。分管疾控監督科、區審批中心衛生視窗;區衛生監督所。
劉冬燕:黨委委員、政工科科長
協助黨委書記、局長,負責組織人事,宣傳統戰,精神文明建設、老幹部管理等工作。分管:政工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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